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抵押担保 > 洛阳小额贷款中心业务每年什么时候停

洛阳小额贷款中心业务每年什么时候停

发布时间:2022-07-16 23:01:42

㈠ 洛阳小额贷款

洛阳市小额担保中心的流程,因为我刚贷下来五万。只要有失业证或再就业优惠证(年审过)带身份证和失业证先到担保中心咨询拿资料,因为你去一次是准备不齐所有资料的。另外要一个担保人,一个营业执照(执照持有人没有贷款记录,或已贷款项已经在规定时间内还清,并没有不良记录的),希望以上住处对你有所帮助,学生创业贷款带上毕业证,但是针对中专我不是很清楚,还有你可以看看家里人有没有《再就业优惠证》,这个也是可以用来小额贷款的,希望以上对你有所帮助。
你要是有时间到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询问下,地址在唐宫路和光华路交叉口

㈡ 信用社贷款什么时间停止办理

农村信用社贷款,提交贷款资料后,即开始进入审批流程,约一个月时间可以完成审批及贷款发放。
银行个人小额贷款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或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或有固定的经营地点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用作购房、炒股,赌博等行为。
只要符合银行个人小额贷款申请条件后,提供身份证、稳定的住址证明、稳定的收入来源证明就可以办理小额贷款业务。

㈢ 2011年洛阳小额无息贷款什么时候开始

开始了吧,已经成立相关的担保公司了。还有邮政储蓄也提供的。。。

㈣ 小额贷款停了吗

您好,没有。只要您有稳定的工作收入,且征信没有问题,就可申请银行无抵押贷款业务。
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准备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银行流水;
5.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6.征信报告;
7.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8.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㈤ 洛阳下岗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几点上班

上午时间:8点30分至12点,下午时间:14点30分至18点,时间是随着季节的变化在调整的,正常的节假日都是要休息的,正常工作日去就行了。

㈥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有什么规定

一、提高认识,准确把握“现金贷”业务开展原则

(一)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

(二)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各项贷款条件以及逾期处理等信息应在事前全面、公开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关风险。

(三)各类机构应当遵守“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诱致借款人过度举债,陷入债务陷阱。应全面持续评估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偿付能力、贷款用途等,审慎确定借款人适当性、综合资金成本、贷款金额上限、贷款期限、贷款展期限制、“冷静期”要求、贷款用途限定、还款方式等。

不得向无收入来源的借款人发放贷款,单笔贷款的本息费债务总负担应明确设定金额上限,贷款展期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

(四)各类机构应坚持审慎经营原则,全面考虑信用记录缺失、多头借款、欺诈等因素对贷款质量可能造成的影响,加强风险内控,谨慎使用“数据驱动”的风控模型,不得以各种方式隐匿不良资产。

(五)各类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均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

(六)各类机构应当加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不得以“大数据”为名窃取、滥用客户隐私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泄露客户信息。

二、统筹监管,开展对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

(一)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暂停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暂停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已经批准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

小额贷款公司的批设部门应符合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已批设机构,要重新核查业务资质。

(二)严格规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逐步压缩存量业务,限期完成整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借款人“以贷养贷”、“多头借贷”等行为。禁止发放“校园贷”和“首付贷”。禁止发放贷款用于股票、期货等投机经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建立持续有效的监管安排,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将加强督导。

(三)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审慎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非法集资或吸收公众存款。禁止通过互联网平台或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销售、转让及变相转让本公司的信贷资产。禁止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融入资金。以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名义融入的资金应与表内融资合并计算,合并后的融资总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暂按当地现行比例规定执行,各地不得进一步放宽或变相放宽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的比例规定。

对于超比例规定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制定压缩规模计划,限期内达到相关比例要求,由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监督执行。

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由各省(区、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具体负责。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将制定并下发网络小额贷款风险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有关工作要求。

三、加大力度,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现金贷”业务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应严格按照《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监管和风险管理要求,规范贷款发放活动。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助贷”业务应当回归本源,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应要求并保证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费。

