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银行贷款,夫妻同为第一担保人,但妻子未在贷款合同上签字,是否视为无效贷款
不会,这不影响合同成立,但是一份有漏洞的合约,妻子未签字,可免除其责任,但作为丈夫,一旦合同出现违约,其是应该承担责任的。
B. 老公帮别人做担保,妻子不知情也没签字,贷款的人要是贷款还不上款,这样担保人妻子有法律责任吗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那么你的问题是你老公帮别人做担保啊,妻子不知情的话,也没有签字,那么贷款的人要是还不上的话,那么这个妻子是不是承担法律责任?
那么个人觉得这个问题的话,这个机子是没有法律责任的,不过这个啊,家庭里面的财产的话,肯定是要拿出去赔掉的,嗯
手机使用知识
手机,在一天当中与我们形影不离,生活中处处都会有手机的影子,从早晨起床一直到晚上入睡,手机一直陪伴在身边。打电话、上网、拍照、发微博,手机简直无所不能,但是如果不能正确使用手机,就会给我们的健康带来危害。今天云手机就给大家说说,使用手机对于我们的健康都有哪些伤害和需要注意事项。
一、尽量少把手机放兜里
相信大部分人都会将手机放在自己的衣兜里边吧。其实这种做法会给我们身体带来很大的危害。据英国《泰晤士报》报道,匈牙利科学家发现,经常携带和使用手机的男性的精子数目可减少多达30%。医学专家指出,手机若常挂在人体的腰部或腹部旁,其收发信号时产生的电磁波将辐射到人体内的精子或卵子,这可能会影响使用者的生育机能。英国的实验报告指出,老鼠被手机微波辐射5分钟,就会产生DNA病变;人类的精、卵子长时间受到手机微波辐射,也有可能产生DNA病变。因此,我还是建议大家把手机放在包包里,尽量远离离腰、腹部,因此,手机使用者要尽量让手机远离腰、腹部,当使用者在办公室、家中或车上时,最好把手机摆在一边。
二、拨打电话时间不宜过长
当人们使用手机时,手机会向发射基站传送无线电波,而无线电波或多或少地会被人体吸收,这些电波就是手机辐射。一般来说,手机待机时辐射较小,通话时辐射大一些,而在手机号码已经拨出而尚未接通时,辐射最大,辐射量是待机时的3倍左右。这些辐射有可能改变人体组织,对人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并且手机长时间与耳部、脸部接触时可能导致皮肤出现过敏反应,产生一种叫做“手机皮肤炎”的红色或发痒的疹子。所以我希望大家尽量少用手机拨打电话,如果拨打也尽量较少通话时间,或者选择用耳机接听电话,减少辐射都脑部的直接伤害。不过还是推荐用户最好在有座机的情况下,使用座机拨打电话。
三、厕所玩手机要小心
厕所玩手机,手机会沾染大量细菌。而且当你一不小心的时候将手机掉进马桶里,那就悲剧了。不过如果手机一进水,请切记不要作任何按键动作,尤其是关机(一按任何动作,水马上会跟着电路板流串),正确的方法为马上打开外盖,直接将电池拿下,直接强迫断电,可保主机板不被水侵袭。小编建议大家蹲坑的时候还是尽量不要使用手机啦,就算没有掉进马桶里,在公司耽误其它同事上厕所也是不好的。
四、吃饭不宜玩手机
如果大家边吃边玩对消化系统十分不好,因为注意力分散,食物不经咀嚼下咽造成胃部负担,注意力不集中影响唾液分泌,而唾液和咀嚼是正常消化第一步,不到位会增加胃部负担,久而久之会得胃病。再有手机上沾有带有大量细菌,
那么因为啊,你们是夫妻关系,所以说你们老公给他们做了担保,那么家里头的财产肯定全部要被拿去抵押
那么以上就是个人对你这个问题做的解答,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也希望你能够采纳
最后个人祝你健康快乐,好运连连,万事如意,心想事成
C. 丈夫贷款时妻子并没有签字,这个贷款与妻子有关系吗
很多的人都认为在结婚之后,既然所有的收入都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那么贷款也应该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有网友在网络上面询问自己的丈夫在贷款的时候,自己并没有签字,那么这个贷款跟自己有关系吗?
有的人询问,如果自己签字了,但是到时候妻子不承认这个钱适用于生活,那么妻子是不是也不用偿还。其实是不对的,当妻子花了这笔钱,那么大家如果有相关的证据,就可以让七的归还这笔钱。所以即使是妻子没有签字的话,那么妻子一旦花了就需要进行偿还。
D. 老公代款老婆没签字,老婆要承担责任吗
首先,我们需要确定的是老公所贷款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清偿。
其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我国民法典也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第一,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其表现形式可以是事前的共同签字,也可以是事后一方的追认。对于共债共签,即能在家庭重大财产利益的处分上保护夫妻另一方的利益,尊重其知情权和同意权,也能够最大限度减少事后纠纷的发生概率。至于,事后追认的方式,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通过电话录音、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进行判断。
第二,为日常家庭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此类债务主要是日常家事代理范畴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生活过程中产生,以婚姻关系为基础,一般包括正常的吃穿用度、子女抚养教育经费、老人赡养费、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等,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除因行使日常家事代理权形成日常家事债务外,还会与第三人形成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如大额借贷、赠与、不动产买卖等。为保护债务人的配偶一方合法权益,法律明确规定此种情况下所负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形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 丈夫贷款妻子没签字有责任还款吗
这主要涉及到婚内共同债务的认定,如果是男方一方在贷款书上签名,女方时候承认了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女方就有还款责任。如果女方没有承认是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通过证据证明男方的借款用于夫妻家庭日常需要或者共同经营活动,也会被认为女方要还贷款。男方借款但超出婚姻共同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
【拓展资料】一、《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
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首先,“为夫妻共同生活”应当始终坚持由夫妻中的举债方承担证明责任,夫妻中的非举债方不负举证责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举债为共同债务即举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一方负举证责任,因为只有举债人自己才最为清楚和了解举债的用途,也最容易证明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除非其有故意隐瞒借款用途的别有用心。如果让对借款不知情的夫妻非举债方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既不现实,也很难完成。
四、其次,如果夫妻中的非举债方能够举证证明存在法定的两种例外情形,即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约定财产分别制度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或者债权人知道该债务属于非法债务(如赌资、进行非法经营等),则该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五、最后,还要注意保护无过错的善意债权人。至于何为“无过错的善意”,笔者认为是债权人“有理由相信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情形,如借条上所写借款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借款数额较小,借款后夫妻另一方知晓后并未表示反对等。从维护市场交易安全的角度来讲,无过错的善意债权人的利益也理应得到保护。
F. 夫妻贷款妻子没有签字
丈夫贷款妻子没有签字,如果该借款女方知情,且该贷款是用于夫妻家庭生活需要,那么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双方共同偿还。相反,如果是用于个人生活,则由男方个人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G. 夫妻贷款一方没有签字可以吗
法律分析:如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贷款,这个当然是没有问题的,只要不要另一方贷款,那么就可以不签字,也不需要另一方签字,除非需要另一方做担保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H. 老公拿着户口本给别人做房贷担保妻子不到场签字也会成为担保人吗
妻子不会做担保人,单凭户口本不可能把老婆算进去的,要成为担保人一定要本人签字同意,像这种情况,妻子可以拒绝履行担保责任,丈夫自己用个人名下财产履行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