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关于房子,婚前男方父母拿钱首付,婚后男方自己还贷款,离婚时如何分配
婚前男方父母拿钱首付,婚后男方自己还贷款,离婚时归男方所有。婚后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男方对女方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⑵ 婚后我父母出钱付首付。月贷我们自己还,离婚时房产算谁的
您好:
根据2010年11月15日公布并正在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八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房屋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是认定您父母赠与给谁的关键。如果房屋登记在您的名下,且银行按揭贷款是以您为贷款人的,那么可以认定为首付款是父母对您个人的赠与,房产属于您的个人财产,银行贷款是您的个人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如果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且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银行贷款,那么您父母所付首付款就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而且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基本上是均等分割。
⑶ 父母出钱付首付,名字为父母的,贷款有老公还,离婚后我能得到什么
谁的父母?你老公的父母吗?如果是公婆出资付首付,你老公还的贷款,如果婚前你老公已经将贷款还完,你们又没有就房屋产权做过特别的声明和公证,那房子的产权归公婆和你老公所有,你没有房屋的产权。但如果你们结婚之后你老公仍有还贷,那即使还贷是你老公一个人出资也视为夫妻共同偿还贷款,你可以得到夫妻共同还贷这部分的一部分,具体多少如果你们自己存在争执可能要由法官来裁判。如果房屋的首付是由娘家父母出的钱,如果你们离婚的话,你只需要返还你老公部分还贷的款项,房屋的产权仍由你父母和你所有。当然,以上的一切都需要你提供相关的证据才行。
⑷ 婚后父母给首付,自己还贷款,离婚怎么分
应该是平分哦。
法律上好像,只要房产证是两个人名字就得平分哦。
当然首付的钱,肯定可以要回来的,首付之后的,就得平分
⑸ 婚前父母出钱付首付,婚后也是父母还贷款,但是房产证上加了女方名字,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首付,指定赠予夫妻一方,即属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双方按揭部分,计算方应予另一方补偿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受法律保护;
8、双方对婚前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该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或因财产存在形态的变化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9、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房屋预售合同的买受人为该方且产权证登记在该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
另一方婚后参与清偿贷款,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但对以夫妻共同财产或另一方个人财产清偿的贷款部分,离婚时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对另一方给予合理的补偿。双方就补偿问题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参照该房屋的市场价值,按另一方的出资比例(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贷款部分,各占一半出资额)计算一方应支付给另一方的补偿数额。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证据证明该房屋是在双方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共同出资购买,仅是名义上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在离婚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⑹ 婚后我父母付首付给我买的房子,登记在我个人名下,贷款我自己还的,如何在离婚的时候让他没有分配权
这个很难,虽然首付是你父母付的,这个算婚前财产,但后面的房贷虽然说是你自己付的,但这个毕竟是夫妻共有财产,对方也是有份的,最多就是你拿房子,补偿点钱给对方,除非你有协议,说婚后这房是你的婚前财产。
⑺ 婚后买房,名字夫妻,首付父母出的,贷款父母每月转账到我账户还的,法律上对方能有分吗专业的来
这个应该没有吧,没有对方没有权利分吧,因为你买首付你父母出的每月的按揭也是你父母给出的,他怎么有权利分类没权利分那个没权利分房产的干什么都没出一分钱都没出?怎么会分呢?是吧没有权利奋斗。
⑻ 婚后父母首付并且还贷款
婚前父母付首付,婚后夫妻双方还贷款。需要看房产证登记人名字来定住房产权。
如果房产证是一方名字,又是婚前购买,所以住房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住房归登记人个人所有,另一方的权益是自领取结婚证起还贷数额的一半,以及自婚后还贷起住房增值部分权益的一半。
若房产证登记人是夫妻俩名字,那么住房产权属于夫妻俩共有,一人一半权益。离婚时可以协议平均分配住房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