(四)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发行、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得直接投资或变相投资以“现金贷”、“校园贷”、“首付贷”等为基础资产发售的(类)证券化产品或其他产品。

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现金贷”业务的规范整顿工作,由银监会各地派出机构负责开展,各地整治办配合。

四、持续推进,完善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

(一)不得撮合或变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二)不得将客户的信息采集、甄别筛选、资信评估、开户等核心工作外包。

(三)不得撮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参与P2P网络借贷。

(四)不得为在校学生、无还款来源或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贷撮合业务。不得提供“首付贷”、房地产场外配资等购房融资借贷撮合服务。不得提供无指定用途的借贷撮合业务。

各地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应当结合《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网贷整治办函〔2017〕19号)要求,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开展“现金贷”业务进行清理整顿。

五、分类处置,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机构处置力度

(一)各类机构违反前述规定开展业务的,由各监管部门按照情节轻重,采取暂停业务、责令改正、通报批评、不予备案、取消业务资质等措施督促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坚决取缔;同时,视情由省级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协助各类机构违法违规开展业务的网站、平台等,有关部门应叫停并依法追究责任。

(二)对于未经批准经营放贷业务的组织或个人,在银监会指导下,各地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和取缔;对于借机逃废债、不支持配合清理整顿工作的,加大处罚、打击力度;涉嫌非法经营的,移送相关部门进行查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停止提供金融服务,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处置互联网金融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

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等违法违规活动的,分别按照处置非法集资、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等工作机制予以查处。

(三)对涉嫌恶意欺诈和暴力催收等严重违法违规的机构,及时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切实防范风险,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六、抓好落实,注重长效,确保规范整顿工作效果

(一)各地应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牵头,明确各类机构的整治主责任部门,摸清风险底数,制定整顿计划,压实辖内从业机构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清理整顿,抓紧建立属地责任与跨区域协同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同时,做好应急预案,守住风险底线。

(二)各地应引导辖内相关机构充分利用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防范借款人多头借贷、过度借贷。各地应当引导借款人依法履行债务清偿责任,建立失信信息公开、联合惩戒等制度,使得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三)各地应开展风险警示教育,提高民众识别不公平、欺诈性贷款活动和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四)各地应建立举报和重奖重罚制度,充分利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平台等渠道,对提供违法违规活动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罚,形成有效震慑。

(五)各地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规范整顿。对监管责任缺位和落实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六)各地应将整治计划和月度工作进展(月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银监会),并抄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民银行)。

(6)洛阳小额贷款中心业务每年什么时候停扩展阅读

《贷款公司管理规定》第八条 设立贷款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为实收货币资本,由投资人一次足额缴纳;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五)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㈦ 各银行什么时候才能恢复个人抵押或创业贷款

