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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朋友贷款手机她不还担保人是她

发布时间:2022-08-18 01:47:13

㈠ 我帮朋友贷的款可是现在他不还了,我该怎么办

如果当初您帮朋友分期购买某商品达成了借款合意的,则您与朋友之间属于民间借贷合同关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因此,如果您朋友未按照与您的约定还款的,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诉讼后对方仍然不还款的,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另外,提请注意每个诉讼都是有风险的,因此您在诉讼前一定做好充分准备,收集好相关证据。
别人用当事人身份证办手机分期不还钱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另外,出借身份证和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行为违法,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四百七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四百七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所以,在帮助他人贷款之前,要综合分析他人的偿还能力和信用问题,如果涉及到恶意透支等问题,提供身份证件的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对以后诸如贷款,出行都会有很大的影响,故我们应该谨慎为他人贷款,以免引官司上身。


㈡ 我帮别人贷款买了个手机 他现在不还款了 如果那边要追究法律责任是谁的责任

谁的名字办理贷款,谁负责,如果有担保人,找担保人负责。

㈢ 帮别人担保贷款,如果贷款人到期拒不还款,担保人该怎么办

帮别人担保贷款,如果贷款人到期拒不还款,担保人应该承担还款责任。
① 被担保人欠款不还,需承担还款责任;② 被担保人逾期还款,或欠款不还后,除承担还款责任,还同时记录进入担保人信用记录;③ 在担保期间申请贷款,银行会综合衡量其还款能力,需考虑偿还担保部分,贷款通过几率较小;④ 担保期间,贷款审核通过,但贷款利息会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
所以,作为担保人应在办理贷款手续前要了解需承担的责任,不要随便给别人担保,也是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3)帮朋友贷款手机她不还担保人是她扩展阅读:
贷款担保人的责任和义务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可见,担保人也是要承担责任的,那么贷款担保人的责任和义务有哪些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解释》,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九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㈣ 用自己的身份证帮别人贷款,但协议书主贷是对方的名字,担保人是自己,对方不还怎么办

因为担保人是你,如果对方不还钱的话,那么你将承担还钱的责任。一句话,欠的钱都由你来还。你被朋友给设计了,这时可以报警解决,由警察叔叔来处理。

㈤ 帮别人分期手机我做的担保人,他要是不还款了怎么办

1、帮朋友分期付款一部手机,他不还钱,则债务人应当自己偿还,然后再向朋友追偿;
2、如果朋友拒绝,可以向法院起诉;
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㈥ 朋友买手机我是担保人但是他不还贷款了我该怎么办

你帮他还呗,如果这个贷款公司有征信拍照,如果出现违约逾期还会上你会上你的征信

㈦ 朋友让我做他的贷款担保人,他不还款对我有什么影响

朋友说,贷款人贷款拖欠不还,已经逾期11年,我作为担保人也被银行加入黑名单了。应该怎么办?

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所以,作为担保人或者保证人,在贷款人没有履行还款责任时,贷款银行向保证人追偿的行为没有错;在贷款银行起诉贷款人的同时也一并起诉担保人的行为也是没有错误的。银行同时将保证人列入黑名单的措施也是完全正确的。

那么,有没有担保人或者保证人可以不履行担保责任呢?有,那就是贷款合同存在问题或者存在其它不合法行为时,担保人可以不承担责任。

担保法第三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如果你能够证明贷款合同中存在贷款银行和贷款人存在欺诈行为,或者你的保证行为是被迫的,那么你可以申请解除你的担保责任。如果没有,那么你就必须一并承担违约责任。

那么,现在怎么办呢?如果你有经济能力而且你又愿意为贷款人偿还贷款,那么你就先为贷款人偿还贷款,偿还以后再向贷款人追偿责任。

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但是如果你也没有能力偿还贷款,那么你就只能督促贷款人偿还贷款了,只希望贷款人偿还贷款以后可以解除你的黑名单,五年后可以消除你的不良信用记录。

㈧ 我朋友分期付款买手机 后来有人打电话说他没还钱 说我是担保人

你放心这个你不要理他,如果没有你的签字和画押,没有担保书的,法庭是不会受理的,如果他要你还钱的话,你要他拿出你签字和画押担保书,如果他没有的话,你就不要理他,这关你的事,因为你不是担保人,因为担保人,必须需要你本人到场签字和画押,还要有担保书,要不然法庭是不会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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