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贷款没还 银行两年没起诉担保人 担保人还有责任吗
如果两年内没有起诉,不用负责。
㈡ 一朋友向银行贷款2万元钱,让我做担保人,这件事已经有两年了,到现在他还没还钱,如果他不还钱了,怎么办
银行如果在追讨借款人还钱时追不到的话,那就会向担保人追讨.如果你不肯付钱银行还可以向法院起诉,你肯定输.所以以后这种牵涉到经济的事要慎重.
㈢ 朋友像银行贷款3万元。我做了担保人。2年后到期了。朋友续签了。现在不还我可以起诉银行跟我朋友吗
你搞错了,兄弟,你朋友不还钱,那么银行就会找你要钱,你也不还的话,银行就会起诉你和你朋友。你是不能起诉银行的。担保人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起诉你的话就意味着你和你朋友都是失信人员啊,黑名单很严重的,坐高铁飞机都坐不了。
㈣ 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什么时候失效
银行贷款担保人担保的期限一般依据合同而定,如果贷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㈤ 给人银行贷款做担保一般期限多长
实际生活中,借款一般会要求找担保人进行担保保证,此时会签订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中一般会对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作出相关的约定,所谓保证期间就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在保证期间中,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在一般保证中)或向保证人(在连带保证中)主张权利。逾此期限,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保证人则不承担保证责任。可见,保证期间构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关于担保期限,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期限是: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由此可见,作为担保人应当承担对债务的连带责任,你有权向担保人主张你的权利。但若超过六个月,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保证人则不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㈥ 银行贷款担保合同两年制到期后银行会自动续保么
不会必须重新签字担保
㈦ 担保人签了,最高额保证合同,2年,第一年还清,第二年在贷出来,不需要担保人签字吗
需要,你这已经还清,说明第一次担保人的担保已经结束了。你再次担保,是第二次合同了,一码事归一码事。
㈧ 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几年失效
担保责任有效期为六个月。法律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㈨ 我爸爸给人作担保人,现在贷款已经超过两年了,银行才来追款,这两年的利息可不可以不还
不可以不还,这会很多。。。
这就是担保责任,你就的必须负担。这个债务人现在在哪呢?
他是第一偿还人。两年追款也是有原因的吧!!!不过不会影响你的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