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抵押担保 > 不能担保贷款的情况

不能担保贷款的情况

发布时间:2022-07-18 13:31:28

Ⅰ 什么情况下不能做担保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据此,您在法律上具有做担保人的资格。但您可以说自己刚办理了房贷,不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不满足第七条之规定。

Ⅱ 什么情况下不能做贷款担保

法律分析:下列情况不可以成为担保人:

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2、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Ⅲ 五种情况不能做担保人

法律分析:属于以下情况的,是不能作担保人的:一、夫妻双方不能为他人担保;二、贷款地以外户籍的人士不能为他人担保;三、自己生活无法自拟,无收入来源者,不具备替他人还本付息能力的人不能为别人担保;四、离休人员不成为担保人;五、其他原因审核不通过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Ⅳ 什么情况下不能担保

下列情形下不能担保:担保人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机关法人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且不是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的贷款进行转贷的;以及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能担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Ⅳ 不能贷款的原因有哪些

不能贷款的原因包括征信不好、年龄和收入等资质不符合要求、负债过高等。银行贷款门槛逐渐提高,造成贷款不能办理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个人征信记录不好,有不良信用记录。个人信用记录千金难买,有的人借款不还或者逾期,在征信上有了不良记录就不能贷款,因此借款人要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积极主动地维护个人信用。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费,要记得到期还款日,在此时间之前还款,避免逾期还款;每月及时还房贷,贷款利率上调时,则要相应地增加金额支付“月供”,以免欠息逾期;对于长期不使用的信用卡则要及时注销,以免产生年费而不知,给自己的个人信用“抹黑”。
2.资质不够,无法证明自己的收入和稳定性。银行受理贷款申请时,会格外关注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对于收入过低或工作不稳定的人来说,贷款被拒也是很常见的。因为没有固定的还款来源,为了降低信贷风险,银行一般会拒绝为其放款。这种时候,你可以转向民间贷款机构申贷,通过率会相对提高。有的人银行流水不符合要求,也不能申请贷款,有效的银行流水单是稳定收入的重要凭证,也是很多银行贷款非常重视的,针对这一点,建议每月定时定额存入银行,让贷款机构了解这是你的“工资”或者每月的稳定收入。除了银行工资流水,还可以提供其他资料证明自己的收入。
3、负债过高。按照多数银行的规定,个人负债不能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否则将很难获贷。考虑到其中较高的潜在风险,贷款被拒的可能性也很大。大家注意,这里所说的负债,不仅仅是只贷款、信用卡,还包括担保。所以建议有贷款需求的人尽早还清已有欠款,替别人担保前也要慎重考虑。
4、征信查询次数过多。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中心不仅记录着你的个人信用报告,还会留有个人征信查询记录,所以征信查询次数过多也能成为贷款被拒的原因。如果记录显示你短期内频繁被多家金融机构查询征信,而事后又没有任何申贷款、申卡成功的记录,也会贷款被拒。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建议大家不要在太多家机构申请贷款,并且认真准备贷款审核,提高成功率。
5、行业限制。由于行业的特殊性,不少人贷款也会被拒。银行禁止贷款流向某些产能过剩的行业或者娱乐业,比如钢贸、煤炭、KTV、发廊等行业,如果你在此行列中,就只能找民间贷款机构申请贷款了。

Ⅵ 什么情况下不能贷款买房

1.信用卡连续三次(或两年内累计六次)逾期还款。

2.房贷月供累计2至3个月逾期或不还款。

3.车贷月供累计2至3个月逾期或不还款。

4.贷款利率上调,仍按原金额支付月供,产生欠息逾期。

5.睡眠信用卡,激活后不使用也会产生年费,若不缴纳就会产生负面的信用记录。

6.信用卡透支消费、按揭贷款没有及时按期还款。

7.为第三方提供担保时,第三方没有按时偿还贷款。

8.欠账等经济纠纷也会影响信用记录。

拓展资料:
贷款购房主要有以下几种:
1、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已参加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居民来说,贷款购房时,应该首选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政策补贴性质,贷款利率很低,不仅低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仅为商业银行抵押贷款利率的一半),而且要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也就是说,在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之间存在一个利差。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抵押和保险等相关 手续时收费减半。
2、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以上两种贷款方式限于交纳了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员工使用,限定条件多,所以,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无缘申贷,但可以申请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也就是银行按揭贷款。
只要您在贷款银行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需资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且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那么就可申请使用银行按揭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发放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一般为10-29万元,如果购房款超过这个限额,不足部分要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
这两种贷款合起来称之为组合贷款。此项业务可由一个银行的房地产信贷部统一办理。组合贷款利率较为适中,贷款金额较大,因而较多被贷款者选用。
根据一般房贷还款方式的计算公式分为两种:
一、等额本息计算公式:
计算原则:银行从每月月供款中,先收剩余本金利息,后收本金;利息在月供款中的比例会随剩余本金的减少而降低,本金在月供款中的比例因增加而升高,但月供总额保持不变。
需要注意的是:
1、各地城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要结合当地具体来看;
2、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
二 、等额本金计算公式:
每月还款额=每月本金+每月本息
每月本金=本金/还款月数
每月本息=(本金-累计还款总额)X月利率
计算原则:每月归还的本金额始终不变,利息会随剩余本金的减少而减少。

Ⅶ 什么情况不能做担保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以下人或组织不能做担保人。

第八条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7)不能担保贷款的情况扩展阅读: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阅读全文

与不能担保贷款的情况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上海公积金贷款放款多久才能下来 浏览:283
巴中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 浏览:926
齐齐哈尔无抵押贷款在什么地方 浏览:140
加盟贷款公司需要投资多少 浏览:117
根据月还款怎样算贷款利率 浏览:53
大学生能做贷款担保人 浏览:286
上海商业贷款买房资格 浏览:548
手机小额贷款没钱还了 浏览:276
多少岁可以网上贷款 浏览:897
银行贷款抵押后换工作 浏览:163
父母与我共同贷款买房 浏览:51
银行未审核贷款资料风险案例分析 浏览:640
生源地贷款的合同余额 浏览:744
被执行人会影响父母贷款么 浏览:373
厦门手机贷款公司 浏览:81
中介让我买房贷款做假工作可以吗 浏览:134
户口本可以贷款担保吗 浏览:175
银行贷款信贷经理工作计划 浏览:382
农村信用社贷款审核通过了一般几天放款 浏览:578
担保借贷款要什么 浏览: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