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9年国内贷款业务发展如何
2019年小贷公司正经历着“生死劫”
延续2018年的颓势,2019年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行业仍处于“低沉期”。7月15日,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开年至今仅有55家小贷公司成立,这一数量较2018年同期新增的64家再次缩减,不足2017年同期新增数量的一半。随着潜在风险的加速暴露,监管机构也在逐步加大对此类企业的管理力度,小贷公司正经历着“生死劫”。
小贷公司正迎来优胜劣汰高峰期:开年以来仅10家公司“开店营业”
小贷公司正迎来优胜劣汰的高峰期,7月15日,北京商报记者根据天眼查披露的信息不完全统计后发现,排除已注销和正在注册的公司,2019年开年以来新成立的小贷公司数量急速缩减,仅有55家公司成立,其中10家公司经营状态为“在业”,45家公司经营状态为“存续”。这一数量相较2018年同期有所下滑,不足2017年同期新增数量的一半。
时间线拉长来看,2018年同期,新成立的小贷公司共有64家,其中经营状态为“在业”的公司有13家,经营状态为“存续”的小贷公司有51家。2017年新成立的小贷公司共有123家,其中经营状态为“在业”的公司有24家,经营状态为“存续”的小贷公司有99家。
激活民间资本、扶助“三农”和小微——曾被寄予厚望的小贷公司每况愈下,除了新增小贷公司数量急速缩减外,新三板挂牌的33家小贷公司日子也并不好过,据麻袋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末,33家小贷公司发放贷款及垫款余额合计108.1亿元,同比下降2.7%。发放贷款及垫款平均值为3.28亿元,2017年该值为3.37亿元。从近五年的财务数据看,33家小贷公司中,2017年实现盈利的有32家,2018年下降到28家。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小额贷款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统计数据显示,2013至2015年,中国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快速增长,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截至2015年末,全国小额贷款公司达到了最高峰8910家,从业人数达到11.73万人,贷款余额达到9411.51亿元。2015-2018年,小额贷款公司行业风险频发,亏损面加剧,发展日益艰难,机构数量逐年下滑。截至2018年底,全国小贷公司共有8133家,较2017年底的8551家减少418家,降幅达4.89%;从业人员90839人,较2017年的103988人减少13149人,下降12.64%;贷款余额9550.44亿元,较2017年的9799.49亿元减少249.05亿元,下降了2.54%。
2013-2018年全国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统计及增长情况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在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王诗强看来,影响小贷公司发展的主因,是其法律地位不明确,导致其资金来源及融资额度等面临诸多限制,进而导致经营过程存在规模不经济的问题;其次是小贷公司客群以“三农”和小微企业为主,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时,逾期上升,计提的资产损失准备相应大幅上升,严重侵蚀了小贷公司的营业利润。
多地小贷公司迎整治“风暴”
随着小贷公司风险加速暴露,监管机构也在逐步加大对此类企业的管理力度。今年以来,包括吉林省、河南省、四川省、山西省在内的多地都开启针对小贷公司的整治“风暴”。
7月12日,江苏省金融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的通知》,从审批管理、股东资质、外部融资、实际利率、贷款管理、不良资产清收、业务合作、涉案涉诉多个方面重点排查小贷公司的违规内容。
这也是继2018年12月,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宣布终止全省89家小贷公司相关经营资格后,该地区针对小贷公司专项整治的又一举措。除了江苏省外,多地小贷公司也出现被限期整改、取消业务资格的现象。4月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透露,将省内110家小贷公司列入限期整改,304家小贷公司列入清理整顿,预计到2019年底前,吉林省小贷公司数量将压降至420家左右。根据央行此前公布的数据,吉林省2018年末小贷公司数量为488家,这意味着2019年将关闭68家左右。1月8日,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融资担保处连续发布13则公告,取消18家小贷公司的试点资格。
在经济增速下行和金融科技行业发展势头不减的冲击下,小贷公司发展明显后劲不足,在苏宁金融研究院院长助理薛洪言看来,经济增速下行带来的影响是小贷公司不良率攀升,利率下降;金融科技的影响是巨头下沉,模式变革。双重影响交织下,龙头尚可勉强应付,中、小贷公司则渐渐跟不上节奏。
监管政策鼓励并购重组
