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天津)子女如何用父母公积金贷款买房手续如何办理户主有无要求 多谢!
父母作为共还人就可以。
B. 要在北京买房,可以用父母在天津的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根椐《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职工或者其父母、子女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职工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首次使用公积金,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
C. 天津市父母的公积金可以提出来给子女买房么
本人房产经纪人,您这种情况就以您的名义买房,然后把您孩子的名字等级共有人就可以了。。。。。实际上结果是一样的
D. 天津市父母的公积金可以提出来给子女买房么
天津市父母的住房公积金是不可以提取出来给子女买房的。
根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支付自住住房房租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七)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第(一)、(二)、(三)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配偶可以同时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依照前款第(四)、(五)、(六)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4)天津用父母公积金贷款买房扩展阅读: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者营业执照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应当在三十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单位名称、地址和职工姓名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单位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单位招用或者调入职工的,应当自招用或者调入职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单位有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