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订完婚之后前后发现女友各种小额贷款欠了十五万(也许还有没告诉我的),还没有领证,是否应该趁早分开
您好,以上这些如果不是因为结婚而成立的债务,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婚前债务,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的,一般都是在婚后还款时,已经发生婚后财产混同,即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的。具体情况可以以双方协商,订立婚前协议另行约定。
❷ 请问我和老婆分居三年多了她欠银行的钱,到期了银行工作人员联系不到她怎么办
银行在联系不上你老婆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由于你们是夫妻关系,法院可以执行你们的共同财产来还银行的贷款,并且你老婆还会被拉入征信黑名单aqui te amo。
❸ 老婆欠小额贷款未还清,如果办离婚,老公是不是就不牵扯还款了
规定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夫妻共有债务,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起偿还。
夫妻离婚时需要协议分割这笔债务,但是分割协议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债权人可以起诉离婚的夫妻俩主张债权。
《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❹ 老婆在婚前向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借款近20万元,已经还了几期了,如果她现在没经济能力还,银行和小额
你们有没有婚前财产协议?对如何应对债务有没有约定?如果没有一般不会找你还
❺ 我和我媳妇离婚了离婚后我媳妇用我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办理了小额贷款怎么办
那是你自己的过错。都离婚了,已经没有任何的夫妻义务了,你还把身份证给已经离婚的前妻,是自己的过错。那就承担这个不利的还款后果吧。
❻ 我和妻子分居了贷款不到场能贷吗
一般而言,正规的贷款机构进行贷款是需要申请者本人当面签字确认的。夫妻共同贷款需要双人到场。
房屋贷款办理的条件: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重庆小额贷款申请,一般情况下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是中国大陆居民,18周岁—60周岁,能够提供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等)。
其次,有固定的住址和工作、经营地点,能够提供住址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缴费单等)。
再次,有稳定的工作或经济收入来源,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提供如银行流水单号和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最后,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为国家命令禁止的用途。
❼ 夫妻分居多年丈夫拿妻子的微信上传的身份证去偷偷贷款妻子要还吗
首先得有证明不是妻子本人操作的,如果没法证明的话,那就需要还,第一点,你得先弄清楚这笔钱干什么用啊,如果是用于非法途径,比如说赌博之类的,那么间接证明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即使分居多年,如果说这笔钱用到账户那边公司之类的话,没法证明不是本人操作的话,可能就需要还了
❽ 夫妻分居五年,女方贷款买房只写女方名字,该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
引言:夫妻之间感情破裂,分开时在财产分割上产生问题,是很常见的。有一对夫妻已经分居了五年,但是还没有领离婚证,而女方在分居期间贷款买房,只写了女方的名字,该房算不算夫妻的共同财产呢?其实这就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同的情况,对这个房子的所有权有不同的考虑。
法律并不是一个人的最高境界,而是一个人道德的最低底线。倘若男方无视自己的道德,通过法律来占有女方的财产,女方也可以用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不是守法的人,就是一个好人,守法的人也大有人渣所在,正如罗翔所说。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纠纷是靠自己的道德去规范,自己应该去拿什么,不应该拿什么,心中都有一杆秤,所以无论男方还是女方,都应该将自己的道德底线放在首位。
❾ 请问,夫妻双方以分居半年了,一方贷款另一方不知情,这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有证据证明一方贷款时另一方确实不知情,二是这笔贷款是不是共同债务,要看这笔贷款是否用于了双方的生活支出,以及是否超出了生活开支用度等,具体问题可以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