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按揭的唯一一套住房可以执行吗
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对于唯一居住用房,一般不会进行处理。但如果面积比较大,或者是本案抵押物,或者申请执行人愿意为房屋所有人保留五到八年房租的,法院可以依法予以拍卖、变卖用于偿还债务。
但按揭贷款的房屋已经抵押给了银行,银行对房屋的拍卖价款具有优先受偿权。拍卖款应当先归还银行贷款,剩余的,才能用于偿还债务
② 个人债务会强制执行未入住的夫妻共同唯一按揭房吗
如果是强制执行阶段,执行局有相关房产信息就可以执行该房产,不过如果是核实不出来该房产就不能查封,一般如果没有网签的话,就查不到。
③ 夫妻共有债务能执行唯一住房吗
唯一住房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被执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8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5〕10号)
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④ 夫妻共同债务只有一套按揭商品房能拍卖吗
一、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1条的规定,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可见,夫妻共同债务有两个条件,一是时间条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目的条件:为了共同生活。
二、关于房屋
按揭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1条、第23条的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⑤ 夫妻之间只有一套按揭房一方个人债务法院强制执行会拍卖房子吗
按照现在的规定,居民唯一住房也可以由法院拍卖。
⑥ 借款人有唯一住房,且有银行贷款,法院会强制执行吗
这种有判案的,
法院把房子拍卖后,
将银行欠款还了,
用多余款购个小面积房子或租一个房子,
让欠款人搬过去。
⑦ 请问如何强制执行唯一的正在按揭中的住房
法院强制执行进行查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相关规定:
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第八条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
第九条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7)按揭夫妻共同债务唯一住房执行贷款扩展阅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相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⑧ 夫妻共同财产的唯一住房能否被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如果是家庭唯一住所,法院只能查封,不能拍卖。
问题中并未提及离婚时房子归谁所有:
如果归男方所在,女方只能起诉要求支付那十万元,对房子女方只是暂时居住。
如果房子归女方所有,可以要求法院确权,确认该房屋为女方所有,对男方离婚后债务为其个人债务的情况向执行庭提出异议。
如果房子离婚时未分割,可要求分割。
仅供参考!
⑨ 夫妻共同财产的唯一住房能否被执行
符合如下情形,可以被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