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和老公不到年龄结婚,今年我老公家买了一套按揭房子,但房子上面是他父母的名字
1:房子是你老公家贷款买的,按道理来说对方父母要求写他们的名字也没有什么问题。
2:房子现在是你们俩在住,你们还年轻,一起努力还贷减轻双方老人压力是儿女的赡养父母的一部分职责。
3:写你老公的名字,或者写你们的孩子的名字有关系么?都是一家人,别想以后万一分家了咋样咋样,如果不考虑今后离婚啊,分家啊等等,这房子写谁的名字不一样?充分信任你身边的亲人,你的老公,当然也包括你的公公婆婆,他们也是出于爱儿子和孙子角度考虑的。
4:写你儿子的名字?我不知道可以这样不......貌似只有具有偿还能力的人银行才会批准可以贷款买房吧
5:双方父母不是你们感情的基础,也不是绊脚石,不要因为双方父母的一些观点和做法导致你们夫妻感情不和,你们感情的基础是你们多年的彼此了解与信任,在患难之中的一份真情与担当,而现在又有了爱的结晶——你们的孩子,他将会是你们今后爱情道路上的最有力的感情支柱,只要做出的决定是为了你们的孩子,为了你们的将来,我觉得啥决定和想法都是正确的,如果仅仅是为了钱,为了名分,为了虚荣,为了其他,我觉得很没有必要。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⑵ 婚后买房,男方父母出首付并贷款,房产证上是他父母名字,但我们夫妻还房贷,这房子属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您好,
这是属于婚后财产吗,如果将来有争议,女方可以分到房子吗,怎样可以维护女方的权益?房屋产权一般应该以所有权证书为准。如果有离婚情况,法院无法直接对房子作出处理。证据补充:如果签订书面协议,是我们四人私下签,还是要去房管部公证才有效?具体要什么内容,主要是希望维护我应有的权益,也是对我女方的一个保障,更有安全感。房管部公证目前还没有这一业务。私下签订也是有效的。不过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⑶ 律师您好,我家房子是我父母出钱首付,以我老公的名贷款买的,所以写的是我和我老公的名字,但是现在我父
问:律师您好,我家房子是我父母出钱首付,以我老公的名贷款买的,所以写的是我和我老公的名字,但是现在我父母要提前还款,房证没下来也过不了户,所以想写个协议证明房子是我父母的,想问协议怎么写,还需要公证吗?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您好,房子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为共同财产房子归你;借父母3万为共同债务,车辆为共同财产。协商不成,只能向法院起诉。相关的法律规定如下:离婚有协议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解决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及财产分割三个问题: 如果双方对上述问题协商一致,可到当事人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如果协商不成,直接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这是法定离婚条件其实只要你想离婚都可以起诉,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会进行调解;对方不同意的,你需要有证据证明你们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这样法院才会判离婚,否则法院会驳回诉讼请求孩子的抚养权:二岁以内一般给母亲,2岁-10岁考虑到孩子的抚养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10岁以上考虑孩子的意见。 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一般是对方月收入20%-30%,除非对方愿意一次性全部支付,法院判决是按月支付。 财产;领取结婚证是划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但并不是必然的,还需要从资金来源来分析。法院处理的现有财产,至于房子,不知是你们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如果是婚后财产,无论以谁的名义签字,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们的房产和存款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如果你是准备起诉的一方,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如果对方不给结婚证,你需要到领取结婚证所在地的民政局调取结婚证档案。
⑷ 婚后老公贷款给父母买房,房产证写父母名字,那么这个房是婚后财产吗...
分不了房子。
但是如果是以婚后出资作为首付,女方可分得首付的一半。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补充问题中:
别的房子是谁的房子?
⑸ 婚后用男方父母名义买房,贷款是我和我老公,产权怎么定
若你父母就一个孩的话
产权怎么定终极还是你们的
否则应该公证处公证一下
⑹ 为了能够贷款,老公想以他父母名义买房子,但是对我来说风险很大,而且老公还有个姐姐。
新婚姻法出台了,你还是多想想,我建议你最好做个公证
在司法上来说,公证也只是起到辅证的作用,我还是建议你保留买房出资的证明,这样来的稳妥些!
⑺ 父母房产证上有我的名字啊,老公现在买房算第二套吗
二套房的认定:
一、如果父母名下无房,子女购房属于首套房;如果父母名下已有房产,子女购房则属于二套房。
二、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详解: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⑻ 婚前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是我的名字,房子有贷款。但是一直由父母还房贷。请问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属于。
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三》规定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8)老公房子是父母名字有贷款买房扩展阅读:
相关案例:
阿珍与阿军于2007年间经人介绍认识,2008年1月15日在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
2014年12月24日阿军向梅江区法院起诉,请求离婚。
在庭审中,阿珍同意离婚,双方确认无夫妻共同债权债务,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问题上产生分歧。
据阿军说,如今居住的房子是因征地拆迁,阿军用征地拆迁补偿款于2005年6月购买的。婚后,阿珍要求在房产证上添加她的名字,如不添加,阿珍就要离婚。阿军为了息事宁人,维护一个来之不易组建起来的家庭,违心与阿珍到住建局办理了加名手续。
阿军认为,在2010年9月房产证登记增加阿珍名字的行为是一种无效的行为。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阿军还提供了住建局存档的权属人为“阿军”个人的房产证和添加阿珍签名的申请书。
对此说法,阿珍却有不同意见。她表示与阿军结婚后,全心全意照顾家庭,还做工帮补家用,并帮阿军归还了其个人债务,所以是阿军自愿把套房增加了自己的名字,自己依法享有房屋的一半所有权。
梅江区法院审理后作出了准予原告阿军与被告阿珍离婚,住房归原告阿军所有,并由原告阿军支付房屋价值折款21.5万元给被告阿珍的一审判决。
判决后,阿军不服向梅州中院提起上诉。
今年5月25日梅州中院受理后,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维持了一审判决。
法官说法
不动产物权变更依法登记,有法律效力
二审经办法官表示,在该案中,虽然该套房在双方结婚前的产权登记为阿军个人所有,但在结婚后双方向房管部门申请加名,套房的产权变更登记为阿军、阿珍共同拥有。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阿军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即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