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住房公积金有哪几种分类
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这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当地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所发放的优惠贷款。
2.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主要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公积金存款人的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还可以向接受受托的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共同构成组合贷款。其中,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由管理中心审批,而商业性贷款则是由受托银行审批。
3.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 这种贷款方式指先由银行用银行资金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后,然后再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这里要注意的是,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应控制在其公积金基本贷款额度内且不得超过商业住房贷款金额的70%,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必须要比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以上。
Ⅱ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按揭贷款的区别是什么
公积金贷款和按揭贷款区别:
1、公积金贷款与按揭贷款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利率不同,公积金贷款利率在现行住房贷款利率中属最低,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能帮购房者减少购房成本。
2、公积金贷款只有正常汇缴公积金的人员才可以申请,无公积金或汇缴不正常的人员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
3、公积金贷款都有最高限额,全国各地区的限额标准不一样。
4、公积金贷款通常都应确定相关抵押担保后,才可放款。
5、公积金贷款为委托性贷款,银行一般只是受托代办机构,放贷资金和利息收入并不归银行所有。按揭贷款为银行自行发放的贷款。
6、公积金贷款通常应投保相应抵押的房屋保险并办理相应公证手续。按揭住房贷款可免相关手续。
7、公积金贷款程序相比较按揭贷款较复杂。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按揭贷款是指以按揭方式进行的一种贷款业务。如:住房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所谓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贷保证人在按揭人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过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权。
Ⅲ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及条件
一、贷款对象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在职职工。
二、贷款条件
(1) 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 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 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 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 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 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Ⅳ 请问什么是"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注册单位及其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全称是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它是指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性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为中低收入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这种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才享有的一种贷款权利。 只要是公积金缴存的职工,按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其利率较低,贷款一般有上限。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我国公民购买商品房而向银行贷款。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虽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高一些,但比一般商业贷款利率要低。
Ⅳ 住房公积金共有哪几种贷款类型
住房公积金只有一种贷款类型,就是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Ⅵ 住房公积金分哪几类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2、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3、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是先由银行用银行资金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后,再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控制在其公积金基本贷款额度内且不超过商业住房贷款金额的70%,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比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以上。
Ⅶ 如何申请个人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需要同时满足下列五个条件:
一、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满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三、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五、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1、根据新政策(2014年11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而2010年,有关部门出台的文件要求,实行支持首套、限制二套、严禁三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2、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可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
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表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影响制度互助作用发挥的重要因素。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基本住房消费、资金充分运用等原则。
3、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