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夫妻贷款还不上怎么办呢
请律师帮忙分析一下:
50多岁的夫妻,现在双方名下都没有房产,唯一的一套房子现在在儿子名下。究其原因,丈夫是个吃喝嫖赌之人,自从结婚后就一直瞒着家人在外借债,也不告诉我们用在什么地方,出于家庭观念还为了儿子,我屡次帮他还债。但他却不改正,直到几年前,他又累计欠下了10多万,甚至还有高利贷。我想和他离婚,甚至闹到法院,但他却死活不肯离,我再次妥协。最后,我把房子卖了,还掉贷款还有20多万,拿一半给他去还债,另一半重新贷款买房,但因为不甘心把钱给他还债,所以口头约定他的一半(卖房子的钱)给他还债,另一半是属于我的,用来买房子,要是将来他再犯错要离婚,那么这房子是属于我的,他也答应的。安全起见,我用儿子的名字贷款购买了现在的房子,房产证上只有儿子的名字,但是贷款是我们在还。
问题1:如果法院判我们离婚了,那么房子(儿子名下的)有他一份吗?还是完全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
B.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协议离婚后由一方还贷款,如果还不上,怎么办
这种情况几乎只出现在设想中!因为还没到“还不上”前,离婚时分割财产就已经需要定下来房子的归属问题了!
如果他和她离婚前已经交了20万,也就是对于房子,两人各拥有10万,离婚时如果他要房子,就需要先拿出10万(具体金额还需评估市价)给她,之后才能独立拥有房子并且偿还房贷,如果这个钱都出得起,怎么可能还不上区区房贷呢?
如果双方都拿不出这10万给对方,决定先暂时共同拥有房子,那就不存在后面的一方还贷款。
如果双方都拿不出这10万给对方,也不想共同拥有房子,就只能变卖折现后,两人分变卖房子的钱,那就不存在后面的一方还贷款。
除非第一种情况中,他原本拿出给前妻的钱后仍然有能力还贷,但刚好就被骗钱导致倾家荡产,无力还贷!那情况就和第三种情况下差不多,变卖房子。
变卖房子能拿到多少钱呢?例如交了20万已经交够20%的房贷了,如果房子能卖100万,变卖房子自己就能得20万。
C. 夫妻做贷款还不了怎么办
贷款还不上了,如果银行起诉,法院可以查封你的财产,记录你的信用不良,如果数额较大而你的财产执行不了,则有可能判刑入狱。
建议与银行及时沟通,不要定性为骗贷。然后制定还款计划,让银行放款还款期限。尽量协商解决。
D. 夫妻双方贷款后一方死亡,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千方百计的应当归还,如果是房贷,可以考虑退房、变卖。
E. 夫妻双方贷款后一方死亡,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夫妻双方贷款时,一般情况下应该有物品抵押或者有担保人才能贷款,所以夫妻双方一方死亡后,贷款还不上时,抵押的物品就会被拍卖,或者由担保人进行偿还。
F. 夫妻一方信用不良无法办理贷款怎么处理呢
已婚人士贷款买房,夫妻任何一方信用记录不良,银行都会拒绝放贷。
以夫妻一方名义贷款买房,即使贷款人征信记录良好,若其配偶多次逾期还款,银行也会怀疑家庭还款能力及信用程度,在放贷时更加谨慎。若夫妻一方两年内连续三次逾期还款,或累计六次逾期还款,银行都会拒发贷款。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产生的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夫妻双方在法律上是一个经济实体,商业银行在考察个人信用状况以决定是否发放贷款时,
要同时考察贷款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因此,一个家庭良好的信用,也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维护。
如果有征信不良的记录,需要还清之前欠款,缴纳滞纳罚金,办理完毕手续,维持五年的良好征信记录,之后银行系统会自动清理不良记录,此时,才可以办理家庭贷款申请。
(6)夫妻一人贷款还不了怎办扩展阅读:
在每一笔贷款或者每一张信用卡发放之后,各商业银行每个月都要按照央行规定的格式,把借款人的还款记录提交给征信系统,并在这个基础上形成个人信用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对采集到的所有还款信息都进行了存档,国务院法制办2011年7月份公布的《征信管理条例(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就规定:征信机构对采集的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为5年,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计算;
超过5年的,征信机构应予删除。一些更新机制显示如果客户从现在开始他每个月都按时还款的话,那么经过一段时间以后,银行就会对他的信用状况做出重新的一个评价,关键还是要积极的去维护自己的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