在数量缩水、贷款余额负增长的状况下,小贷公司的转型发展迫在眉睫。在王诗强看来:
首先,在对小贷行业进行清理整顿和风险出清后,监管部门应对传统小贷公司的法律地位予以“扶正”,在中央统一政策加强监督的前提下按属地原则进行监管。
其次,给予小贷公司的涉农、涉微贷款收入更大税收优惠和政策补助,鼓励小贷公司在“三农”和小微贷款领域与其他金融机构错位竞争。他进一步指出,当前,小微企业和个人融资依然面临着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特别是三四线城市,建议监管出台政策时,不要一刀切。对于部分欠发达地区,对合规经营的小贷公司给予更多的融资支持。
“小贷公司大型化,是时代变迁的结果。再深一层看,小贷公司大型化也是科技重塑金融的必然要求。科技打通了时空界限,消解了小贷公司‘小而美’模式的生存空间,大型化叠加科技化,是小贷公司的一条可行出路。”薛洪言强调,“站在监管机构的角度,可出台鼓励小贷公司并购重组的政策指引,疏通小贷公司的退出渠道。”
㈡ 小额信贷行业怎么样,发展前景
目前中国的小额公司主要有两个主流的发展方向。
一、是以银行放贷的思维,根据抵押物放贷。
二、是就是偏向纯信用,以重现金流的审核方式,发放无抵押贷款。
如何看待中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前景和方向?首先是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前景。
从数据上看,小额贷款公司不论是数量,还是贷款余额,最近连续两年都是50%左右的行业整体增长。今年的发展速度略有下降,但应该也是40%+的速度,持续高增长可以预期,直到行业洗牌。(个人认为是在14年中下)。
政策上看,不论是逐步的利率市场化,民资银行试点,以及消费金融试点,都是对小额贷款公司整体行业的利好消息,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法规始终不明确,小额贷款公司定位尴尬,融资渠道受限等问题始终不见改善,政策不确定性还是较大。
市场环境上来看,银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大口吃肉喝酒的日子也快要结束了,现在也越来越多的银行机构开始注重小微信贷这一块。而在同样的业务定位上,小额贷款公司是根本没法跟银行竞争的,小额贷款公司的生存空间必将被压缩。
从盈利水平上来看,小额贷款公司目前的利率水平政策红线为基准利率4倍,但实际操作中往往会超过这个水平,实乃无奈之举,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杠杆率受限,小额分散导致的高成本,缴纳非金融机构的高税收,行业不受待见导致的高融资成本等。实际而言,规范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资本利润率并不高,吴江鲈乡小贷为7.58%,实际平均水平也不过10%,严重违规的企业暂不作讨论。但随着利率市场化以及融资渠道的拓宽,盈利水平还是有望逐渐改善。
故,总体而言,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前景还是不错的(均67.5分),行业中佼佼者前景光明,中下端者随时可能死掉。
至于方向。从整体行业而言。
一、是市场化竞争更充分。随着银行业务下沉,业务空间压缩,经济下行,行业风险释放等诸多因素,会导致行业整体洗牌,最终形成行业内市场精细化区分(个人认为在此过程中,目前占据市场主流的第一类小额贷款公司会大量的被淘汰),以后的小额贷款公司会在百万级以内划分出多细分市场,且真正的支持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会成为主流。各地市场出现集聚化(如果经营地域限制不放开的话),行业龙头会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
二、是必然会互联网化。这个就不多说了,一定是发展趋势,同互联网金融,从某个角度来说小额信贷甚至是金融中最契合互联网的部分。
㈢ 中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发展的现状,要仔细一点的介绍。
近年来,金融机构开展了具有广泛影响的小额信用贷款、助学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等小额贷款业务,为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在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过程中,仍面临许多困难与挑战。笔者就这一问题,作如下探讨与分析。
一、小额信贷业务发展的现状
从1993年中国社科院农发所的易县“扶贫社”试点算起,我国的小额信贷业务已经历了十几年的风风雨雨。然而,由于金融体系的不完善、借款主体的不成熟等客观因素的存在,时至今日,小额信贷业务尚未取得令人振奋的实际成就,也远未像某些成功的发展中国家那样“发展出一个活跃而重要的新兴行业或部门”。小额信贷业务在我国发展缓慢,跟不上经济发展的步伐,也不能满足客户的金融需求:
(一)贷款额度偏小。随着经济的发展,城乡居民自主创业的意愿和意识愈加强烈,资金需求也日益旺盛。然而由于小额信贷业务的额度所限,通常不能满足其资金需求。目前,商业银行开办的下岗失业人员贷款一般为每人2万元,个别地区提升为2-5万元;部分农村信用社对农户发放的小额信用贷款限额为0.5 -5万元。以农户购建一栋蔬菜大棚为例,按目前临猗市场价格计算,建一栋蔬菜大棚大约需要资金6-8万元,再加上人工工资、籽种、肥料等约需要2万元,从构建大棚到启动运作需要投资8-10万元,如按上述限额授信,仍有相当大的资金缺口。因此,贷款额度偏小,无法满足客户的实际需求。