青岛市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随军家属、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以及境外就业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一)上述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境外就业的,可申请5万元以内(含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采取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方式还款。
(二)上述人员创办企业的,贷款额度控制在10—20万元。其中对吸纳失业人员5人以下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对吸纳失业人员5人(含5人)以上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吸纳失业人员数量以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人数为准。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采取前12个月按月付息,后12个月按月还本付息方式还款,其中:一年期以内贷款可以采取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款的方式。
(三)对贷款期限不足两年的,按期还本付息后,可申请给予剩余期限的再次贷款。有逾期还款记录者,取消再次小额担保贷款资格。
四、贷款贴息
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随军家属、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贴息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两年。微利项目是指除国家限制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外的商贸、服务、生产加工、种养殖等各类经营项目。
市内四区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从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列支;五市三区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从本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五、激励机制
为提高小额担保贷款回收率,按照贷款回收情况,对各级就业服务机构给予奖励。其中对市内四区小额担保贷款回收率达到95%-97%的(含95%),按当年贷款回收额的2%奖励;对贷款回收率达到97%以上(含97%)的,按当年贷款回收额的3%奖励。奖励资金从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五市三区小额担保贷款奖励标准自行制定,资金从本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列支。对贷款回收率低,担保基金代偿达到贷款发放额20%的区或街道,停止办理贷款业务,督促追还代偿贷款,贷款回收率达到80%以上方可恢复贷款发放。
六、反担保方式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借款人依法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可采用房屋抵押、保证人担保等。其中,抵押房屋要求产权清晰、征得房屋产权人以及同住人同意;保证人担保可以由具有稳定收入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事业编制职工提供担保。贷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需1人担保;贷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需2人担保。担保人之间为无限连带责任。提供担保时,担保人应在保证合同上签字。
七、贷款提报材料及审批程序
(一)提报材料
1、从事个体经营申请人需提报材料:
⑴申请人本人资料:
①贷款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失业人员需提供失业证(或在人力资源“一卡通”系统中确认是自谋职业状态);
③军队退役人员需提供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高校毕业生需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残疾人需提供残联部门核发的伤残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⑥随军家属应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及有关部门出具的随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⑵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或其他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⑶反担保证明;
⑷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境外就业申请人需提报材料:
⑴贷款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反担保证明;
⑶与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和境外雇主签订的就业方面的有关协议和合同;
⑷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创办企业申请人需提报材料:
⑴申请人本人资料:
①贷款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军队退役人员需提供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③高校毕业生需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残疾人需提供残联部门核发的伤残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随军家属应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及有关部门出具的随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
⑶《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山东省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款票据》和《青岛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贷款申请人必须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
⑷项目可行性分析及还贷能力报告;
⑸对创业1年以上的企业,需提交前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⑹反担保证明;
⑺验资报告;
⑻贷款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审批程序
1、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市内四区贷款申请人,审批程序如下:
⑴申请。贷款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个体经营用表)》(附表1)。
⑵初审。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对申请人提报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力资源网络系统确认其是否已办理自谋职业手续,现场考察经营项目、核实抵押物和保证人,于5个工作日内签署贷款和微利项目审查意见,报所在区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复核。
⑶复核。区就业服务中心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报送材料复核,复核无误后报市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⑷审核。市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于5个工作日,完成对区就业服务中心提报材料的审核和抽查工作,并对微利项目进行认定。
2、对创办企业的市内四区贷款申请人,审批程序如下:
⑴申请。申请人持相关材料直接到所在区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企业用表-保证人)》(附表2)或《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企业用表-房屋抵押)》(附表3)。
⑵审查。由区就业服务中心于8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企业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考察经营项目、核实抵押物和保证人,审查无误后,签署贷款和微利项目审查意见,并将有关资料报市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⑶审核。市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于5个工作日,完成对区就业服务中心提报材料的审核和抽查工作,并对微利项目进行认定。
3、对经审核同意担保的贷款,由市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提供贷款担保并与贷款申请人、保证人办理反担保手续。
4、经办银行根据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贷款资格、贷款用途、还贷能力等进行审查,于5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核意见。经办银行审核通过的,对申请人作自谋职业管理,申请人和经办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未通过审核的,经办银行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向市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反馈办理情况。
以上小额担保贷款提报材料及审批程序适用市内四区。五市三区小额担保贷款提报材料及审批程序,由各区市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八、贷款贴息程序
(一)经办银行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计算小额担保贷款应贴息金额,计算贴息的时间按照经办贷款的结息时间确定。
(二)经办银行于每季结息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贴息资金审批表》(附表4),报市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提出贴息申请,并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明细表》(附表5)。明细表应包括每笔贷款的借款人姓名、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放款日期、到期日期、还款日期、贷款利率、贴息比率、应计息天数、贴息金额等内容。
(三)市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对其提报的材料审核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单位支出拨款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资料,汇总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后,到市财政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以上贷款贴息程序适用市内四区,五市三区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并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九、奖励资金申领程序
(一)市内四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于每年1月20日前,填写《小额担保贷款奖励资金审批表》(附表6),报市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根据截至上年度末累计到期贷款金额和累计已回收上年度末到期贷款金额,计算贷款回收率和累计应奖励资金,扣除已领取奖励补贴资金的余额进行奖励。并附《小额担保贷款回收明细表》(附表7),明细表应包括每笔贷款的借款人姓名、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放款日期、到期日期、还款日期、贷款利率、个人负担利息、贴息金额等内容。
(二)市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对相关资料和数据核实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并汇总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市财政部门审批。
(三)对经财政部门审批同意的奖励资金,由市财政部门拨付到市就业服务中心。市就业服务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有关申请单位,作为经费补助。
五市三区贷款奖励资金申领程序,由五市三区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十、相关部门职责
各级财政、劳动保障、经办银行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稳步推进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建设”的有机联动机制,努力提高小额担保贷款拉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一)人民银行责任:
指导承贷银行按规定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督促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监督承贷银行按照担保基金余额5倍发放贷款。
(二)承贷金融机构的责任:
按规定对借款人申请进行审查,严格按照担保基金1:5比例放贷,并按照贷款管理程序做好贷款催收工作。月后5日前向人民银行报送《青岛市小额担保贷款情况月报表》(附表8),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人民银行报告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回收和管理工作情况。
(三)财政部门责任:
负责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小额贷款贴息资金的审核拨付,对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程序进行监管。
(四)劳动保障部门责任: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市就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市就业服务中心对市内四区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其中对申请人从事个体经营的抽查不低于40%,对申请人创办企业逐一核实反担保;对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金额进行审核并负责担保基金代偿借款的起诉追缴工作。
市内四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个体经营、合伙经营实体或吸纳失业人员的小企业的资格、项目和反担保的审查工作,对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报的个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进行核实,做好贷款催收工作,按规定报送相关报表。
市内四区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受理辖区内借款人的贷款申请,指导填报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考察贷款项目、核实反担保,对符合条件的报送区就业服务中心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做好小额担保贷款的跟踪服务,定期走访了解借款人的经营、生活情况,积极进行贷款催收工作。
五市三区财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和经办银行的职责分工,可参照市内四区的规定由各区市自行确定。

