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个人所得税中,专项附加扣除里赡养老人一项的父母,包括配偶的父母吗
不是的。一般来说被赡养人指的就是父母,如果双方父母健在,那么不能指定其他人,不过也有父母已经不在了,如果有养父母或者继母、继父,那么也是可以享受抵扣的。当然,如果这些都不在,被赡养人还可以指定子女都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可以办理扣除。
在这个新的个税标准中,赡养人是指对你负有赡养义务的人,上文我们提到可以是亲生父母、继父继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但是岳父岳母、公公婆婆这种配偶父母,并不属于这一类,所以无法抵扣个税。
所以,哪怕是丈夫帮助赡养妻子的父母,即赡养岳父母,都不算在这个扣除的范围内,夫妻双方各自都有父母需要赡养,则各自进行申报专项扣除。
综上所述,想抵扣赡养老人专项的话,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标准:
1、被赡养老人年满60岁;
2、纳税人与老人之间有赡养与被赡养的关系。
法律法规: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7章第23条规定,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被赡养人中的年满60岁的父母,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是孙子女、外孙子女。
以上内容参考: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⑵ 2019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什么意思
1. 工资低于5000,不需要申报了,因为都扣不到税;
2. 独生子女赡养超过60岁的老人(一位或者两位),都是减免最多2000块;
3. 一个小孩满3岁后,一直到上大学(包括本硕博)以及再教育,可以减免1000块;2个孩子就2000,可以累加。但是这一笔钱,可以在父母中任何一方单独减免,或者平均分摊减免,比如一个孩子,父母可以各减免500;
4. 租房或供房,减免1500元;
5. 大病减免:年度清算时扣除,纳税人或其配偶,或者其未成年子女,在本年内,除去医保消费的自费部分,超出15000元以外的部分,可以扣减,最高不超过80000元。
6. 这里说说减免是什么意思。假如每月工资是10000元,扣除每月的五险一金(假设是1000元),就是9000元,按之前的标准扣税就是9000-5000,用4000这个基数去扣税。
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条例出来之后,你就可以少交很多税了,可以用9000-2000-1000=6000,超出5000的部分需要扣税,就相当于用1000这个基数去扣税。如果你租房子住,或者供房子的话,还可以继续减1500的额度,那样就根本不需要缴税,每个月节省下来的钱也不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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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赡养老人扣除,被赡养人需年满多少周岁。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7章第23条规定,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被赡养人中的年满60岁的父母,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是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贷款父母扩展阅读: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标准扣除方式。
4、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不因人数而增加扣除金额。
⑷ 新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扣除在父母之间应该如何分配
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每个子女按1000元每月的标准定额扣除。依据2019年1月1日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同时该通知的第六条规定了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即可以按父母任意一方扣除100%,也可以在父母之间各扣除50%。
(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贷款父母扩展阅读:
新个税专项附件扣除的其他项目:
1、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2、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3、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4、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前面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5、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⑸ 新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子女教育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
按理说,新的个税专项
附加扣除中子女教育,
监护人不是父母不可以扣除。
除非是孩子的父母被剥夺监护权
不再给孩子生活费。或者是孩子的
父母已经死了,由监护人抚养孩子
那就可以扣除
⑹ 请问个人所得税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是夫妻双方都可以各自扣除父母,还是只能选择一方父母扣除
在个人所得税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男女双方可以各自扣除自己的父母,仅指自己的生身父母,男人不包含岳父岳母,女人不包含公公婆婆。
赡养老人申报不是按赡养老人的数量而是按照每月分摊标准额度分摊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被赡养人包括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除此以外的附加扣除还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均。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
(6)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贷款父母扩展阅读: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1、如果你是独生子女的话,那么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则由你一人独享;
2、如果你不是独生子女的话,则有您和您得兄弟姐妹进行平摊,或者是大家一起协议如何分摊这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当然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金额比例;
(1)如果兄弟姐妹均摊则不需要书面协议;
(2)如果是大家协议分摊金额或者被赡养然指定分配比例均需要书面协议;
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据相关专家介绍,赡养岳父母目前不在扣除范围之列,但如果夫妻双方各自都有父母需要赡养,是各自申报专项扣除。
⑺ 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东西这么细,怎么预防数据造假呢比如赡养父母这一条,基本上只要爸妈在世,
这个我也有疑问,在农村,嫁出去的闺女不再赡养,所以对于我的双亲也都是由我个人负担,跟我妹妹没关系,这种申报又是怎么申报呢
⑻ 新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父母不到60周岁但失去劳动能力,需要子女赡养的能扣除吗
不行啊。年满60周岁是基本条件和要求。
⑼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之赡养父母老人问题
不能,这个是要按照规定父母到年龄才可以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