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贷款担保人的法律后果
法律分析:贷款担保人的法律后果为当债务人无力偿还欠款时,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债主可以先通过诉讼等方式向债务人索要欠款,在债务人真的没有可执行财产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债务。如果是连带保证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欠债人或者担保人追讨欠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贰』 贷款人预期无力偿还贷款,担保人也无力偿还贷款,担保人将受到什么法律追究
1、权利与义务的均衡
担保机构带有明显政府扶持特征,决定了担保费率要保持在较低的水平,因而其担保收费并不足以弥补担保风险。担保业务所连接的银行和担保企业均为商业组织,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其天性。由于银行拥有庞大的资产与组织与规模,掌握了稀缺的资金资源,基于趋利避害的动机,往往以格式担保合同等方式降低义务,扩大获利空间。具体表现为:
“无须经保证人同意,贷款人、借款人可就追加贷款金额、给予宽限期及债务纠纷和解等达成补充协议。”此条款可能使担保人对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和担保责任失去控制。
“保证人无条件地放弃要求受益人通知保证人被保证人违约的权利。”借款人违约有很多原因,在借款合同周密的设计下,借款人稍有不慎,便可能导致违约,担保人就得为违约结果承担担保责任。如再不需“通知”,则担保人无法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发生和扩大。
“未经追索程序,贷款人有权对保证人实施直接扣款。”同意贷款人直接扣款等于要求担保人放弃应有的抗辩权和抗辩的时机。
“如保证人与任何其他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或担保协议项下发生违约,也视同本担保协议项下的违约”、“要求声明保证人不存在任何法律拆讼事项,并预期不会出现法律应拆事端”、很难“预期”,很容易构成“违约”、“保证人为第三方进行担保以及决定如投资、分立、合并、转让、出租、章程变更等重大事项须以贷款人书面同意”。这些条款直接影响或限制担保人正当权益,给专业担保业务的开展造成重大障碍。
“担保人保证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资料是真实和有效的,否则承担法律责任。”该条款要求明显过于苛刻。
格式担保合同的不合理条款限制担保机构的权利,放大赔付责任,增加了担保风险,担保机构应力求修改。由于格式担保合同均由各银行的总行统一制订,其基层分行无权变动,依靠个别担保机构的协商难以完成修改。惟有全国担保机构共同呼吁,形成行业意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协调修订。
2、利益分享
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既增加了银行贷款业务量,降低了银行贷款风险,而且通过担保机构的扶持,促进了企业发展,从整体上推动经济增长,改善经济质量,降低金融风险。分享部分贷款利润的要求应属合理。
人民银行文件要求各专业和商业银行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产规定贷款利率可在普通利率基础上上浮30%,以对抗风险。如有担保机构担保,至少其浮动部分的利息应归于承担风险的担保机构;进一步,比照商业零售与批发的关系,可要求有担保机构担保的贷款利率给予折让,折让部分可用作对银行赔付的抵扣。
关键是如何实现利益分享。因上述设想涉及国家金融政策制定,其实推动国家明确对担保机构的行业管理,实施对担保机构的资格认定和业务管理,建立担保机构的良好赔付信用和偿付来源。
(三)利用财政支持,靠稳健经营补偿风险
为了维持担保机构长期运作,必须建立适当的风险补偿机制,涉及担保资金的筹集和补充、担保资金的运作、风险准备金的提取等方面。
由于担保机构无商业运行价值,担保资金一般由财政拨付,资金规模取决于政府政策的扶持目标和财力。担保资金的充足和流动性是决定担保机构信用的关键因素,担保机构要昼争取财政的大力支持,对担保资金的运作必须以稳健、保持充分流动性为原则。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现状,需严格控制或禁止担保机构购置固定资产和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应考虑允许以基金组合方式参与证券投资或向金融机构的拆借。在担保收费和担保资金收益中按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 以补偿赔付损失。
『叁』 创业担保贷款2021年政策
2021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如下:
1、创业担保贷款是针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在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过程中面临的资金困难,设立创业担保基金,经担保机构承诺担保,通过银行发放贷款的一项政策性贷款。其目的是通过信贷支持,帮助更多的劳动者实现就业再就业。
2、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为年龄在60周岁以内、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并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进城务工和返乡创业或就地就近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等,及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体工商户。
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四百零八条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肆』 创业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创业贷款申请所需条件:
1、身份及营业场所证明
贷款申请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在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的证明,以及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固定住所的证明可以是房产证(父母名字的房产证也可),营业场所的证明应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说明正在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资金证明
贷款申请人的投资项目要求已经有一定的自有资金。这是银行衡量是否借贷的一个重要条件,因为创业贷款金额要求一般最高不超过贷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以及购置小型设备及特许连锁经营所需资金总额的70%。
3、结算账户
贷款申请人必须在所贷款银行开立结算账户,营业收入要经过银行结算。而且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本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等其他投机性投资项目。
4、贷款担保
贷款申请人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包括房产抵押、存单质押以及第三方担保三种形式,另外尽可能提供一些自己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以及贷款投资方面的信息给银行,这样会增加贷款诚信度,以便于顺利地获得贷款。
