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贷款人死亡,直系亲属需要还款吗
一般是需要的。
1.借款人死亡之后,其尚未偿还的贷款,一般担保人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有亲人为该借款人担保贷款的话,那做担保的亲人在借款人死后,就要为其偿还欠款。而若是没有担保人,那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也就是说,借款人所欠贷款,要由其遗产来偿还,遗产偿还完欠款后剩余部分,再由继承人来继承。
2.继承人在继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之后,就有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如果不继承遗产,那对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就没有清偿义务。不过对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比如某借款人欠款1百万,其遗产价值80万,那就可以用遗产偿还其中的80万,而剩余的20万欠款,继承人可以不用还,或者继承人自愿还也行。而关于继承人的顺序,法律界定,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大家还要注意,如果借款人生前所欠贷款是和他人一同申请的话,那即使借款人去世,共同还款人也依然有还款责任,需要继续偿还欠款。而若是既没有担保也没有遗产,那银行和贷款机构通常就只能做坏账处理了。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❷ 借款人死亡后,贷款必须由家属偿还吗
借款人死亡后,贷款不是必须由家属偿还,要分情况:1、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借钱,并不是说是为了满足个人的需要,而是花在了夫妻双方身上,因此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是夫妻双方。2、如果夫妻一方的债务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而产生的,那另一方就要承担起偿还责任。
法律分析
合法的债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在借款人死亡的情况下,债务是需要清偿的,如果债务的财产由继承人继承的,继承人以继承的财产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首先分析债务性质,确定还款责任人:一般情况下,判断是否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会从以下方面来判断:1、该债务是否发生在夫妻关系的存续期间,若不是,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债务人产生债务的原因或借债的目的是否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或者债务用于家庭或夫妻共同生活;3、债务人举债的目的和债务本身是合法的,如果夫妻共同生活中丈夫所欠的赌债等,则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但债务人的配偶证明已经将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某些债务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为个人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债务人配偶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❸ 银行贷款人死了,担保人需要负责任吗
法律分析:(一)借款人意外死亡,保证人可免责,借款人意外死亡,对于出借人来说是不可抗力,属于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此时出借人无权要求保证人按照原借款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二)借款人意外死亡,保证人应担责,借款人意外死亡,不属于法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对于合同的效力,关键要看双方借款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本案中借款人意外死亡、担保人也未主动承担保证责任,法院可以依出借人的申请确认借款合同终止履行,保证人应依约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❹ 我帮别人在很行担保贷款,借款人死了,法院判谁来还
我当时是以他夫人的名义帮他拿的,他死后银行没有我打过电话
❺ 银行贷款担保人死亡后,还承担担保责任吗
第一个问题,可以的,在你家里清偿该款项后,取得代位求偿权,可以向被担保人(主债务人)要求追偿的;
第二个问题,银行是可以做的,如果没有注明是一般保证,银行也可以就你父亲遗产部分主张清偿。
第三个问题,是的,你担保人变更,只要债权人(银行)同意即可。
第四个问题,不会的,不同的合同,不同的借贷关系,你父亲的债务与你没有任何关联性,银行无权中止贷款协议。
对你父亲的死,本人表示万分悲痛!!节哀!!
❻ 我帮别人在银行担保贷款了,可现在借款人死了。我该怎么办
首先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所以,以后不要随便帮助别人进行金融产品的交易,这样对自己不好,毕竟有句话说的好:亲兄弟明算账
给自己上一课吧,以前我朋友让我用我身份证帮他做担保,但是他没有明面说,只说要我的身份证和银行卡,这样银行就可以给他放款了,吃饭的过程中,回想一下,总感觉不对,于是用婉转的理由拒绝了他,我说我身份证正在补办,没回来,以后就给自己找好退路,三思而后行
❼ 贷款人死亡,担保人需不需要还款
贷款人死了担保人不是必须还款,一般是贷款人没有任何遗产的情况下,担保人要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贷款人有遗产,这时可以通过变卖贷款人的遗产偿还贷款。这时也可以贷款人的继承人还款或者要求继承人和担保人共同还款。
一般在实际的生活中不要随便为别人进行担保,如果借款人后期不能按时归还,这时银行会要求担保人偿还贷款。
拓展资料:
担保贷款是以第三人为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为条件发放的贷款。担保可以是人的担保或物的担保。
人的担保,是指有偿还能力的经济实体出具担保文件,当借款人不能履约归还贷款本息时,由担保人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责任。
物的担保,是以特定的实物或某种权利作为担保,一旦借款人不能履约,银行可通过行使对该担保物的权利来保证债权不受损失。
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账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担保贷款就是根据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约定用借款人的财产或第三人财产为贷款保障,并在必要时由第三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一种贷款。
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的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担保法》同时还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合同应当包括:(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保证的方式;(4)保证担保的范围;(5)保证的期间;(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❽ 银行贷款借款人死亡担保人怎么办
法律分析:贷款人死亡的后,如果其亲属继承遗产的,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贷款;家属没有继承遗产的,直接用贷款人的遗产偿还贷款,剩余部分,由他的继承人依法继承。贷款人遗产不足以偿还的部分,担保人要承担担保责任,由担保人负责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❾ 平安普惠的贷款,要是借贷款的人死亡了。请问这钱还要还吗
如果债权人死后,债权人的继承人继承了债权,还是可以要求债务人还钱。
一、人死亡后贷款怎么办
人死贷款是否还要还,根据以下断定:
1.自然人担保贷款,如果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他的亲属或是其他第三方与贷款机构签订了连带还款责任合同,那么在借款人长期欠款的情况下,贷款机构会要求担保人履约担保义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偿还余下所剩欠款。
2.没有任何第三方做担保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第三方做担保的情况下,借款人选择了房屋抵押贷款方式,那么逾期时间如果达到了半年左右的时点,贷款机构一般会向法院提起房屋拍卖的诉讼请求,所获得的拍卖款项将优先用于清偿欠款。当然,如果是失踪人员家属代为还款的话,那么在贷款全部偿清之后,其家属便能办理房屋抵押解除登记手续,进而保住房屋。
3.无抵押贷款,如果借款人当初选择的是无抵押贷款,既没有提供抵押物,也没有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人,那么这笔贷款就不用偿还了。
二、借款人死亡后怎么办
贷款人死后贷款应该由继承人或者配偶偿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假如贷款人有遗产,那么借款人死亡后,其债务原则上应该由这些遗产偿还。谁继承谁偿还。如果贷款人死了,继承人继承贷款人的所有遗产,那么也需要一并继承债务,贷款人生前的欠款由继承人归还。而贷款人死了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可以通过起诉,让法院强制执行,贷款人的遗产被冻结后会用于归还欠款;没有遗产的话,只能做坏账处理。因此,贷款人死了,并不是债务就没有了,很多时候债务仍旧是需要归还的,只不过要分情况来讨论。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三、放贷人死亡后怎么办
虽然放贷人死亡,但是相关的债务合同是客观存在的。在法律上,债权是可以继承的。
债权是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所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自己一定利益的权利。法律上所讲的债权的含义比平时人们理解的要宽,它不仅是指要求他人偿还所借钱财的权利还包括许多内容。如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之债等。债权是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是被继承人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则上都能由继承人继承。
所以如果债权人死后,债权人的继承人继承了债权,还是可以要求债务人还钱。
四、不用还债的状况
债权人与债务人混为同一人的;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承担责任的;债务人进行提存的;因特定物灭失或债务履行带有人身属性等原因,客观上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就债的消灭协商一致;特别情况下的行政命令免除债务承担的;债务互相抵消;债务人履行完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