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车贷还不上担保人有什么后果
后果如下:
一、永久担保人的风险
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即使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最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它仍然的有效的。换句话说,当担保人一旦签名作担保后,便是永久作担保人,除非借款人获贷款机构批准取消担保人资格。
二、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风险
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
三、担保人自愿对负债进行担保,承担责任的风险
应承作为担保人时,贷款机构多会要求担保人到律师楼或公证人处签一份独立法律咨询文件,简称ILA。签署这份文件时,担保人不能在借款人的同一个律师楼签名,必须要另外找一位律师签署作证,证明已经将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清楚解释给担保人知道,而担保人也明白要对负债作个人承担,并且是自愿作为担保人,并没有受到任何压力。
【拓展资料】
一、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会坐牢吗?
1.不会,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是不会坐牢的,但是要负相应的民事责任。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属于民事纠纷,未涉及到刑事犯罪,因此是不会坐牢的。但是若日后担保人有财产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提存。
2.担保人要和债务人承担相同的还款责任。不论是担保人,还是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法院不会处理。这里说的没有能力是指完全没有能力还款。如果有部分还款能力,要部分还款,否则,即是对判决的拒不执行,法院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
二、个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处理
1.《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典》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2.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通有无、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
⑵ 银行贷款贷款人还不上,担保人将承担什么后果
银行贷款如果还不起,那么担保人可能会承担部分还款责任。因此,担保也是有风险的
⑶ 贷款人还不上钱,作为担保人应该怎么解决
第一、担保人应当督促贷款人尽早还款
如果贷款人无法按时归还贷款,那么金融机构就会向贷款人进行催收,要求贷款人尽早归还欠款,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还会同时告知担保人贷款已经出现逾期,如果贷款人一直没有归还欠款,那么金融机构就会要求担保人履行贷款担保的责任,要求担保人来归还金融机构的欠款。
在金融机构向贷款人发放贷款时,考虑到贷款人的还款能力不强,就会要求贷款人寻找担保人来对贷款进行担保,根据贷款合同约定,当贷款人无法偿还金融机构贷款时,担保人就要代替贷款人履行还款的责任,对贷款人出现逾期的贷款进行代偿。担保人在签署担保合同的时候,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会向担保人进行确认,同时将担保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告知担保人,如果担保人能够接受相关的要求,那就可以正式签署担保合同。担保人一旦签署担保合同,就需要对贷款人的贷款承担担保的责任,代贷款人归还拖欠的贷款。
⑷ 贷款车还不上了,不还了,车主和担保人怎么处理受到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会不会判刑会不会强行卖房屋
车主承担第一还款责任,担保人承担第二还款责任。
1、车主会被要求偿还剩余贷款;
2、担保人会被要求偿还剩余贷款;
3、银行走法律程序后,车主和担保人的资产会被冻结;
⑸ 贷款人还不上钱担保人也会坐牢吗
法律分析: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不会坐牢,但是会被拘留。不管是担保人,还是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都不需要坐牢。由于债务产生纠纷的,属于民事案件,不是刑事案件。没有能力一般是指,完全没有能力还款。如果有部分还款能力,要部分还款,否则就是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可以通过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手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⑹ 贷款还不上担保人会有什么责任
银行贷款到期还不上,担保人需要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