(二)贷款期限较短。农业项目具有投资大、见效慢、风险大、回收期长等特点,而小额信贷业务的最长期限为一年,下岗失业贷款最长期限也只有二年。而农民、下岗失业人员一般没有固定的收入,这就容易造成贷款逾期,不仅加大了贷户的利息负担,影响其还款的积极性。而且,不利于反映贷款质量的真实性;不利于金融机构合理安排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影响金融决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小额信贷模式单一。部分地区小额信贷的开展没有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结合起来。由于信息的不对称,造成得到小额贷款的农户产品销售难,或无法防范市场风险、无法抵御自然灾害,小额贷款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大打折扣。
(四)信用体系建设滞后。前些年,由于金融机构电子化建设水平较低,历史信用记录缺失,信贷调查仅依靠信贷员对客户的部分了解,难免存在调查不实、风险估计不充分等现象。加之,一些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相对较差,部分客户存在逃债赖债思想,贷前调查质量可想而知。
(五)可持续能力不足。一是地方政府意愿不强。2002年底,人民银行下发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对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的对象、数额、期限、担保及贴息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但由于这项政策牵涉到政府出资担保和部分贴息问题,再加上额度小,在实施过程中,地方政府积极性不高。二是由于农业受自然气候因素、市场因素等的影响,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特别是养殖、种植等行业,受自然灾害或市场风波影响往往血本无归。加之,由于农户资金积累不多,抗风险能力较弱,所以造成部分信贷资金形成不良,大量贷款无法收回,挫伤了金融机构发放小额贷款的积极性。三是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吸收公众存款,只依靠外部资金注入,缺乏可持续的资金来源,影响了小额信贷的发展。
㈣ 民间借贷的国内外现状
国外民间借贷发展情况
1 境外民间借贷发展及实践
1.1 美国民间借贷实践
美国作为世界经济大国, 其金融业发展程度很高, 拥有非常完善的金融体系,但这仍不能满足国内所有个人和企业的融资需求。据统计,在美国有超过 0.75亿人、0.25 亿家庭没有银行账户,这部分人难以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他们往往通过 ROSCAS、小额贷款公司等融资渠道解决。因此,美国政府决定共同发展正规金融和民间借贷, 并积极引其发展, 以满足社会各界的融资需求。目前美国主要的民间借贷组织形式主要有轮转储蓄和信贷协会、小额贷款组织、储蓄贷款协会和信用社。1988 年 Ivan and Michelle 发现,轮转储蓄和信贷协会普遍存在于美国的移民社区中,外国移民根据自身经济能力组织不同规模的轮转储蓄和信贷协会。 一般规模较大的轮转储蓄和信贷协会集中在较为富有的移民社区。在美国,小额贷款组织是一种常见的民间借贷组织形式。Severens andKays(1996)的调查结果显示,1995 年美国共有 325 个小额信贷组织,总共对171555 个客户发放了 1.26 亿元小额贷款, 其中借款客户主要为女性和有色人种。美国的储蓄贷款协会是从类似于轮转储蓄和信贷协会的机构演变而来的。储蓄贷款协会成员之间保持着较为密切的关系, 这样协会就可以通过各成员的资信程度来监督各成员行为,保障合约的执行。储蓄贷款协会分为互助性储蓄贷款协会 (即存款者为所有者)和股份制储蓄贷款协会 (即入股者为所有者) 两种类型。其中,互助性储蓄贷款协会不能通过招募外来股份吸收和增加资金。储蓄贷款协会必须注册登记,既可以在联邦政府注册,也可以在州政府注册;可以参加联邦存款保险或其他保险机构,甚至可以不参加任何存款保险安排。美国民间借贷组织的主要形式是合作性质的信用社。与我国的信用社不同,美国的信用社是一种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民间借贷组织。20 世纪 20 年代,美国社会中下层阶级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资金。在政府的帮助下,在社区内成立了合作性质的信用社。二战结束后,全美信用社协会和州协会开始大力提倡信用社的发展,并在 1969 年达到了顶峰。1984 年,美国政府逐渐开始取消有关存款的“Q”条例的规定,在新形势下,美国信用社难以应对激烈的竞争,部分信用社纷纷破产倒闭。为了防止行业危机的进一步蔓延,美国政府先后通过了《竞争平等银行法》和《1989 年金融机构改革、复兴与加强法》,并为针对信用社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金融监管体系。此外,美国针对信用社建立了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1934 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联邦信用法》 ,对信用社的监管实施包括联邦政府监管和州政府监管在内的双重监管制度。1965 年,美国各州政府成立了各州信用社监督专员全国协会,用以各成员间的有效监管。此外,美国政府为了促进信用社的发展,通过了《美国联邦信用社法案》,并依法确立了信用社在税收、存款准备金和存款利率这三方面的优惠政策。
