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抵押和担保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抵押和担保的区别有:概念不同,方式不同,作用不同;但是抵押也是担保的一种。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通常由当事人双方订立担保合同。
一、概念不同
1、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2、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通常由当事人双方订立担保合同。
二、方式不同
1、抵押的方式有:不动产抵押,动产抵押,权利抵押,等等。
2. 担保方式指的就是担保法规定的用担保权责实现的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留置和定金五种。
三、作用不同
1. 抵押:存在抵押品时,银行的放款的安全性将提高等。
2.担保:债权的担保所具有的社会经济作用,即能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又能保障债权的实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㈡ 买房子用公积金贷款和抵押贷款有什么区别吗
公积金贷款是用于买房的贷款。。。。知道你是想要利率低,把成本压到最低。
你可以用你父亲的房子做抵押贷款。需要注意的几点:房龄,你父母的年龄,父母和你们的征信,你的收入流水,贷多长时间你考虑好,预计用多少钱。得把用钱的时间规划好,目前各家银行批贷和放款都有问题。如果自己有公司做贷款的话相对好很多。目前银行的利率都不同程度上浮,每年年初贷款情况会好很多。
㈢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和住房公积金的区别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按揭贷款是买房贷款里的两种贷款形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商业贷款也叫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新建住房的贷款,即通常所说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数额,不高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或实际购房费用总额的70%(以二者低者为准)。 两者的主要区别: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低(商业贷款利率为五年以上5.9%,五年以下5.75%;住房公积金五年以上利率4%,五年以下为3.5%),首付比例低(住房公积金最低首付20%,商业贷款为30%)。 本回答由经济金融分类达人 张玲推荐
㈣ 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担保方式
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有几种?
【1】抵押担保。借款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以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作为抵押。自住住房抵押方式担保,应与受委托银行签订书面抵押合同,由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抵押登记。
【2】质押担保。借款人可以用国债、银行存单等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可的有价证券作为质物。有价证券质押担保,应与受委托银行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贷款金额一般不高于质物金额的90%。
【3】保证担保。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可的法人、自然人为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贷款保证担保,借款人应与法人或自然人、受委托银行签订担保合同,担保费用由借款人承担,法人或自然人作为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连带责任保证人。
㈤ 公积金贷款是否需要担保或抵押
公积金贷款并不属于抵押贷款,因此,他就不需要抵押物。当然,如果您要理解为抵押贷款的话,那贷款物就是您自己的公积金。但是,不必像抵押贷款那样找担保,直接到相关的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即可。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审查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查贷款人提交的资料,其中包括申请人的资格,贷款的额度以及贷款的期限。待审查合格之后,会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进行评估:贷款人拿着《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指定的机构对房屋进行价值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借款人凭借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相关的材料到公积金贷款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审核合格的话,公积金贷款中心会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贷款人凭借《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根据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保证人抵押加保险或者第三人保证的防止,借款人需要到保险公司投保或者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如果借款人选择抵押加保证的方式,保证人需要提供书面担保函。
5、签订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贷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银行根据贷款人的相关资料,交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8、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就可以与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划入借款人的指定账户。
公积金贷款越来越常见,需要办理的购房者还是需要早日了解清楚
款申请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增加一名管理认可的担保人:
1、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个人信用报告中载明应偿还债务金额与对外担保金额合计总额超过借款申请人家庭年收入5倍(含);
2、借款申请人家庭中只有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应为在本市工作、信用良好和具备担保能力的公积金缴存职工。
借款人或他人以个人住房公积金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应当达到贷款额度的80%以上。以住房公积金为借款人担保后在保证期间保证人不能向公积金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也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人应当与公积金签订保证合同。
㈥ 公积金贷款担保是怎么回事
公积金贷款担保,即人进行公积金贷款,需要由专门的担保机构统一对贷款资金进行担保,并全面承担贷款受理、审批及贷后风险管理职能。
与房贷保险相比,公积金贷款担保手续简便,费用低廉。凡符合贷款担保条件、抵押物落实、要件齐备的担保申请,担保中心在借款申请初审期间,完成担保申请审批工作;不必为申请保证担保办理财产、人寿保险,而且只收取价格低廉的担保服务费。
借款人交纳担保服务费后,担保机构不但对借款人偿还债务提供全程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还对借款人免除抵押登记全部费用(含抵押登记费、抵押登记工本费),对商业贷款借款人由担保机构办理抵押物评估并承担评估费用。
同时,办理担保贷款的客户还可享有担保公司提供的意外事故债务免除、生活特困违约金减免和抵押物灭失债务免除等三项保障权利。
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的流程
1、贷款申请
借款人持有效购 (建)住房资料、首期付款凭证领取、填写申请表,由借款人(配偶)单位签章后连同所需提供贷款材料交由中心(如上海为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北京为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审核作面谈。
2、中心审批
中心据借款人申请材料结合其公积金缴存等情况,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核;批准后通知借款人 签订借款(抵押)合同、开办还款帐户及办理保险手续。
3、签订合同
