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朋友征信不好,要我帮忙贷款,他做抵押人,用他的房产证抵押给银行,这样我可以帮忙吗
摘要 亲,不可以。关于贷款抵押还钱这些事情不要参与进去。如果参与进去对你后续做贷款是有影响的,如果后期对方还不上钱,首先会影响你个人征信。
B. 我和男朋友还没结婚他让我把自己房子在银行抵押了贷款给他做生意我该答应吗
不能答应。
感情好,此一时彼一时,谁都无法预判将来会发什么。
再说,这个社会诱惑太多,感情在诱惑面前显得比较脆弱。你能把握住自己,却把握不了别人。
一个好男人应该是凭他自己的能力去创业,而不是觊觎女朋友的资产做垫脚石,这种做法令人堪忧。
望慎重,三思而后行。
C. 朋友想让我以我的名义帮他贷款,我该如何规避风险怎么做
以本人的名义贷款,这个贷款就是本人所贷,在法律上跟朋友没有任何关系,本人将承担一切责任。
一、回避风险的办法,朋友提供不动产抵押或动产质押等,而且双方必须到法定机构办理正式的抵押手续。比如房产抵押,如果只是房产证交给你,这在法律上毫无意义,必须办理正式的抵押手续,否则你的权利毫无保障。
二、如果双方确实是铁哥们,你对他的为人也很清楚,而且你也能承担得起这笔贷款的损失,那还要什么回避不回避风险的,有难兄弟一起扛,相信兄弟就支持他!如果自问做不到,或关系没到这个程度,那就不要充“汉子”,到时候后悔不及。
(3)朋友说服我抵押房子贷款扩展阅读:
贷款简单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
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三性原则”是指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这是商业银行贷款经营的根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条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1、贷款安全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
2、流动性是指能够按预定期限回收贷款,或在无损失状态下迅速变现的能力,满足客户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
3、效益性则是银行持续经营的基础。
D. 朋友想用我的房子做抵押贷款,我和他之间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手续我该如何降低风险.
你承担的风险将是比你朋友的风险还要大,他贷款,贷款的抵押物确实你的房子,也就是说一旦他逾期不还款这房子也就不是你的了。你为家人考虑过吗?
E. 朋友让我签字把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钱朋友拿走了,后朋友逃走还不出钱法院把房子拍卖了,还差一百万
朋友已经变成老赖了。
你只需要在房子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即可,其余的部分无需要你进一步赔偿,也就是说剩余的100多万,与你没有关系,你也不用去考虑。
你下一步,向法院起诉你的朋友,向你所谓的朋友追偿因房子被法院拍卖遭受的损失。必要时,咨询当地律师。
F. 朋友让我拿他的房产做抵押帮他贷款,这对我有什么影响
如果朋友绝对能正常还款,那基本影响的只有你自己信用卡或者车贷房贷等申请额度,但凡有一点风险,不涉诉的只影响征信,涉诉了影响工作生活。
房产证抵押贷款简介:
房产证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所购住房和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连带责任的贷款。它是由住房买卖合同、住房按揭协议、住房按揭贷款合同连接起来的三角关系。
房产证抵押贷款,实际上是指用客户已经有的可以上市流通的商品房屋抵押给银行贷款的品种,有区别于二手楼置业贷款和一手楼贷款,在于客户已经拥有房产的所有权,而不是即将拥有。
抵押房屋贷款需要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不能用于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用途,比如,炒房、炒股是不允许的,要求抵押房屋贷款的用途专款专用,并接受贷款发放方以及监管机构的监管,发现违规,银行有权追回贷款。
G. 别人要用我的房子做抵押去银行贷款,可以吗
不可以,抵押的房屋必须在本人名下。
房产抵押贷款的条件:
1、年龄为18-65周岁的自然人;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没有违法行为;
4、征信良好,不良信用记录;
5、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
6、开立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并且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
7、房屋的产权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
8、房产可以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9、房龄与贷款申请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
10、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11、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H. 朋友多次找我借钱,用我的身份证贷款,房子抵压帮他贷款他是什么意思
一般来说,如果此人信誉好,能借钱给他的人就多,现在估计他到处借钱,没有地方去借了,才会想办法让你贷款给他用,只是这样风险十分大,万一他不还款的话,你的房子就有可能被拍卖,或者这个钱需要你自己来还,还是小心点为好。而且最后影响的是你的信誉和征信。
I. 朋友拿房子抵押贷款。叫我做担保人,要是他还不上,我要付什么责任吗
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分为两种,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法律分析
如今很多的人们购买房屋的时候会选择房子抵押贷款的方式,但是后续在还款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还不上的情况,这样的话就会影响到自己的个人利益,要了解一下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担保人的分类主要依据担保的方式,而担保的方式为四种:抵押、质押、保证、抵押加保证。
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 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质押担保: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五条 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