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给人贷款担保贷款人不还钱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是连带保证的话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如果借款期限届满,债权人可以要你在担保范围内偿还,也可以让债务人偿还;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话,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话,债权人是需要通过仲裁或者诉讼后,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的情况下,才可以让你承担担保责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㈡ 为他人担保贷款贷款人未偿还怎么办
法律分析:帮助别人做担保贷款的,如果借款人无能力偿还贷款的话,担保人有责任和义务偿还该欠款的,在承担完还款责任后,再向借款人追偿。在贷款未还清之前,担保人再次贷款时会受到一定的贷款条件和最高贷款金额的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㈢ 帮别人担保贷款,如果贷款人到期拒不还款,担保人该怎么办
督促贷款人还款。
担保人如果手中有抵押物,就不用怕。如果没有,那就只有等着对方起诉,你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后,你再向贷款人进行追偿。
㈣ 我给别人担保贷款了,现在他不还怎么办
帮别人担保贷款,如果贷款人到期拒不还款,担保人该承担还款责任。
① 被担保人欠款不还,需承担还款责任;
② 被担保人逾期还款,或欠款不还后,除承担还款责任,还同时记录进入担保人信用记录;
③ 在担保期间申请贷款,银行会综合衡量其还款能力,需考虑偿还担保部分,贷款通过几率较小; ④ 担保期间,贷款审核通过,但贷款利息会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
首先说几句难听的,都成年人了,得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担保人岂能随便当,银行冻结说明已经到了法院的执行程序了,你很可能已经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了,高铁飞机坐不了了,其他的限制会越来越严格,不仅影响你而且会影响到你的孩子。正确的解决办法是你们两个担保人找主债务人沟通,一起想办法偿还欠款,你们两个担保人还多少钱之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向主债务人追偿。
难听的说完了,告诉你一个解决还贷款的办法,这目前属于一个制度漏洞,你可以在每月到还款期限拿着现金直接去还款银行缴纳,绕开冻结,兄弟只能帮你到这了,记得点赞
㈤ 为人担保贷款贷款人不还怎么办
法律分析:借款人没还钱,担保人要还。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㈥ 给人担保贷款 对方不还了怎么办
给人担保贷款 对方不还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债务人偿还借款。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债权人如果担心债务人转移财产,可以向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诉前保全。申请诉前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申请诉前保全后,申请人应当在三十日内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㈦ 我给别人担保贷款,他不还了,我该怎么办
给别人担保贷款借款人不还了,解决方法如下:
1、被担保人欠款不还,需承担还款责任。
2、被担保人逾期还款,或欠款不还后,除承担还款责任,还同时记录进入担保人信用记录。
3、在担保期间申请贷款,银行会综合衡量其还款能力,需考虑偿还担保部分,贷款通过几率较小。
4、担保期间,贷款审核通过,但贷款利息会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
5、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㈧ 帮别人担保贷款,如果贷款人到期拒不还款,担保人该怎么办
帮别人担保贷款,如果贷款人到期拒不还款,担保人该承担还款责任。
① 被担保人欠款不还,需承担还款责任;
② 被担保人逾期还款,或欠款不还后,除承担还款责任,还同时记录进入担保人信用记录;
③ 在担保期间申请贷款,银行会综合衡量其还款能力,需考虑偿还担保部分,贷款通过几率较小;
④ 担保期间,贷款审核通过,但贷款利息会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