(4)创业担保贷款法律追收情况扩展阅读
四部门联合通知要求:确保创业贷款真正用于创业就业
2018年10月23日,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监测分析工作,进一步推动创业担保贷款规范发展,确保贷款真正用于创业就业。
通知要求,各经办银行要进一步加强创业担保贷款信贷业务管理,依托现有信贷管理系统,加快履行内部程序,于2019年2月底前完成以下工作:
一是在个人和小微企业的现有贷款业务品种中区分“创业担保贷款”品种。
二是在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中,区分10类借款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根据通知,各经办银行应将本行开展的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及时、完整、准确地报送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数据时,应保证数据真实可靠。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篡改、毁损、泄露或非法使用创业担保贷款数据信息,不得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恶意串通,提供虚假数据。
『伍』 个人创业贷款怎么办理
个人创业贷款办理方法:
申请步骤
1.婚姻状况证明、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
2.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
3.担保材料,涉及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报告;
4.抵押物:抵押方式较多,可以是动产、不动产抵押,定期存单质押、有价证券质押、流通性较强的动产质押,符合要求的担保人担保。
个人创业贷款申请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
3.贷款人投资项目必须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贷款用途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和本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5.在申请放贷的银行开立结算账户,营业收入经过本行结算。
『陆』 关于大学生创业贷款问题,程序,条件
(1)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2)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
(3)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大学生创业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银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5)在银行开立结算帐户,营业收入经过银行结算
『柒』 创业担保贷款2021年政策
法律分析: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财金〔2020〕21号文件“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之规定。2021年,创业担保贷款国家全额贴息部分变为部分贴息,经银行测算,原本国家全额贴息的最高20万元部分今后利息约2.35%左右,市财政部分贴息最高30万元部分利息不变,约2.7%左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捌』 为大学生创业贷款担保有什么风险
不可能,无抵押的就高利贷。
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
(1)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2)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3)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 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以上优惠政策是国家针对所有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所制定的,各地政府为了扶持当地大学生创业,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而且更加细化,更贴近实际。例如: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上海地区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及部分税费减免四项优惠政策。
大学生创业贷款要求
(1)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2)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
(3)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大学生创业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银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5)在银行开立结算帐户,营业收入经过银行结算。
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资料
(1)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及配偶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婚姻状况证明;
(2)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
(3)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或其他资料;
(4)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担保材料: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有权处分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所告。
别说3W块 你能申请出个8000就偷笑了。还无抵押,不好整哦。
『玖』 创业担保贷款2021年政策
一、 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怎么确定?贷款利息个人承担部分与财政贴息部分怎么分担?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_2020_21号)精神,我省“贷免扶补”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上浮一定幅度,具体标准为贫困地区(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下同)上浮不超过250BP(即2.5个百分点),我省其他地区上浮不超过150BP(即1.5个百分点)。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贷免扶补”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什么是LPR和BP?
