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最新昆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需要什么材料
条件满足的话就可以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
在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在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
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
借款人具备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资收入,贷款偿还意向明确;
与售房处签署了购房契约或是合同;
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
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② 昆山公积金买房怎么贷款
如您在江苏省的中国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且在借款申请地缴纳住房公积金;
3、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记录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所购住房产权明晰,买卖双方签署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5、拥有或已交付一定比首期款项,且能提供相应证明。 因各地区存在一定差异,需要请您申请贷款时详询当地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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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我是昆山人。请问子女购买住房能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吗
把你的名字写进去就可以的
④ 我在昆山上班~以后打算在老家(徐州)买房,能不能用昆山的公积金贷款如果不行~公积金还有什么作用
异地公积金贷款不行。
异地购房,可以申请一次性 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如果你将来离开昆山,回老家工作,那么可以申请销户并提取。
⑤ 昆山可以使用父母公积金贷款可以吗
昆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细则
(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管理,根据《苏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规程(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当前实际,制定昆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以下称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细则。
一、贷款申请条件
(一)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不少于六个月;
2、购买新建普通住房首付款不低于房价20%,购买存量成套住房首付款不低于房价30%;
3、已落实贷款担保;
4、公积金贷款已还清或未发生。
(二) 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借款人共同出资购买住房的,可以共同申请一笔贷款。
共同申请贷款的借款仅为借款人及配偶与一名子女(可含配偶)或父母。
二、贷款申请办理程序
(一)、借款人凭相关证明,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本细则中指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二)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可贷额度并出具贷款审批表。
(三)借款人选择并办理担保手续;
借款人如申请贷款新建普通住房超过房价70%以上或存量成套住房超过房价(自<翻>建房超过评估价)60%以上、且选择住房置业保证担保方式的,应在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的同时,到住房置业担保机构开具担保承诺书;
(四) 借款人持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贷款审批表,到指定的承办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五) 根据贷款合同约定,承办银行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如购买存量成套住房贷款的,承办银行将贷款资金划入经公积金管理机构认可的中介机构账户;自翻(建)住房贷款的,如选择住房置业保证担保方式,承办银行将贷款资金划入住房置业担保机构账户,如选择其他担保方式,借款人可在承办银行提现。
三、贷款申请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 购买新建普通住房或自(翻)建住房的;
1、借款人公积金卡、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单身声明);
如属共同出资购房的,需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
2、《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
如属自翻(建)住房的,需《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另有住房(包括第三方)经评估后与住房置业担保机构签订的《抵押(反担保)合同》;
3、购买住房的首付款凭证;
4、如借款人借贷公积金还清的,还需承办银行开具的证明。
(二)购买存量成套住房的;
1、借款人借贷公积金卡、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单身声明);
如属共同出资购房的,需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
2、购买住房的首付款凭证;
3、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4、房屋置换成交协议、住房成交(评估、认定)价格证明;
5、如借款人借贷公积金已还清的,还需承办银行开具的证明。
四、贷款申请时效
(一) 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的,从签订购房合同、预付购房款之日起到付清全部购房款为止。对特殊原因超过规定期限的,经公积金管理机构批准可从截止日起顺延三个月;
(二) 自(翻)建住房的,以《房屋所有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之日起一个月。
五、贷款限额标准和核定
(一) 公积金管理机构按下列两种标准计算,核定每一笔贷款限额:
1、买新建普通住房的最高贷款比例为80%;购买存量成套住房的最高贷
比例为70%;自翻(建)住房的最高贷款比例为评估价的70%。
最高贷款额度为每户(包括共同申请贷款的借款人)30万元,单方职工为15万元。
2、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即借款人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其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50%×12个月×贷款年限。
(二) 共同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同时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第1、4项的,可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三) 购买带有阁楼的住房,其阁楼价款在购房合同(协议)中载明的,可合并为购房总价计算贷款额度。
六、借款人对贷款担保方式的选择
(一) 有价证券(借款人或第三方名下国债、国库券<国家规定不可质押的除外>)或在承办银行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的有价凭证的质押担保;
(二) 借款人或第三方账户等额公积金金额的质押担保;
(三) 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提供的负有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七、贷款年限
借款人购买新建普通住房、自(翻)建住房的,贷款最长年限为二十年;购买存量成套住房的,贷款年限最长年限为十五年。
借款人最长年限如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可给予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五年。
八、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执行。当利率调整时,贷款在一年期以下(含一年)的,实行合同利率;贷款在一年期以上,且在调整日前已发放的贷款,于下年初调整,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九、贷款还贷方式
(一)贷款在一年期以下(含一年)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的,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二)实行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两种方式,借款人可根据需要选择一种还款方式,当借款合同签订后,不得更改。
十、本操作细则自2004年4月1日起试行。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
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⑥ 昆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我是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工
基本条件: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已经还清
购买新房与二手房所需材料不同,建议向昆山分中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