借款人签订借款 (抵押)合同并填写房地产抵押(或期权)登记表等,交由中心经办人核对;同时,根据在受托银行开办的还款帐户填写划款授权书及借据。
4、银行会审
中心经办人将核对无误且由委托人、借款人、保证人三方签章的借款合同、划款授权书、借据等材料送交受托银行会审;受托银行在两个工作日内将会审后并签章的借款合同返回中心。
5、抵押登记
借款人持受托银行审验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产抵押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将期权抵押证明(或他项权证)交回中心。
6、资金划拨
中心根据办理完善的借款(抵押)合同、房产抵押登记证明(或房屋他项权证)等,将贷款资金划拨至中心在受托银行所设立的委托贷款专户,并通知受托银行发放公积金抵押贷款。
7、发放贷款
受托银行根据中心的划款通知、放款名单及借款合同等,在两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及填写贷款发放日期等。贷款发放后及时将有关合同、借据等材料返回中心。
8、贷后管理
中心对受托银行发放贷款后返回的借款合同、借据、抵押合同及相关材料等进行分类、整理后,录入微机,归档保存。同时,通知借款人到中心领取借款 (抵押)合同及借据等。
㈦ 公积金质押担保什么意思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担保方式有以下四种,借款人可以根据贷款需要选择:
1、保证担保
由保证人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人应当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保证合同。
2、抵押担保
借款人可以用本人或第三人拥有房产作为抵押担保。
抵押物属共有财产时应提供全部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借款人以第三人房产作抵押物的,应出具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权属不明或有争议、危房、已经或将要纳入拆迁范围以及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产不能作为抵押。抵押物按规定应当进行评估。抵押人应当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抵押合同.房产抵押应当依法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或预抵押备案证明。
3、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
借款人或他人以个人住房公积金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应当达到贷款额度的80%以上。
以住房公积金为借款人担保后在保证期间保证人不能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也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住房公积金金额达到贷款余额80%的标准时其保证人自动解除保证。保证人应当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保证合同。
4、质押担保
借款人用国债、银行存单等有价证券作质物进行足额担保。出质人应当与公积金中心签订质押合同,并办理质物冻结、止付手续质物由公积金中心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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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可以选择阶段性保证加抵押、抵押两种担保方式,应该怎样选择
借款人在所购住房未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前,可由两名或两名以上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房产证抵押手续一经办妥后,解除保证人的阶段性保证,采用自然人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各保证人须签订《自然人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保证书》。
4、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办理自筹资金交付、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易手续、领取房屋评估报告、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办理自筹资金交付、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易手续、自筹资金交付的方式交易双方,既可在担保公司(受托银行)见证下交付,也可选择由受托银行监管支付。5、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包括房屋评估报告、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包括房屋评估报告,并按要求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包括房屋评估报告),选择阶段性保证加抵押方式办理二手房贷款的,可由担保公司代借款人向中心提交贷款申请资料;选择抵押方式办理二手房贷款的,由借款人本人提交贷款申请资料。
6、银行放款随着银行贷款利息的逐渐提高以及首套房贷的利率优惠取消,购房采用商业贷款利息成本相比住房公积金贷款越来越高。如果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采用公积金贷款是最划算的办法。
7、审核、审批、审核
8、签订借款合同等手续
㈨ 抵押和担保有什么区别,
一、概念不同
1、抵押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担保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通常由当事人双方订立担保合同。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方式不同
1、抵押
(一)不动产抵押
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所谓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丧失其原有价值或失去其使用价值的财产,如土地(在中国仅限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可以抵押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如房屋等)等。
(二)动产抵押
是指以动产作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动产是指可以移动并且移动后不影响其使用价值,不降低其价值的财产(在中国仅限于交通工具等特殊的动产)。
(三)权利抵押
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各种财产权利作为抵押物客体的抵押,依据现行的中国法律,权利仅可用于质押。
(四)财团抵押
又称企业抵押,是指抵押人(企业)以其所有的动产、不动产及权利的集合体作为抵押权客体而进行的抵押;此类型实为各种担保类型的集合,并不是法定的抵押方式。
(五)共同抵押
又称总括抵押,是指为了同一债权的担保,而在数个不同的财产上设定的抵押,此类型实为各种担保类型的集合,并不是法定的抵押方式。
(六)最高额抵押
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2、担保
担保方式指的就是担保法规定的用担保权责实现的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留置和定金五种方式,尤其是保证属于的就是人保了,我们经常所说的信用保证指的就是属于物保性质。
三、作用不同
1、抵押
抵押是借款合同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存在抵押品时,银行的放款的安全性将提高,但同时借款者的成本也会增加,正因为这样,借款者愿意向银行支付的利息也会较低,对银行来说其收益未必增加。
抵押当出现违约时,赋予贷款人依法没收特定的企业资产的权利,被广泛用来减少与借贷相关的激励问题(即在拖欠发生时使放款者可以获得特定资产)。抵押物,指提供担保的财产。抵押合同,指受益的债权人与抵押人之间所订立的,确认相互之间抵押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2、担保
债权的担保所具有的社会经济作用,即能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债权担保制度作为担保债权实现的重要制度,一开始就与金钱借贷关系息息相关。
现今,债权担保的意义已不仅是单纯的担保问题,而且可能通过担保借贷关系的安全实现来推动借贷关系的蓬勃展开,对促进资金融通直到了不容忽视的积极作用。
从实质上讲,资金融通是整个商品流通过程的货币表现。实物运动表现为货币资金的循环。
从经济的角度看,资金的闲置就意味着实物的闲置,可见得资金的融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㈩ 公积金贷款房产抵押担保担保责任怎么认定
购房房产抵押担保贷款的担保责任:
(一)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四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