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屋如何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正是新的司法解释的出台,意味一方在婚前购买,婚后还贷的房屋在离婚时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其实在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前,司法实践也是这样操作,看成是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处理。该条司法解释没有什么新意,只是对过去的司法实践予以明确。虽然这样,但新法的规定仍然引起社会轩然大波,很多这样的家庭担心女方离婚时会被净身出户,扫地出门。因此掀起了一阵在房屋登记时增加配偶名字的热潮,把配偶作为房屋的共有人。
《物权法》为多人共有提供了法律依据,该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因此在房屋登记时增加配偶名字有两种共有形式,一是按份共有,二是共同共有。在夫妻对共有份额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因夫妻双方具有家庭关系,应该属于共同共有。
根据新的房屋登记办法,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房屋权属登记将同时注明夫妻二人的姓名,并标明“共有”的字样。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新浪乐居论坛! j+ a, ^5 K#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夫妻之间,一般都通过赠与的形式实现。这就需要拟定赠与合同,带着赠与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房产局办理共有产权登记即可。
Ⅱ 贷款合同一方构成犯罪,合同还有效吗
一,如果购房合同的买受人是夫妻俩人,那么必须俩人同时签字,将来房产证也会出两本,这叫共同共有房产。二,如果购房合同的买受人是夫妻其中一人,那么买受人签字就行了,不用配偶签字了。三,贷款买房的话,不管买受人是夫妻一方还是夫妻双方,都要在贷款合同上签字。房产的份额与该合同无关,只要是婚后财产,那夫妻任何一方所购买的财产都是夫妻共有财产。就算办理房产证后,只有夫妻任何一方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财产。除夫妻双方书面另立财产归属协议外。所以该合同不能作为区分夫妻间财产的举证依据。拓展资料签定正式的购房合同,在拟定的时间地点,购房者备齐所有凭证,与开发商或代理商正式签定购房合同。预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现房)区别: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 二者区别在于: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因此,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出售合同,方能办理证户手续。网络-购房合同
Ⅲ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协议离婚后由一方还贷款,如果还不上,怎么办
这种情况几乎只出现在设想中!因为还没到“还不上”前,离婚时分割财产就已经需要定下来房子的归属问题了!
如果他和她离婚前已经交了20万,也就是对于房子,两人各拥有10万,离婚时如果他要房子,就需要先拿出10万(具体金额还需评估市价)给她,之后才能独立拥有房子并且偿还房贷,如果这个钱都出得起,怎么可能还不上区区房贷呢?
如果双方都拿不出这10万给对方,决定先暂时共同拥有房子,那就不存在后面的一方还贷款。
如果双方都拿不出这10万给对方,也不想共同拥有房子,就只能变卖折现后,两人分变卖房子的钱,那就不存在后面的一方还贷款。
除非第一种情况中,他原本拿出给前妻的钱后仍然有能力还贷,但刚好就被骗钱导致倾家荡产,无力还贷!那情况就和第三种情况下差不多,变卖房子。
变卖房子能拿到多少钱呢?例如交了20万已经交够20%的房贷了,如果房子能卖100万,变卖房子自己就能得20万。
Ⅳ 有贷款的房产能否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公证
公证员在接待公证咨询的过程中,会经常被咨询“有贷款的房产能否办理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哈尔滨公证处的丁龙公证员认为:有贷款的房产可以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指导意见》第五条: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可以对全部夫妻财产进行约定,也可以对部分夫妻财产进行约定; 可以对婚后所有的财产进行约定,也可以对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进行约定; 可以进行概括性约定,也可以进行具体性约定;可以对财产所有权的归属进行约定,也可以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进行约定;
Ⅳ 请问婚后单方出资购房,单独偿还贷款,房产是属夫妻共同财产怎样才能成为单方资产
结婚以后,工资、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贷款也是夫妻共同债务,房子当然属于夫妻共有。
这种情况,双方可以就出资、还贷、房屋归属达成书面协议,协议归一方负还贷责任,房屋归还贷方单独所有。同时要注意:房产证上要写上个人单独所有。
Ⅵ 夫妻私下书面协议房产归一方所有,法律上会承认吗
协议只要双方当事人亲自自愿所签,内容合法,在没有规避法律的情况下都是有
效,无论手写或书写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你这种情况现在要看是否在为规避法律,逃避债务,也就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
目的。假如贷款还不了,或还借有其它债务,一旦诉至法院,你们这种协议
(即为逃避债务,私自转移财产)是不能对抗第三人的,是无效的。
再如,该贷款还了以后,你老公又发生新的债务时,在债权人知道该房是一方的
财产时,它有效,今后不需以该房抵债偿还;债权人不知道的,今后在法院执行
过程中,你老公凭借该协议主张该房产不是他自己的,不能用该房抵债,法院是
不予理睬的。
如今后涉及离婚,还是上边说的,不涉及债务时房是你的;涉及有外债就另当别
论了。
最好是签个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有条件的可以办理公证,民事协议公证每件收费
100-200,涉及财产的加倍收取的。
Ⅶ 再婚夫妻婚内签订房产协议,贷款部分算共同财产吗
还款部分及房产增值部分都是共同财产。
Ⅷ 夫妻婚前一方贷款购买的房子怎样处理算共同财产
一般来说,除非婚前买的房屋房产证上有夫妻另一方的名字则属于共同财产,否则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涉及共同还贷: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Ⅸ 关于夫妻共同贷款买房后,协议离婚,房子怎么分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参考如下法条分割房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