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能第三次贷款买房吗
若是名下有2套房产,且都是贷款购房,那么就不可以再申请贷款买房了;若是没有房产,且不是第三次贷款买房,则还可继续申请贷款买房。
贷款买房需要满足条件:
1、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年龄为18-65周岁的中国居民;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时具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4、具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5、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贰』 买房子每个人都可以贷款吗
一、商业贷款买房的条件是什么?
商业贷款买房并没有完全统一的条件,在不同的地区和不同银行,山商业贷款买房的条件是不同的。下面所介绍的商业贷款买房的条件,供购房者参考:
1、贷款对象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对首付款的要求,银行间有些许差异。
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6、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
7、提出借款申请时,在银行有不低于购买住房所需资金的20%的二手房按揭贷款,若已作购房预付款支付给售房单位的,则需提供付贷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叁』 每个人可以向银行贷款几次来买房首付各是多少
要分不同的城市,和你的户口在哪儿。本地户口,可以带两次,第一次首付30%以上。第二次50%以上。外地户口,只能带一次,首付30%以上
『肆』 一个人可以按揭两套房子吗
一个人可以同时贷款按揭二套住房的,不过有两个条件必须满足:
一是现在还月供的这套房子,不能有不良的信用记录,即有逾期还月供的情况发生。否则的话,无论哪个银行在你办理第二套住房贷款时,要去查询你是否有信用不良记录,如果有的话,都不会批准第二套贷款的。
二是经济条件要允许,即在还清第一套住房贷款时,剩下的收入能够支付第二套贷款,并且要有一定的剩余以供自己的生活消费。如果的不能达到这两个条件的话。很难被批准。
(4)每个人买房贷款只能贷3次吗扩展阅读:
贷款条件
1) 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 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 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 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 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 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 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伍』 一个人买房最多能贷几次商业贷款,最多贷款金额有多少
一、没有具体次数,但如果按照你目前的负债额和你的收入水平,银行贷款审批规则审批贷款的话,这笔贷款将不能审批通过。银行对于个人贷款授信有个额度控制,会对于您今后再次贷款出现超过个人的授信额度而不能贷款的情况;如果家里人的供款过程中出现逾期,会直接影响您的个人信用。如果无力偿还,房屋被执行拍卖,今后个人或许会上银行黑名单,今后贷款会受直接影响。
二、建议采用与家人一起作为借款人申请贷款,增加审核通过率。
(5)每个人买房贷款只能贷3次吗扩展阅读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银行用其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性贷款。具体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买的产权住房(或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为抵押,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是我国公民因购买商品房而向银行申请的一种贷款,有关银行规定,凡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的,即可申请贷款品种:一是参加住房储蓄的居民;二是住房出售商和贷款银行有约定,由房地产担保企业为居民购房贷款向银行提供担保。
『陆』 一个人可以同时贷款按揭二套住房吗
一个人可以同时贷款按揭二套住房的,不过有两个条件必须满足:
一是现在还月供的这套房子,不能有不良的信用记录,即有逾期还月供的情况发生。否则的话,无论哪个银行在你办理第二套住房贷款时,要去查询你是否有信用不良记录,如果有的话,都不会批准第二套贷款的。
二是经济条件要允许,即在还清第一套住房贷款时,剩下的收入能够支付第二套贷款,并且要有一定的剩余以供自己的生活消费。如果的不能达到这两个条件的话。很难被批准。
(6)每个人买房贷款只能贷3次吗扩展阅读:
二套房贷政策,即:拥有一套住房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政策。
2015年3月,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
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自15年3月31日起执行。
认定标准
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