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个人所得税房贷是爸爸的我可以填写吗
不可以的,51个税问答小程序的专家认为,房贷必须要是首套房贷款,并且除了自身以外,只有配偶的首套房才可以填写(对方填了,你就不能填了)
❷ 房贷利息抵个税,可是贷款合同写的是家里人不是本人,可以抵个税吗
你怎么填写表格的,我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
❸ 个税专项扣除 房贷 一人抵扣怎么处理
房屋贷款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如果只有一个人扣除,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❹ 房贷个税抵扣中的“本人是否为借款人”是填“是”还是填“否”
按照借款合同填写即可。
当然,无论本人作为借款人,或者配偶作为借款人,还是双方作为共同借款人,皆不影响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4)个税贷款填一个人的吗扩展阅读:
一、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二、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四、填报内容:住房权属信息、住房坐落地址、贷款方式、贷款银行、贷款合同编号、贷款期限、首次还款日期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五、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❺ 申报个人所得税时 房子借款人是妻子 申报填写时是否贷款人 怎么填
申报个人所得税时 ,房子借款人是妻子 ,申报填写时是否贷款人,如果夫妻之间约定为共同抵扣,就填“是”
填写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所属年度。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❻ 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夫妻双方都可以填吗
一方扣除就行了,除非是结婚前各自都有房贷的,可以每个人扣除50%。
❼ 个税申报租房和住房贷款只能填一个吗
不可以的,购房贷款和租房只能选择一个扣除,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所以不能同时扣除。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条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7)个税贷款填一个人的吗扩展阅读: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购房贷款利息每月的最高扣除标准为1000元,而租金扣除标准是800~1500元,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
❽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房贷部分本人是否借款人如何填写
填写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所属年度。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8)个税贷款填一个人的吗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电子税务局网页、手机APP、电子模板、纸质报表四种方式中,选择一种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提交方式。
根据自己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如实填报相应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务必填写准确,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避免漏掉重要的税收提醒服务,选填项尽可能填写完整,以便更好地为用户提供税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