1.2 日本民间借贷实践
日本民间借贷市场发展程度很高,本部分主要介绍日本互助社的发展历程。在日本,互助社被称为 Mujin或 Ko,始于 Muromachi 时期(室町时代:国外民间借贷发展情况与经验借鉴观研天下(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1338-1467) ,是带有经济互助性质的组织,为当地个人和中小企业提供了资金支持。互助社作为一种自发的民间组织,政府往往对其不加管理。1915 年,日本金融当局(the Ministry of Finance,MOF)和日本银行研究了互助社组织的利弊,国会出台了 Mujin Finance Law(《轮转储蓄和信贷协会金融法案》 ) ,该法案首次将互助社纳入法律监管范围内,并对其准入条件、资金额、业务范围、监管部门的检查权、处分权等相关法律责任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二战后,日本国内出现了被称为伪轮转储蓄和信贷协会的财务公司(或称产业促进公司)。这类公司不需要固定的成员,也不会使用抽签或竞价的方法使客户获得资金使用权。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该法案的部分条款显现出了明显的局限性,在这种情形下,互助社协会要求政府起草一个新的法案,以促进互助社改造成为中小银行。日本于 1951 年通过了《互助银行法案》 ,该法案的实施促使了轮转储蓄和信贷协会向商业银行转变。截止 1956 年,大部分互助社都转变成为了互助银行。互助银行的业务范围包括:(1)接受定期的会金;(2)吸收存款和定期存款;(3)发放贷款,办理支票业务。在日本金融顾问研究委员的大力倡导下,到 1990 年,日本所有的互助银行完成了向商业银行的转变。目前,日本仍然存在许多的民间借贷组织,包括信用金库、信用协同组织、劳动金库、商工组合中央金库和农林中央金库。这些民间借贷组织具有很强的地方性和互助合作性质,其贷款对象主要为当地中小企业。当前日本的民间借贷组织和中小企业组成了相对稳定的融资网络体系。政府的积极引导和宽松的监管政策促使日本民间借贷得以大量存在和蓬勃发展, 民间借贷组织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支持,同时也为我国民间借贷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1.3 台湾地区民间借贷实践
在台湾地区固有的民间借贷互助的历史背景和原有的经济二元性的影响下,台湾在经济如此发达的情况下依然保持着金融结构的二元性特征, 民间借贷发展异常活跃。台湾拥有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经济特征,民营企业在所有企业中的比重最高时达到了 98%。在台湾,民间借贷是企业最重要的融资渠道,民间借贷规模极为庞大。从1964-1974 年的统计数据来看,民间借贷所占的平均融资比重可达 36.62%,其中在 1964 年比重达到了最大值,为 48.11%,最低值也高达30.09%。台湾“中央银行”在 1991 年底对民间借贷规模进行统计,统计结果显示,民间借贷规模占国民生产总值的 55%,资金流量占正规金融机构的 30%,约达 0.6 万亿元,其规模十分庞大。同时,台湾地区的民间借贷活动组织形式多种多样。从 50、60 年代的当铺、民间互助会和地下钱庄等传统民间借贷,到 70 年代的抵押贷款、远期支票贴现、租赁公司、分期付款公司、企业职工集资等民间借贷活动。在 80 年代产生了地下投资公司,其发展迅猛,成为民间借贷的龙头。其中影响较大的主要有地下钱庄、民间互助会和地下投资公司。台湾政府在对待合会的态度和政策上均经历了曲折的变化。在日据初期,日本政府于 1902 年颁布了《合会取缔规则》 ,用以监管民间合会,避免其给金融市场和社会秩序造成影响,但其实施效果并不显著。1915 年台湾地区开始实施从日本引入的《无尽业法》 ,该法案规定合会业务必须采取公司组织形式的经营方式,并加强法律法规对其的引导作用。1945 年台湾光复后,由于合会的迅速扩张引发的一系列政治、经济问题,台湾政府加强了对合会的打击力度,并先后进行了多次的打击和取缔活动。1948 年,台湾政府公布了《台湾合会储蓄业管理条例》 ,并在台湾地区建立了合会储蓄公司体系,这为台湾地区合会储蓄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虽然民间合会经历了多次的打击, 在正规金融高速发展的同时,民间借贷活动仍然保持着严密的体系和高度的运作效率。在这种情况下,台湾当局转而放松对民间借贷活动的管制,在承认其合法性的基础上引导民间借贷向规范化和正规化演变。台湾政府在对待民间借贷活动上,采取了审慎管理的态度,无论是在政策还是法律上都为民间借贷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的机会。在金融二元化格局下,台湾政府于 1964 年对合会组织进行了改制,并先后两次修订了《银行法》 ,承认民间借贷的合法性, 为经营状况良好的合会和地下钱庄转化为民营中小银行奠定了法律基础。1999 年,台湾“立法院”通过了《民法债编及其施行法修正案》 ,并将合会纳入现有的法律体系,依法对民间合会进行了界定,并对条款的内容、会首会员的任职条件、权利与义务、倒会处理方法等做了详细规范,这使合会契约正式成为了要式契约。自此, 台湾地区的合会逐渐在法律法规的引导下健康发展。国外民间借贷发展情况与经验借鉴观研天下(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我国目前民间借贷现状
