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银行贷款担保人可以取消担保吗
如果审批已经通过了,确定额度了,目前是处在正在放款的阶段,则无法取消担保人。只能期望他正常还款。
『贰』 担保人怎么取消担保
担保人取消担保的具体方法如下:
1、经过债权人同意终止担保;
2、担保期限届满,债权人在担保期间内未主张担保权利;
3、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在此之前未主张债权。
一般来说,在借款人还清贷款以后,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若借钱方没有还清贷款,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若是一般保证则要到借钱方确实不能偿还之时才能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若是连带责任保证,则贷款机构能直接在贷款逾期后要求担保人代还借款,在担保人代为偿还借款后,能取得代位追偿权,取得后能要求借钱方偿还自己的代偿债务。
贷款担保人想要解除担保的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钱方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钱方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另外,在执行担保的历程中,需要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能在担保执行的历程中解除担保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叁』 怎样取消做担保人
一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取消做担保人:
1、如果借款人已经偿还了所以得债务,担保人就可以向银行提出撤销担保;
2、可以与借款人协商,要求更换担保人;
3、如果是被他人欺骗、胁迫,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做出的事情是不真实的,担保人可以咨询法律部门,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保证;
4、借款人与其他人双方串通,骗取提供保证,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做出的事情是不真实的,担保人也可以咨询法律部门,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保证。
担保是银行为了防止借款人,无能力还款,或者其他,不能继续还款,为了减少银行损失,避免人民共有财产被窃取,担保人其实就成了第二借款人。
另外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肆』 贷款担保人撤保怎么办
贷款担保人可以与借款人、贷款人协商一致后撤保,或者可以在发生法定情形时撤保。例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方明示违约;一方迟延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伍』 贷款担保人怎么取消担保
法律分析:民法典担保人应该怎么样取消担保:保证责任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取消担保,可以与债务人和债权人三方共同协商,取消其担保的债务。除此,根据《民法典》关于保证责任的免除规定,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没有向保证人提出履行义务,保证人就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这种保证责任的免除适用于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八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陆』 贷款担保人怎样撤保
法律分析:担保是要承担担保责任的,不是说不想担保就不担保,只有还款完了之后才能撤销担保,没有还清前是不能撤销担保的。但是担保人的担保关系是可以解除的。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对于借条上担保责任的解除,按欠条约定的时间,超过时间责任解除。另一种解除方式就是转移债务,如果债务人把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应该经过担保人同意,如果担保人不同意继续担保的,就没有担保责任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柒』 银行贷款逾期担保人如何取消担保
法律分析:担保人不能轻易取消担保,毕竟都是合同签订好了的。若是借款人已经还清了,那么可以申请让银行开具解除担保责任的证明。另外要注意,要是签订的一般担保,那么只要借款人有还款能力,那么主责在借款人,对担保人影响很小,可以不用取消;要是签订的是连带责任,那么需要债权人同意,才能去银行申请取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四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要求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第四十二条 借款人应当按期归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担保贷款的,商业银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者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内予以处分。
借款人到期不归还信用贷款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