㈧ 央行对于小额消费型贷款反欺诈监管期是多久

一年。

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暂停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暂停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已经批准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小额贷款公司的批设部门应符合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已批设机构,要重新核查业务资质。

对于超比例规定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制定压缩规模计划,限期内达到相关比例要求,由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监督执行。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由各省(区、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具体负责。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将制定并下发网络小额贷款风险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有关工作要求。

(8)洛阳小额贷款中心业务每年什么时候停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不得撮合或变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2、不得将客户的信息采集、甄别筛选、资信评估、开户等核心工作外包。

3、不得撮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参与P2P网络借贷。

4、不得为在校学生、无还款来源或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贷撮合业务。不得提供首付贷、房地产场外配资等购房融资借贷撮合服务。不得提供无指定用途的借贷撮合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贷款消费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小额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反欺诈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监管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国人民银行

阅读全文

与洛阳小额贷款中心业务每年什么时候停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手机小额贷款没钱还了 浏览:276
多少岁可以网上贷款 浏览:897
银行贷款抵押后换工作 浏览:163
父母与我共同贷款买房 浏览:51
银行未审核贷款资料风险案例分析 浏览:640
生源地贷款的合同余额 浏览:744
被执行人会影响父母贷款么 浏览:373
厦门手机贷款公司 浏览:81
中介让我买房贷款做假工作可以吗 浏览:134
户口本可以贷款担保吗 浏览:175
银行贷款信贷经理工作计划 浏览:382
农村信用社贷款审核通过了一般几天放款 浏览:578
担保借贷款要什么 浏览:205
蠡县德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浏览:607
给别人担保贷款征信可疑 浏览:829
上海户籍工作多少年可以贷款买房 浏览:900
贷款不要工作信息 浏览:584
商业贷款20万元5年月供 浏览:499
商业贷款担保影响公积金 浏览:205
无房产证房子可以贷款吗 浏览: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