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海 使用公积金租房 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员工租房房租超过员工收入的一定比例之后,是满足提取条件的,但是并没有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B. 刚办理租房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贷款
是住房公积金吧?不是租房公积金是么?呵呵:
时间是连续缴存的6个月以上。
一般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应以下基本条件:
1)贷款对象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1.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1.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2)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
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具备一般住房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 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C. 租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我急着用钱。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可以看出,如果你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话,你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难度,好多地方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受理此项业务,但你可以依法争取),但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希望对你有用。谢谢。
D. 租房怎么取住房公积金
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
(3)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承诺,授权书》注:采用租房提取公积金呢,员工本人及配偶需均无住宅。
一般是通过公司人事办理,如果像您描述的公司办理不了,您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咨询或者致电公积金管理中心先进行了解!
希望可以帮到您,谢谢!
E. 租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具体怎么操作
不可以,公积金贷款有明确规定的!具体可以到江西公积金网站上查询
F. 如何提取租房用公积金
租赁住房自住的,可以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材料如下:有效期内的租赁双方签定的租房协议(多人合租住房的须在租房协议中列明合租人名单及各自支付的租金额)、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当年有效)、公积金卡、身份证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填写《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中心在受理提取人的申请后,需通过有效途径对租赁行为和租金额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6)个人租房怎么申请公积金贷款吗扩展阅读:
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基金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2011年10月27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住建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G. 租房取公积金后还可以公积金贷款买房子吗 –
建议申请公积金贷款之前不要提取公积金,以免影响贷款额度
一般来说,个人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20倍。具体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
2.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
3.受理网点受理;
3.签约;
4.审批;
5.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银行放款。
H. 你好!租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目前来讲,在北京地区是可以的。其它的地区请致电你们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 北京地区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1、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按照你好!租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I. 你好,我想问下租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和程序
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需提供的资料
——2011-5-27 10:50:49
支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指南
缴存人符合支取条件的,应根据以下不同情况提供证明材料及个人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支取需要提供的资料:
1、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2、购房发票;
3、购房人有效婚姻证明,已婚的还需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未婚的提供个人未婚声明。
二、购买二手房支取需要提供的资料:
1、契税完税凭证;
2、已过户的房屋产权证;
3、已婚的提供购房人有效婚姻证明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未婚的提供个人未婚声明。
三、购买拆迁安置房支取需要提供的资料:
1、拆迁双方签订并经拆迁管理部门备案(确认)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2、已婚的提供购房人有效婚姻证明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未婚的提供个人未婚声明。
四、购买房改房支取需要提供的资料:
1、桂林市房改出售公有住房完全产权评估计价核定表(三);
2、售房单位出具的收款收据或交款通知;
3、已婚的提供购房人有效婚姻证明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未婚的提供个人未婚声明。
五、参加集资建房支取需要提供的资料:
1、市房改办对集资建房单位的批文;
2、市房改办确认的集资建房职工花名册;
3、集资建房单位出据的收款收据或交款通知;
4、已婚的提供购房人有效婚姻证明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未婚的提供个人未婚声明。
六、参加市场运作方式建房提取需要提供的资料:
1、自治区房改办对市场运作方式建房单位的批文;
2、自治区房改办确认的集资建房职工花名册或市场化方式运作建房合同;
3、市场运作方式建房单位出具的收款收据或交款通知;
4、已婚的提供购房人有效婚姻证明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未婚的提供个人未婚声明。
七、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支取需要提供的资料:
1、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用地批准书或土地使用证);
2、建设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或开工证、建筑证等,根据市、县、乡镇不同情况提供相应批文);合伙建房的还需要提供分房协议书,无分房协议书的以平均分摊的建房面积计算;
3、具有资质单位或部门出具的工程预(结)算书,每平方造价按不高于当地经济适用房指导价确定;
4、如建房人为已婚或有房产共有人,还需提供配偶或共有人的有效身份证及有效婚证明。
八、大修自住住房支取需要提供的资料
1、大修住房的房屋产权证;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
3、具有资质的单位或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预(结)算书;
4、大修自住住房的开支凭证;
5、如大修住房人为已婚或有房产共有人,还需提供配偶或共有人的有效身份证及有效婚姻证明。
九、离、退休(退职)支取需要提供的资料:
离、退休证(退职的需提供劳动、人事部门发放的退职证)。无离、退休证的也可根据《享受基本养保险待遇资格证》或军队签发的命令、上级主管部门文件或经劳动人事部门审核的《职工退休审批表》或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
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支取需要提供的资料:
1、劳动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证明;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十一、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两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支取需要提供的资料:
就业服务中心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失业保险所的《失业证》(没有上述两证但在中心封存部连续封存两年以上的可以凭身份证及申请报告支取)。
十二、本市农村户口职工或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支取需要提供的资料:
1、劳动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证明;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十三、调离本市到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辖区以外城市工作提取需要提供的资料:
工作调动材料或经当地劳动部门备案确认的劳动合同或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
十四、出境定居支取需要提供的资料:
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迁入地户口簿、境外永久居留证件、出国移民证或境外身份证明等材料之一。
十五、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支取需要提供的资料:
1、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法律文书;
2、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是指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中已明示职工已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可不提供职工死亡证明;无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的,支取本金在5000元(含)以上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继承公证书;5000元以下的提供住房公积金继承公证书或缴存人单位出具的责任承诺书及支取人与被支取人的关系证明;1000元以下的继承人提供与被支取人的关系证明可直接办理支取;
3、继承人(受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提供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和监护证明。
十六、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支取需要提供的资料: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有效婚姻证明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未婚的提供本人婚姻状况声明;离异及丧偶除需提供本人婚姻状况声明之外,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及有效房产分割协议;丧偶的提供死亡或销户证明);
十七、偿还银行购建住房按揭贷款支取需要提供的资料:
1、借款合同及银行还款证明或贷款余额证明;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有效婚姻证明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未婚的提供本人婚姻状况声明;离异及丧偶除需提供本人婚姻状况声明之外,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及有效房产分割协议;丧偶的提供死亡或销户证明);
十八、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收入15%以上的支取需要提供的资料
1、在职能管理机构进行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
2、职工家庭有效工资收入证明;
3、已支付房租费用的发票。
4、租房人有效婚姻证明,已婚的还需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未婚的提供个人未婚声明。
十九、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支取需要提供的资料:
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明或总工会发放的缴存人家庭特困证明。
二十、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支取需要提供的资料:
1、县级(含)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书或疾病证明;
2、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自费部分的费用发票,如不能区分自费部分的提供医保部门的证明材料;
3、支取人与患重大疾病的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及关系证明材料。
备注:
1.上述要求提供的资料中,身份证、退休证(退职证、失业证)、残疾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建设批准文件、购房(贷款)合同、购房契税发票等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审核后原件退回,其余资料均由中心归档存查;
2. 如有需要,除上述材料外,支取人还须提供公积金管理中心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3.在职职工支取公积金时还需所在单位提供公积金支取清单(单位盖章)及由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有效收款凭据(通过联名卡支付的不需要单位收款收据);封存部职工支取公积金时提供收条。
★ 职工采取欺骗手段或单位为职工出具虚假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由市中心责令限期退回,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