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亲欠贷款去世。儿子贷款必须要先还父亲的钱
你好!依照法律规定,如果你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你就有义务清偿父亲留下的债务,清偿债务以你继承到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如果你当时放弃了继承,则对你父亲所负的债务可以不承担还款责任。
现在来看,你继承了多少遗产恐怕是说不清了,信用社多半也说不清,所以,信用社也就没有就你父亲的贷款继续追讨。信用社有权核准是否贷款,信用社的做法不是很光彩,但是坦白讲,我方也无可奈何。
附:相关法律条文
《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以上回答,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㈡ 父亲死亡贷款没还,对儿子有影响么
如果贷款仅用于去世贷款人的个人目的,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没有义务偿还;不放弃继承的,以继承的遗产为限偿还,超过遗产的部分不必偿还。
如果贷款人的贷款用途是用于家庭生活的,则属于家庭共同债务,全体家庭成员都有偿还的义务。家庭成员否定的,需承担举证责任。
其他无继承权的家属,没有偿还的义务。
㈢ 父亲贷款去世了儿子用还吗
如果父亲自己名下留有遗产,从遗产中优先还债,如果没有遗产,作为被继承人没有法定义务用自己的钱去还债
㈣ 父亲在银行贷款死后子女要还不
好像是这么说的,如果要继承他的财产就要还钱,如果不继承的话是不用还的,比如他的名下有房子车子,银行里面有存款什么的,都不行的。
㈤ 父亲贷款,已死亡。子女有义务还吗
如果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就有义务偿还其债务,但应当以子女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实际价值部分可以不还,当然子女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㈥ 银行父亲货款没还过世了要子女还吗
分情况
一、父亲欠债,已经资不抵债,没有遗产的。从法律上讲,没有父债子偿的说法。
二、父亲欠的债,如果有遗产,子女只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父亲的债务。超出继承遗产的部分是没有法律依据替父亲偿还的。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这一规定要求子女作为继承人要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还被继承人所欠债务, 但这不是“父债子还”。作为继承人你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继承遗产的情况, 来决定是否需要偿还父亲生前所欠债务的数额。如果你愿意偿还父亲的旧债,就不用受遗产实际价值的限制了。
综上, “父债子还”的说法是不对的。 所以,只要你放弃对遗产的继承,那么就不用偿还父亲的债务当然,如果你认为遗产的价值大于债务,那么可以在承担父亲的债务的基础上继承遗产。
请参考采纳。
㈦ 父母欠银行贷款,父母去世后子女需要还吗
父母欠银行的钱,父母去世后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也就是继承了父母生前的债务,是要子女来承担还款责任的。
㈧ 父母欠银行贷款还不出,子女要受牵连吗
以一个真实的案例来现身说法吧:
年过50的老叶家住南安市溪美街道,和张某是多年的朋友。2010年11月6日,老叶向张某借了5万元,之后仅偿还4万元,尚余1万元未还。
2011年,老叶不幸去世,留下两个儿子——叶某松和叶某强,均已成年。张某立刻找到叶家兄弟催讨其父所欠债务,“你父亲生前欠我1万元,现在他去世了,这笔债务应当由你们做儿子的还”。
面对张某的催债,两兄弟认为这笔债不该由他们偿还,始终对张某置之不理。于是,张某便一纸诉状将两兄弟告上法院,要求他们偿还叶某生前所欠债务。
最后,经过南安市人民法院美林法庭审理,自认为有理的张某却败诉了。法院认为,原告张某与老叶之间的借贷关系明确,合法有效。但债务人老叶已死亡,而叶家两兄弟明确表示放弃对其父遗产的继承,张某也未能举证证明两兄弟继承其父的遗产,故两被告无需对其父生前借款承担清偿义务,遂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认为“父债子还”天经地义的张某对此表示十分不解。
对于张某的疑问,主审法官解释说,传统上“父债子还”是指父亲所欠下的债务由子女去偿还,但在现代法制社会,这种传统未必正确。在法律上,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父债是父亲作为主体与他人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除非子女继承父亲的遗产,否则父债与子女无关。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由此可见,若继承人接受遗产,就应当在继承遗产的限额内承担偿还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责任。若未继承遗产,借贷关系仅存在老叶和张某之间,故“父债子还”并非“天经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