_ LPR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贷款基础利率)。
_ BP即基点,一个基点等于0.01%。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支付利息及财政贴息怎么计算?
举个例子:小李经营了一家服装店,并以个人身份申请了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已知现行1年期LPR为3.85%。则:
小李贷款利息为:(3.85%+150*0.01%)*20万元=10700元
其中:个人承担:(3.85%-150*0.01%)*20万元=4700元
财政贴息:10700元-4700元=6000元
二、 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是多少?期限是多久?怎样还款?
贷款额度:1.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贷款额度为最高20万元。2.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20万元标准核定、上限110万元。3.小微企业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还贷能力和担保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贷款期限:1.“贷免扶补”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申请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剩余法定退休年限)。2.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还款方式: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清。2.“贷免扶补”贷款分3次还清(贷款合同签订日起第12个月还10%,第24个月还20%,第36个月还70%)。3.小微企业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清。4.借款人与承贷银行协商一致后,可按贷款合同约定还款。
三、 创业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有哪些?
“贷免扶补”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基本一致。主要指以下10类人员: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④刑满释放人员;⑤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返乡创业农民工;⑧网络商户;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依托平台就业购置生产经营必须工具的就业人员纳入扶持对象。在我省创业不受户口区域、行业限制。
四、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有什么前提条件?
1. 申请人在嵩明行政区域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含网络商户),生产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
2. 申请人在提交贷款申请时,未在贷款经营实体以外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就业或办理退休手续(大学生村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
3. 申请人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4. 申请人无不良征信记录,且获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
五、 创业者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注销了营业执照的,怎样处理?
营业执照是创业者从事生产经营和创业活动的重要凭证,也是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鉴别创业者是否真正从事创业活动重要依据。创业者在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一般不得注销营业执照。特殊情况需要注销营业执照的,须提前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征得同意后方可申请注销。私自注销营业执照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 创业项目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由贷款承办单位向其发出整改通知,责令借款人在1个月内重新登记注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按时整改的可不收回贷款,继续给予贴息;整改通知发出后1个月内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全额收回贷款本金,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2. 创业项目已停止经营,领取营业执照到注销营业执照不满12个月的或经查证属于套取骗取贷款及贴息资金的,收回贷款本金,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贷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创业项目已停止经营,领取营业执照到注销营业执照超过12个月以上的且经查证不属于套取骗取贷款及贴息资金的,暂不收回贷款本金,从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起贷款利息由借款人承担;从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起中止财政贴息,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起已经拨付的贴息资金收回,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3. 创业项目已停止同时又经营新的创业项目的,属于经营项目转向,创业者在经营转向后3个月内主动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补办新项目的营业执照和补齐有关经营转向的资料,可不收回贷款,继续给予贴息;超过3个月未主动报告、未办理营业执照、补齐有关资料的,收回贷款本金,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六、 创业者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被用人单位招用实现单位就业的,怎样处理?
劳动者通过单位招用实现就业的,称为单位就业;劳动者通过创业实现就业的,称为创业就业。已单位就业的人员不属于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象,不得享受创业扶持政策。
已创业就业在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又被单位招用实现单位就业的,借款人必须及时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应加强对此类创业贷款的跟踪管理,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 借款人被机关事业单位招用的(含编内人员、编外人员)以及被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收回贷款本金,被招用(安置)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2. 获得贷款后被各类企业招用的,可不收回贷款本金,处于创业状态的继续贴息,但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要加强贷款监控管理,防止贷款风险和骗取财政贴息情况发生。
『拾』 广州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
法律分析: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下简称个人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法律依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借款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下简称个人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下简称“捆绑性”贷款)。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下简称小微企业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