㈠ 婚后男方父母贷款买的婚房男方父母还贷款离婚后怎样分配
第一啊,首付款是谁付的,如果是男方夫妇支付的,需要有支付证明,也就是当时款子的汇款单之类的,上面必须有付款人的名字。
第二啊,房产证上面是男方的名字,正常情况下来说,房产证上面只有男方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贷款人的认定上来说是男方和女方。也就是说贷款部分是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的!按照你说的,是父母贷款买的房,且是父母还的款,同样需要提成支付证明,简单的说就是还款账户户名是谁。如果还是男方!那就麻烦了!
如果哪部分能提供支付证明,那么在法律意义上来说,这部分就是男方的私人财产。如果不能提供,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是各占50%
如果离婚协议上面写了财产平分,那肯定就是双方50%了。
这里面不存在有男方父母的比例,你父母的份额是按照馈赠的方式算做男方的比例了!
㈡ 婚后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后也是男方父母还贷款,离婚后房子怎么分
如果是题目问题,能够证明属实,离婚时女方没有房子可分。而展开的问题,男方只能分到贷款金额部分的房子分配。具体情况还是需要提供证据,由法律规定执行。
㈢ 结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一次性还清房屋贷款,怎样才能确保只是对男方个人的赠与
还有收据么?很难证明的,婚后已经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了
㈣ 婚后父母首付并且还贷款
婚前父母付首付,婚后夫妻双方还贷款。需要看房产证登记人名字来定住房产权。
如果房产证是一方名字,又是婚前购买,所以住房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住房归登记人个人所有,另一方的权益是自领取结婚证起还贷数额的一半,以及自婚后还贷起住房增值部分权益的一半。
若房产证登记人是夫妻俩名字,那么住房产权属于夫妻俩共有,一人一半权益。离婚时可以协议平均分配住房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㈤ 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还的房贷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婚前买房,如果是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现在的情况是,婚前买房,由男方父母还贷,这就是属于男方和其父母的共有财产了
㈥ 婚后男方父母付首付男方父母还贷款名字是男方自己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此,共同还贷和增值部分为共同财产。登记在谁名下,谁可以享有产权,补偿另一方。
㈦ 婚后男方父母还贷款与女方有关系吗
是有关系,男方和女方都是维持家庭的,如果男方经济基础是负责方、女方是负责家庭正常开销,都属于家庭用。是有关系的,但是可能会分割的较少。
㈧ 婚后男方父母帮助把贷款还完,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男方父母帮助把贷款还完,如果父母有事先书面约定,是赠与男方一人,那么这笔出资属于男方婚后取得个人的赠与,
如无事先书面约定,属于父母对夫妻俩的共同赠与,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㈨ 贷款男方父母还,属于婚后财产吗
属婚前财产。
因为该房产为男方婚前已购买的,且现时也是由男方父母作为还贷款的,从其现阶段的证据来分析,可认定的男方所有.
若女方,婚后有进行还贷款的,可进行举证.
㈩ 夫妻婚后买的房子,房贷男方用自己工资使用父母的名义还贷款,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你没有说最关键的,房屋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产权是谁就是谁的房。如果是你父母,与你夫妻就是借贷关系。前提是没有预先签订协议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