近几年来,我国民间借贷无论像“合会”这样有组织的活动,还是互助性质的自由借贷,一直非常活跃,是广大农民借贷资金的主要来源。民间借贷的主要形式有三:一是中小企业发展迅猛,资金需求旺盛,在向金融机构融资出现困难的情况下,转而向民间筹措资进。由于相应的融资利率要比金融机构高得多,且期限较长,如发展下去有形成非法集资的趋势;二是发放高息借贷。资金相对比较富裕的个体户和中小企业主,在暂时没有新的资金投向的情况下,为了给闲置资金寻求新的“出路”,向一些资金匮乏且又急需资金的企业及个人提供高息借贷;三是村民及亲朋好友之间的借贷,这种情况最普遍。有关统计数字表明,至2003年底,中国农村“高利贷”高达8000亿~1.4万亿元,仅浙江省东南部地区就有3000多亿元。另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对2万多农户的调查,2003年的农户借款中,银行信用社贷款占32.7%,私人借款占65.97%,其他占1.24%.可见,我国民间金融仍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农户借贷资金的主要来源,但目前民间金融在法律法规上尚没有任何合法地位。
㈤ 我国小额信贷行业的现状是怎样的
从2008年央行、银监会两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至今
㈥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概述
您好,现在申请贷款的方式很多,您可以通过抵押申请银行贷款,更方便的方式是申请个人信用贷款,建议您申请贷款时候选择正规平台,更好的保障您的个人利益及信息安全。
推荐您使用有钱花,有钱花是度小满金融旗下的信贷服务品牌(原名:网络有钱花,2018年6月更名为“有钱花”),大品牌靠谱利率低值得信赖。有钱花-满易贷,借款的额度最高至20万(点击官方测额),日利率低至0.02%起,具有申请简便、利率低放款快、借还灵活、息费透明、安全性强等特点。
和您分享有钱花的申请条件:有钱花的申请条件主要分为年龄要求和资料要求两个部分。一、年龄要求:在18-55周岁之间。特别提示:有钱花谢绝向在校大学生提供消费分期贷款,如您是在校大学生,请您放弃申请。二、资料要求: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供您的二代身份证、本人借记卡。注意:申请只支持借记卡,申请卡也为您的借款银行卡。本人身份信息需为二代身份证信息,不能使用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进行申请。
此条答案由有钱花提供,请根据需要合理借贷,具体产品相关信息以有钱花官方APP实际页面为准。希望这个回答对您有帮助,手机端点击下方,立即测额!最高可借额度20万。
㈦ 小额贷款的行业现状及政策
《农村小额信贷扶贫现状分析研究》 分析研究农村小额信贷扶贫现状与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研究小额信贷的扶贫效率。 论文结构 1、小额信贷的由来; 2、小额信贷的世界发展趋势; ①格莱珉模式:穷人的银行 最成功的农村金融模式之一——格莱珉银行 3、小额信贷在中国的发展现状 ①农村近几年经济发展状况 ②农村经济结构分析; ③农村人口总体素质 4、 小额信贷在农村的扶贫现状 5、小额信贷对扶贫的重要意义; ①小额贷款政策实施至今,起到了多大的作用。为农村经济增长做了多大的贡献 6、小额信贷扶贫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农村的影响
㈧ 新大陆的小贷与担保业务未来是否是雷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历史变化
小额贷款在20世纪由孟加拉国著名经济学家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提出,并开展了小额贷款的试运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紧接着我国引入了该模式。从1996年开始政府为了扶贫,大力发展小额贷款,以解决众多贫困户的生存问题。在2000年以后,日渐成长的小额贷款部门终于迎来了春天,国家正式推广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以服务农村为主要任务的正规金融机构,我国小额贷款以金融机构性质的运作正式进入了初步发展阶段。在随后的五年中,全国部分省市县及县以下地区已经试点设立了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对于改善农村的金融环境,发展农村金融市场,提高农户收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到此阶段已经说明了小额贷款在我国发展过程中具有必要性,有益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所以促使小额贷款公司的规范管理、规范运作势在必行。