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贷款担保怎么办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的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必须进行抵押担保,贷款人可根据借款人的具体情况决定在此基础上是否追加质押担保、保证担保。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㈡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合同》与《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2份合同可以都办到手吗
您好,感谢关注本网站置合贷合同上有注明具体时间,如果是半年的话就在11月25日转。具体到签订置合贷的银行办理相关手续。需要以下资料(各两份)1、住房公积金中心盖章同意的《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置合贷”贷款申请书》借款人联2、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授权书及个人信用报告3、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5、借款人和配偶及共同申请人合法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和有效婚姻证明文件6、单位证明(无业的提供无业证明、配偶属省直部门的提供省公积金缴存证明)7、原商业按揭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8、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9、首付款单据10、贵阳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表复印件11、原预购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证明复印件、原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12、抵押物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证明。须对抵押物进行评估的,还要有受托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股价报告书13、中心或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㈢ 建行的个人住房 商业用房 借款合同编号怎么查
1、个人住房贷款的建行办理柜台查询,本人带上个人身份证,到建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建行办理柜台询问工作人员。
2、电话建行客服查询,直接拨打建行客服,接通客服电话根据语音提示提供个人身份证号码以及相应的个人信息后查询。
3、房管局档案室查询,本人要带上个人身份证,去房管局档案室柜台询问工作人员。
(3)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合作协议扩展阅读:
申贷资料:
1、合法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2、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资料,例如:收入证明和资产证明等;
3、合法有效的购买商业用房的合同、协议等;
4、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权属证明文件,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质押的书面证明;
5、涉及保证担保的,需提供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6、借款人用于购买商业用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㈣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只有一个人的名义。。
离婚后是否能分割房产,关键是看产权登记上是否有你的名字,有了你的名字,那你就能分到部分.如果没有你的名字,那就很难分到了.
因为这个房子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
此外,如果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你没有实际支付过购房款,那么按照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没有支付过购房款的一房虽然在房产证上有名字,在离婚时只能最多分到房价的30%.
所以女人在结婚时别以为一分钱不出,是赚到大便宜了.没事那是最好,若发生离婚时,这样的女人是最吃亏的,最后的结果就是你空手进来空手出去.
明知的做法是,不论多少首付款中你出一部分,并且在房产证上写明你的出资份额.只要有了这个就算婚后由你老公一个人承担按揭,离婚时房子的价款中你还是可以份到你的那一份.从现在来看房价一直是往上涨的,那你离婚后你能分到的部分也在增值,你一点也不亏.
㈤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按揭贷款转换住房公积金个人按揭贷款还款协议书没有怎么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那么还款协议书需要重新写明,只要你缴纳公积金就可以把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㈥ 商业用房租贷合同{协议书}
商住楼租赁合同
租房合同,"商住楼租赁合同(示例)(2004-9-25)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承租方: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市房地产管理局有关房产管理的规定,经过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出租商住楼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m2(使用面积__________m2)
第二条 租期___ 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交租期以实际入住时间为准.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乙方每两个月缴纳一次租金.
甲方于当月10日前向乙方出具发票正本,乙方于收到后的20天内向甲方缴纳下两个月的租金,以支票(现金)形式支付.
汇款资料:
抬头:
帐户:
帐号:
2.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在收到收据后的20天内,须交纳押金,相当于两个月租金合共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合约租期最后两个月租金,由所交押金抵扣.租凭期满或双方同意终止合约后,乙方负责清交水电,煤气费,电话费等.
第四条 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的缴交办法:
1. 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费用;
2. 水电费,煤气费:乙方(住客)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3. 电话费:甲方向乙方(住客)提供壹条市内直拨的电话线路,
每月由乙方(承租方)自行向有关部门缴交.
4. 维修费:租赁期间,非乙方(住客)引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
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5. 租赁期间政府对租赁物征收的有关税项,由甲方负责缴交.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乙方同意,但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且甲方不能无理拒绝.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权原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职责:
1. 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退延交租的责任,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在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3天后可按每月租金额1%向乙方加收滞纳金,如拖欠两个月,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没收租赁房屋按金.
2. 甲,乙任何一方若要提前终止合同须向对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合同方能终止.
3. 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内设备和其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需经业主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如因故意或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
4. 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通知有关管理部门.
5.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租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7.租赁期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执行.
8.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租赁房屋作为商住楼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北京市政府的各项政策,不违法经营.
9. 甲方保证,并须提供一切有关资料,包括租赁房屋的房产证以证明甲方是租赁房屋的所有权人,拥有对租赁房屋绝对的财产及使用权,绝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将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而租赁房屋不受任何第三方或其他的权利所影响或牵制,如果任何第三者对租赁房屋主张权利,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房屋而受损失,则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
甲方在租赁期内:
(1)本楼的公共契约定期对公共设施进行维修保养;
(2)须按本楼的公共契约做好大厦的安全和管理工作;
(3)负责租赁房屋的结构维修.
甲方保证将允许乙方在本合同整个期限内不受干扰地占用和享用租赁房屋不受甲方或在甲方之下或通过甲方合法地提出要求的任何人的任何干扰.
第七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以随着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但必须得到乙方的同意.
第八条 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享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不需支付任何租金,直至可重新享用租凭房屋,若双方同意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到无法修复,本合同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须将所有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 甲方负责配备的室内电器,家俱的数量和型号,装修的标准以附而为准.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到期后,乙方有权选择按同等条款和条件续租二个月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租赁期满后失效,本合同中文正本各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附页:
㈦ 中国银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贷款合同变更
(一)借款合同依法需要变更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涉及第三方担保的,变更条款还应根据相关担保合同约定取得第三方担保人同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借款合同继续有效。
(二)当发生保证人失去保证能力或保证人破产、分立、合并等情况时,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重新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以及重新办理担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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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中国银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贷款发放
借款申请获得批准后,业务经办机构应通知借款人(包括财产共有人)、保证人及其它有关当事人在约定的时间与贷款银行签订有关法律合同和办理用款手续,并开立贷款账户。在《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生效后,贷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划至借款人指定购买商业用房的开发商或售房者的专用账户。因个别地区业务存在差异,详细信息请您咨询受理网点或者转人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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