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农行贷款夫妻一方不签字生效吗
首先要分清楚是个人信用贷款,还是其他贷款品种,如果是个人信用贷款,那么就只需要借款人本人签字就可以了。
如果是其他贷款品种的话那么就必须双方都要出面签字,(除非另一方做了全权委托公证,或者造假了)否则银行是不会给批贷的。
② 银行贷款必须要夫妻双方签字的吗
【主回答】
房屋抵押贷款,如果房屋双方共有,要双方签字;单独所有,可以不用双方签字。
【拓展资料】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一般要求提供担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证明、个人征信良好才可以申请。
而且,在不同的国家和一个国家的不同发展时期,按各种标准划分出的贷款类型也是有差异的。如美国的工商贷款主要有普通贷款限额、营运资本贷款、备用贷款承诺、项目贷款等几种类型,而英国的工商业贷款多采用票据贴现、信贷账户和透支账户等形式。
③ 丈夫在银行贷款,妻子知情,但没签字,要承担责任吗
看什么性质的贷款,如果是房贷等,妻子需要签字,如果银行把关不严,丈夫自己就贷下来了,妻子就可以不承担责任,责任由银行和丈夫共同承担。
④ 夫妻一方贷款另一方不签字可以贷嘛
如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贷款,这个当然是没有问题的,只要不要另一方贷款,那么就可以不签字,也不需要另一方签字,除非需要另一方做担保人。
⑤ 在银行贷款必须夫妻双方都要签字吗
房屋抵押银行贷款需要夫妻双方签字。
房屋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因此双方具有同等的处分权,任何一方都不能代表另一方的意见而擅作主张。
所以,要想将夫妻共有的财产进行抵押就必须要经过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才行。
从房屋抵押贷款办理流程的角度来看,如果没有房屋共有人任何一方的同意,此项业务都很难成功办理。具体来说,房屋抵押贷款的流程如下:
首先,借款人要找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评估,取得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
其次,夫妻双方到场提交上面的资料并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
再次,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第四,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
(5)银行贷款夫妻一方不签字扩展阅读:
城市房地产抵押的相关要求规定:
1、抵押权人要求抵押房地产保险的,以及要求在房地产抵押后限制抵押人出租、转让抵押房地产或者改变抵押房地产用途的,抵押当事人应当在抵押合同中载明。
2、抵押当事人约定对抵押房地产保险的,由抵押人为抵押的房地产投保,保险费由抵押人负担。抵押房地产投保的,抵押人应将保险单移送抵押权人保管。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
3、抵押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领取《房屋他项权证》。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⑥ 买房搞按揭夫妻一方不签字怎么办
银行有要求 必须 俩人签字才行,那你 就代签吧! 不行 你找个 做证的给你的签字纸 扣个戳 要方的 戳上写 不签字人的名字, 没办法啊,做假吧!为了 以后 自己过得好,努力赚钱还吧! 咱都是受害者,我连房都买不起.
⑦ 协议签订好以后,购房者夫妻一方不愿签字做贷款算不算
对于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签名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关键在于房屋究竟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
按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因此,若房地产权证是记载夫妻二人的名下或者记载在非签合同一方名下,考虑购房人具有依据房屋权属证明审查房屋的权状态的义务。在房屋共同登记在夫妻二人的名下或者在非签合同一方名下时,在购房人仅与夫妻中一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而且在签名一方未取得其配偶的授权下,此时,不能轻易认定购房人为善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在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因此,在未取得出卖人的配偶同意的情况下,上述情况中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待定。若出卖人的配偶终拒绝追认合同的效力,则该合同不能作有效处理。反之,如果房屋仅登记在夫妻其中一人,该《房屋买卖合同》由登记的权利人签名。
考虑到购房人对房屋出卖人是否有权处分房屋仅负有形式审查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的规定。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购房人有理由相信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是唯一的权人,其有权处分房地产。购房人没有义务去审查出卖人是否已婚,转让的房屋是否为只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之类的信息。事实上,购房人也难以核查上述信息。若将审查义务强加于购房人将不利于鼓励交易,也将增加不必要的交易成本。在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维护交易安全是法律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因此,在这情况下,认定房地产买卖合同有效为宜,若因此损害到出卖人的配偶的利益,出卖人的配偶可向出卖人请求赔偿损失。在案例三中,由于该房是只是登记在乙一人的名下,也没有其它证据证明甲乙在签订合同有恶意串通损害乙配偶的情况,应认定合同有效。甲付清房款后,其请求乙交付房屋和办理过户是合理的。
当房价逐渐上升时,基于利益的驱使,出卖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为争取大利益常常提出各式各样的反悔理由,其中以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签名,另一方事后不同意而主张合同无效的理由较为常见。同时,如果在购房人采取按揭付款或者转按揭付款的情况下,按照广州市各商业银行目前的操作,若出卖人已婚,还是需要夫妻二人共同到商业银行处当面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为避免日后的麻烦,购房人好还是要求出卖人的配偶在合同中签名或者要求出卖人的配偶出具同意出售房屋的函。同时,尽量缩短从签约到房屋过户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