在2018年,通过对近八年来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的调查,银监会联合央行发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8)23号],明确了小额贷款公司从设立到退出及转型全过程的要求,从政策层面予以重视,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正式进入市场化发展。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现状和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现状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小额贷款公司地区情况统计表》显示全国小额贷款公司的机构数量从2018年底的8,133家到2019年上半年的7,797家,下降了4.13%,小额贷款余额从2018年底的9,550.44亿元到2019年上半年的9,240.81亿元,减少了3.24%,从以上数据能看出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和贷款规范呈下降趋势。
(二)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
中小企业是我国现代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企业数量占据着绝对的优势。从江苏工业厅发布的2019年一季度全省规模以上中小工业经济运行情况中提到至3月底,全省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数为43,899个,一季度,全省规模以上中小工业实现利润总额885.9亿元。从国家工业和信息部的新闻动态中在2020年关于国家及各个省份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具体措施就不计其数。但是中小企业资金筹集渠道狭窄,导致中小企业资金不足,缺乏发展动力。从这几年央行的降息,及央行要求所有银行设立小微贷部门,针对中小企业开展信贷服务,同时国家近几年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优惠政策,这都说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资金具有较大的需求。
三、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的问题
(1)地域限制。由于小额贷款的资本和人员有限,导致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区域只能限制在当地的市级区域范围内开展。
(2)风险防范。为了与银行竞争,小额贷款公司的服务特点就是快速、简便,真正做到借款便捷、还款便利。为了具体落实这些特点,小额贷款的担保主要为信用担保,以及保证担保,尽管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控制度以及完善的信贷流程,同时在管理层安排具有多年信贷经验的人员,对于贷款项目进行严格筛选,做好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但是依然不能有效控制借款人违约风险。
(3)贷款品种单一。由于小额贷款只限于开展放贷业务,由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发生变化,经济发展导向发生改变,都会导致中小企业客户产生违约风险,特别是信用贷款极为严重。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成为了小额贷款未来生存必须解决的问题。
(4)自有资金严重不足。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都是来源于股东本身,政策要求小贷公司不允许吸收存款,所以导致放贷资金具有一定的规模限制。
四、稳健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的对策和创新措施
(一)围绕中小微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客户群体,积极做好服务。
小额贷款公司目前还处于一个初创期,由于人员和资金的限制是无法克服地域的限制,所以小额贷款公司就必须把放贷重心放在当地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上。根据当地的产业特征,对当地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走访,调查意向客户的资金需求规模,需求时间,抗压能力,然后针对不同产业的资金回流的方式,对不同的行业制定出特殊的服务产品,同时对于担保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比如信用、个人担保、车抵、票据抵押等等。
(二)错时发放贷款品种,有效利用资金
由于行业之间的竞争,导致小额贷款公司无法获得银行等外部通道的资金,与此同时由于风险较大,导致小额贷款公司无法在资本市场获取资金,所以解决资金限制的问题就必须有效利用资金,充分考虑贷款的差异化利率,考虑不同还款方式的贷款发放比重,保证日常现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收入。同时公司可以将优质贷款合并进行资产证券化业务,提前收回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