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15年给人做担保。2017年放款有必要通知担保人吗
2015年给别人做担保,2017年放款之后当然有必要通知担保人了,因为担保人有还款的义务,一旦贷款人还不上贷款担保,人有还款的义务。
❷ 为他人担保贷款逾期了银行🈶️义务电话通知担保人吗
当然会通知的,毕竟都是利益相关人
❸ 担保人帮贷款人钱还了,银行会通知贷款人已还款吗
不会。
贷款还完了,银行只会通知借款人领取相关资料和抵押文本,开据相关文书,一般不通知担保人,贷款还完了,所有合约自动解除,连带责任也相应解除。
担保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如果没有说明是一般担保就视为是连带担保,担保期间一般是六个月,从约定的还款期限起算六个月 如果在六个月内,你要承担责任 你需要偿还这笔欠款,偿还后可以向借款人追讨,如果担保期已过,就不用管了。
❹ 银行可以提前还清贷款情况下可以不告知担保人二次发放贷款吗
不可以的,贷款提前结清,本次关联的业务随之完结,如果二次发生贷款,贷款事宜需要重新办理,担保人的担保事宜也需要重新办理,因此不可以不告知担保人重新办理二次贷款。aqui te amo。
❺ 还完了房贷银行会通知担保人吗
贷款还完了,银行只会通知借款人领取相关资料和抵押文本,开据相关文书,一般不通知担保人,贷款还完了,所有合约自动解除,连带责任也相应解除。
❻ 贷款人还清贷款,还要但保人去签字吗
我认为不需要。因为担保人只是贷款人贷款时起到担保作用,担保人的担保义务在贷款人还清贷款后解除。贷款人只要在还清贷款后,保留好相应的收据或者收回借条即表示已经将债务清偿。无需担保人去签字。不过最好是及时通知担保人。
❼ 贷款期限已过贷款人和银行不通知担保人重新签约,担保人有责任吗
贷款期限已过,贷款人若还款完毕,就没担保人啥事儿了。贷款人和银行重新签约是人家自己的事儿,不叫你担保是好事,万一你担保了,贷款人还不起,你就要承担连带责任。
❽ 贷款到期债主还不上银行应该不应该向担保人通知
一旦出现逾期,银行是必须通知担保人的,希望由担保人敦促借款人还款,若到关注类别,银行会向担保人重复担保责任,随时可向担保人催收欠款。若最后借款人无力归还贷款,则有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有抵押物的会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
❾ 给别人担保房贷,如果房屋出售通知担保人么
应该不会通知担保人吧,卖房应该贷款已经还完了。
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注意:
1.必须有抵押物才能贷款,而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
2.有长期稳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贷款本息的收入来源;
3.担保人;
4.借款人年龄限制:男的年龄+贷款期限不超过60岁,女的年龄+贷款期限不超过55岁;
5.进入个人征信黑名单客户不能办理贷款;贷款需要支付律师见证费、抵押登记费、抵押房产的保险费、房产的评估费等。一般贷款下来要1个月左右。个人贷款的流程如下:
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
3.开立个人活期存款账户、签订借款合同等;
4.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事宜;
5.银行放款信用卡
逾期会有什么后果
逾期如果程度达到十分严重的状态,那么就会构成恶意透支,将会被以信用卡诈骗罪定夺。量刑标准将会依照我们恶意透支的金额来执行,分别有5年以下、5年以上10年以下、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❿ 贷款中借新还旧不通知新保证人,保证人能免责吗
业务实践中,在主合同有效的前提下,如前所述保证合同存在三种情形,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办理借新还旧业务中,第三种情形下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不存在法律障碍,但新贷款合同若更换或增加了新的保证人,作为债权人的银行就必须履行对保证人的通知义务,在通知中明确告知保证人新贷款的使用用途是偿还旧贷款。否则,保证人将以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欺诈为由,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主张免除保证责任。 根据人民银行《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的规定,银行办理借新还旧应满足四个条件: 一是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能按时支付利息; 二是属于周转性贷款; 三是重新办理了贷款手续; 四是贷款担保有效。 因此,银行在具体业务操作中,要严格坚持标准,规范借新还旧的手续,在新旧贷款不是同一保证人或者旧贷没有保证、新贷有保证的情形下,应采取措施告知保证人新贷款的实际用途是用于归还旧贷款并取得相应的书面证明。具体的措施包括: 1、在借款合同中明确规定贷款用途为“以贷还贷”或直接载明用于偿还“××”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而不应该规定为“流动资金、企业用款”等不明确的用途; 2、在保证合同中明确记载主合同的编号、贷款用途为“以贷还贷”;3、要求保证人出具其知晓所担保的贷款系用于偿还旧贷的声明书,该声明书应明确记载保证合同的编号、被保证人、新贷借款合同编号、旧贷借款合同编号及新贷系用于偿还旧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