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么是组合贷款,组合贷款担保是什么意思
1、 我看万购地产网上说组合贷款是指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政策性住房资金、商业银行运用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申请人同时发放的、用于购买同一套自用普通商品住宅的个人住房贷款,是政策性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组合的总称。组合贷款担保是指担保中心作为保证人为上述贷款同时提供保证担保。
B. 购房贷款"组合贷"是什么意思 如何办理组合贷
目前,我国申请购房贷款主要有三种形式:纯商业银行的房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银行贷款组合贷款。我们口头中所说的组合贷就是指第三种情况。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组合贷款的办理流程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程序可分五步:
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第二步: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第七步: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希财网提示:不是所有的地方或者楼盘都可以支持“组合贷”的。想办理这项业务之前,您最好跟您当地的有关部门咨询下是否可以办理以及如何办理。一般来说房贷“组合贷”承办银行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有的地方是中国建设银行,有的地方是中国工商银行或者当地其他银行。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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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什么叫 组合贷款
您好!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就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同时使用,一般是在个人贷款超过当地规定的公积金贷款的最高上限才使用的,如购买高档住宅,须贷款50万元,而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公积金最多贷款40万元。这样的话,剩余的10万元将使用商业贷款,同时利息也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的利息。
D. 什么是组合贷款如何办理
您好,所谓组合贷款是指既符合某银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又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且同时办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业务。组合贷款就是两者的结合。组合贷款的办理流程和每次要去的办理点不同,具体您可以参考如下:
(1)贷款咨询:通过银行网点、电话或网站了解组合贷款中自营性贷款的有关情况和要求;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电话和银行网点等了解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情况和要求;
(2)贷款申请:分别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分别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3)签订合同:获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之后,持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行申请组合贷款。客户在接到银行同意贷款的通知后,需与贷款行就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4)贷款发放:公积金中心和银行分别在条件具备时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5)客户还款:客户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款。
注:各大银行均可办理,但公积金贷款行和商贷贷款行必须是同一家银行。
E. 什么是组合贷款如何申请组合贷款
贷款买房时,由于某些原因,很多小伙伴无法选择单一的贷款方式。那么组合贷款是什么呢?我们又该怎样申请组合贷款呢?为什么要申请组合贷款?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组合贷款?
所谓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就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同时使用,一般是在个人贷款超过当地规定的公积金贷款的最高上限才使用的,如购买高档住宅,须贷款50万元,而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公积金最多贷款40万元。
这样的话,剩余的10万元将使用商业贷款,同时利息也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的利息。
二、组合贷款的申请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组合贷款的申请方法
打算申请组合贷款,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手续时,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
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帐户。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3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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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什么是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的条件和流程是怎样
一、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条件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对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大修各类型住房时,建设银行同时为其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按揭贷款而形成的特定贷款组合。
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有合法的身份;
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且连续缴存1年以上;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流程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程序可分五步:
1、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2、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3、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4、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① 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② 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5、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6、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7、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G. 什么是组合贷款,担保融资是指什么呢
法律分析:组合贷款是一种引入第三方,甚至第四方的贷款方式。融资担保是担保业务中最主要的品种之一,是随着商业信用、金融信用的发展需要和担保对象的融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信用中介行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H. 组合贷款担保费多少 组合贷款的担保方式
组合贷款担保费多少和组合贷款的担保方式,首先我们要知道,组合贷款是分为个人商业购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两种贷款方式的。所以其中的贷款贷款担保费和担保方式是有差别的,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需要担保的条件是不一样的。
组合贷款担保费多少和组合贷款的担保方式,首先我们要知道,组合贷款是分为个人商业购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两种贷款方式的。所以其中的贷款贷款担保费和担保方式是有差别的,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需要担保的条件是不一样的,这种收费标准每个城市的都是不一样的,而且根据贷款途径的差别,收费标准也是有差异的。
组合贷款担保费多少
按抵押物评估价值的3‰收取评估费,收费300元,收费1500元。组合贷商贷部分评估费不是很清楚,听说收500元评估费。
1、评估费。借款人所购住房为商品房、二手房及贷款受理机构认定的其它需要评估的房屋的,必须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评估报告》,需要向评估机构交纳评估费。其收费标准及依据如下:
收费依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核发的京价(房)字[1997]第398号文件。收费标准:按抵押物评估价值的3‰收取评估费,收费300元,收费1500元。组合贷商贷部分评估费不是很清楚,听说收500元评估费
2、担保服务费。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目前主要为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其他担保方式(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由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向担保中心交纳担保服务费。
组合贷款的担保方式
购房人办理组合贷款,须提供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商业银行认可的担保,担保方式有以下三:
Ⅰ抵押+第三方保证担保。即抵押人以房屋抵押,为组合贷款债权提供担保,由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为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银行认可的保证人为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提供自贷款发放至抵押登记完成期间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Ⅱ抵押担保。即抵押人以房屋抵押,为组合贷款债权提供担保。借款于抵押登记完成后发放。
Ⅲ质押担保。即出质人以质押财产出质,为组合贷款债权提供担保。借款于质押手续完成后发放。
其实贷款这类服务,都是存在一些服务费用的,当然银行贷款在这一方面的收费是很实际的,不会太贵,但是有些由开发商售楼房参与的贷款方式,会收取高于银行的一种服务费用的。也就是说有些贷款方式是有售楼方参与的。组合贷款担保费多少,就要根据实际购买的房屋情况而定的,组合贷款的担保方式上面我也给朋友们详细的介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