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男方父母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房产证上是男方及男方父母名字
前提条件:婚姻不能被房子绑架,不发生,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了该自己的还是自己的。
关于财产分割:
婚前财产部分,就是首付20%15万,归男方所有,没有任何问题。另外这15万的房产增值部分也归男方所有。
婚后财产部分,按照男方父母和男方的出资比例就是2000:1000.,共同享有该房屋产权。其中男方所享有的1000部分及该部分产生的房屋增值,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产权证姓名:
写他父母+男方姓名:如果是三方共同出资,无可厚非。但是写了三人,则大家都有还款义务,而不是有男方个人或者你们家庭出资。特别是如果你要考虑到主张权益因素,一定要收集保存,男方的出资证据,因为这部分属于你们夫妻的共有财产。 如果写男方一人姓名,相同道理,男方父母要保存支付证明,表明拥有房屋产权,减少自己的财产损失。 关键记得:不写你名字也不影响你对该房屋拥有产权,当然将来如果涉及财产分割,你不能主张房产,只能要求现金补偿。
至于夫妻共同生活费用问题:
夫妻双方婚后的所有收入没有特别约定均属于共同财产,所以他工资还房贷和你支付家庭支出,均属于双方义务,权益共享,义务均等。 至于你父母所提供的生活费属于赠予性质。从理论上讲可以公正只给你一人使用,但是生活成本不共享的操作不现实。
本人律师,第一次回答网络问题,码了这么多字,希望你能满意。
『贰』 明明自己有房贷,却还要帮父母还房贷的男人
首先要看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如果没有你,我觉得还真的要认真考虑一下。毕竟结婚不是谈恋爱,有爱的时候两个人可以心甘情愿,万一回归于亲情,到时候怕会后悔莫及
『叁』 婚后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后也是男方父母还贷款,离婚后房子怎么分
如果是题目问题,能够证明属实,离婚时女方没有房子可分。而展开的问题,男方只能分到贷款金额部分的房子分配。具体情况还是需要提供证据,由法律规定执行。
『肆』 夫妻婚后买的房子,房贷男方用自己工资使用父母的名义还贷款,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你没有说最关键的,房屋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产权是谁就是谁的房。如果是你父母,与你夫妻就是借贷关系。前提是没有预先签订协议或合同。
『伍』 结婚两年了,老公父母在银行贷款付房子首付,房子过户也只写了他父母的名字,之后还房贷是老公还,可能是
没有。你没有共同还贷的凭据。这样只能算你们孝敬、赡养父母。
『陆』 婚后买房写的老公名字,公婆还得贷款,离婚该怎么分配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柒』 我父母住我和老公买的房子,我们每月要还贷款,因为这事老公频繁和我找茬吵架。
是不是你老公不想和你父母住,其实老一辈的人肯定和我们观念上是有不同的,比较省,做儿女的也应该体谅一下,不要太计较,即使父母说的话让儿女受不了,那也别太放心上.
你老公这个样子肯定是有问题的,好好商量一下,离婚毕竟对谁都不好,实在不行,还是分开住吗?
『捌』 房子是我和老公买的,一起还贷,名字是我的,贷款一起还,双方家长都
这是你的权利!最好和老公协商解决!毕竟是父母对吧
『玖』 父母买房,子女可以替还贷款吗
子女可以做为共同还款人。借款人也就是债务人,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是共同债务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
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拾』 男方父母出钱买房子给我们结婚住,贷款要我们还,我该怎么办
去公证处做财产证明
你要是怕离婚~~又不想伤害对方感情
那你就每次换贷款的时候 都收集好证据~~
万一哪天对簿公堂了~~还能要回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