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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贷款购房儿子

发布时间:2021-08-22 19:10:25

① 夫妻一方贷款买房,房产证上写女儿的名字行吗

以父亲和孩子为例:
一、若为未成年人,则不能在房产证上写孩子的名字,因为未成年人不能覆行债务,不能作为债务抵押人;
二、若成年,用父亲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为儿子买房,房产证上不可以只写孩子名字,如果只写孩子的名字,就不满足使用父亲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因为公积金贷款规定: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不是职工的产属享受的贷款。
三、孩子成年,且房产证上写父亲和孩子两个人的名字,才符合用公积金住房贷款的基本条件,需要的手续为:
1、父亲、父亲配偶(父母离婚的,以现在父亲的合法妻子为配偶)、孩子身份证,(孩子已婚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
2、父亲、父亲配偶、孩子户口本(儿子已婚的,还需提供配偶户口本)
3、父亲工作收入证明
4、父亲婚姻证明,孩子婚姻证明
5、其它公积金中心要求的资料
望采纳,谢谢!

② 儿子婚后父母贷款买房给儿子,由父母还贷,房产证写儿子夫妻两个名字,请问这套房子属于儿子夫妻双方吗

房产证写的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房子,写儿子夫妻的名字,就是儿子夫妻双方的。
第一次听说父母贷款给儿子买房,还要父母还贷,不知道儿子夫妻干嘛去了,有这么不孝顺父母的儿子,只会坐享其成。

③ 夫妻双方有贷款中房产一套,丈夫去世,购房合同可以改成其儿子的名字吗

因为贷款已经办理,说明购房合同已经备案登记在房管,不能更改购房合同。
可以在还清贷款之后,办理孩子继承一半住房,再有你把另一半买卖,或是赠与给孩子,使得孩子拥有全部产权。
办理继承,需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缴纳公证费2%,得到公证书,到房管,办理继承一半,缴纳几百元手续费,
办理赠与也是一样,需要赠与公证,在到房管,办理赠与过户,

④ 父母购房用儿子儿媳的名义办理按揭贷款,现在儿子儿媳离婚房子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老人怎么办

如你所述的这种情况,楼上那位叫“天津市刘律师”所说的是没错的。要确认这房产是你父母的,必须在你们的离婚诉讼前先向法院提起该房产的产权所属,向法院说明当初只是为了取得“按揭贷款”而将房产写在“儿子儿媳”的名下。
当然,在起诉时,你父母应该提供“首付及月供都是父母支付的”、“有证人证明只是用儿子儿媳的名字办理按揭,其实并不是赠予或借贷给儿子儿媳买房”、包括“父母有支付首付款的收据复印件及每月还款的ATM机打印的回执单”的证据,同时向审理法官说明“房屋是父母装修并居住”的事实。
如果有必要,就请位律师帮助吧。
在上述诉讼结束后,你们夫妻再打离婚的官司。

⑤ 夫妻公积金贷款可以同时加上小孩名字吗

买房加儿子的名字是可以的。在合同上买方写上三人名字即可。贷款申请的话,只要房产同意抵押,是没有问题的,反正未成年由监护人签字。房子就属于三人共有。办理产证也就是三人名字。不清楚为什么贷款全部还清了,要办理什么房产过户,你打算过户给谁?卖出?还是别的原因。总之,如果卖出,不需要去掉儿子的名字,你们三人签字就可。如产证将来仅仅想去掉儿子的名字(保留你们夫妻),当然要儿子同意,并且按转让方式交税(儿子的那1/3产权)。;;;;;;

⑥ 儿子婚后父母贷款买房给儿子,由父母还贷,房产证写儿子名字,请问这套房子属于儿子夫妻双方吗

由父母贷款购买和还贷,且登记在自己子女一方名下,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描述看,这套房子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九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6)夫妻贷款购房儿子扩展阅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十二条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⑦ 按揭《买房夫妻》两征信不好现在要用吗29岁的儿子的身份证去买房要怎样才能证

你们俩真征信不好与你儿子没有任何关系。只要你儿子户口不在一起,你儿子亲自出面办理购房就可以了。只要你儿子有购房条件贷款就可以按揭买房的

⑧ 婚后买房,夫妻共同贷款,房权证上写男方及前妻儿子名,算夫妻共有财产

婚后购房,夫妻共同还贷,属于婚后共同财产,但因为房产证有第三人具名,第三人也是占一定份额的,具体参考以下1、7条,建议进行协商并财产公证,具体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⑨ 夫妻共同在异地买房,在当地;还款中写的儿子名,还能贷款买房吗

只要你的信用及还款能力通过银行审核,就可以再次贷款购房,不过你已经有一套房贷在还款中,再次购买会增加首付的比例。

⑩ 夫妻贷款购房

买房成功贷款下来后,双方都可以用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到公积金中心提取公积金,提取出来的公积金随便你干啥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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