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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担保人未被告知

发布时间:2022-06-21 17:21:11

❶ 银行担保合同一年期,贷款人没有还,银行也不通知担保人,现在己经过了十几年担 保人还有责任吗

如果像你说的这种情况,担保人也是有责任的,虽然过去很多年了,但是银行没有追究就没有问题,如果他追究的话,你担保人还是有责任的。

❷ 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银行告知是担保人,我现在贷款也贷不了,该怎么办,对方是谁我也不知道

一,在为他人担保的时候,担保人和借款人也是一种关系,担保人有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把贷款还清之后,担保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如果借款人没有还清贷款,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则要到借款人确实不能偿还之时才能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则贷款机构可以直接在贷款逾期后要求担保人代还借款,在担保人代为偿还借款后,可以取得代位追偿权,取得后可以要求借款人偿还自己的代偿债务。
二,如果是想要解除担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款人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款人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如果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另外,在执行担保的过程中,必须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可以在担保执行的过程中解除担保关系。
对于你这种情况,先和银行沟通给谁做的贷款担保,再联系对方或者由银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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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银行放款时需要告知担保人,及需要担保人在场吗

银行放贷款时担保人需要知道,同时需要担保人签字, 否则不在法律文书上签署名字,没办法证明担保人的事实,法律上也不会承认,一旦有事担保人也不会承担责任。 所以,作为担保人必须在协议上签署自己的名字,甚至要画押,这是履行担保人义务的最基本条件。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❹ 银行做担保业务时,信贷员有义务告诉担保人应承担的哪些责任不

在做担保业务是,信贷人员有义务告知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和风险,担保人清楚自己责任义务后,才能合规办理其担保业务,虽然法规是以白纸黑字为准,但是担保人在未知其义务责任情况下办理担保,信贷人员将涉嫌违规操作。

❺ 债权人向债务人要求偿还借款,而未通知担保人,担保人还有担保责任吗

1.诉讼期间担保人在未能找到债务人核实的情况下,是否有权要求债权人出示借款凭证?(借款担保合同除外,如银行划款记录、收条等)债权人无法出示或举证,仅凭担保协议有签名法院是否认为此担保有效?
答:可以要求债权人出示借款凭证,但债权人没有法律上的义务出示借款合同以外的借款凭证。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借款合同没有履行。
2.在诉讼过程中担保人是否能向债权人和法院提供债务人可被执行的财产的证明和线索,而申请先对债务人进行财产清偿、财产保全等,不足的在予以承担?
答:可以。但不能以此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3.在法院未采取强制执行,或债权人未申请法院对担保人强制执行前,债务人开始向债权人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还债,债权人还能向法院提出对担保人进行追偿的请求吗?
答:如果法院生效文书确定了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债权人有权根据生效法律文书行使权利。
4.法院对担保人进行强制执行后债务人开始向债权人还款,担保人还需要继续履行法院判决吗?还是需要申请变更呢?
答:债务人偿还债务后,担保人责任免除。但对未偿还部份担保人仍需承担担保责任。
5.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后重新定制还款计划合同,那么担保人的责任是否就终止了?还会要求担保人继续履行担保责任吗?
答:债务人与债权人重新定制还款计划未取得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在原担保期间内承担担保责任。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❻ 贷款人还不上钱,银行没通知担保人,担保人进入不良记录,这跟银行有没有关系

贷款人没有还款,担保人计入不良,这种情况和银行有关。

❼ 银行贷款在什么情况下要有担保人是否一定需要担保人的签字同意才能生效

一、存在一下情况需要担保人:
1.无抵质押物
2.需要的资金比较大,抵押物估价不足
3.还款能力不足
4.外地人在本地贷款
5.综合各种资产负债信息,征信信息评估风险项较多
6.本身做的贷款品种就是保证类
二、银行放贷款时担保人需要知道,同时需要担保人签字, 否则不在法律文书上签署名字,没办法证明担保人的事实,法律上也不会承认,一旦有事担保人也不会承担责任。 所以,作为担保人必须在协议上签署自己的名字,甚至要画押,这是履行担保人义务的最基本条件。
三、担保人是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第三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条 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四、当担保人有何权利?
根椐中央银行指南,担保人有下列权利:
1.可持有一份担保合约及其他有关证件。
2.只要借款人同意,可获知向金融机构借贷款额。
3.可控告借款人,如需为前者偿还欠金融公司之债务。担保人通常收到致给借款人的催债副本。
4.可限定只担保一项特定借贷。若数年后,借款人欲增加借款额,他必须作出新借贷申请,至少也须获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新贷款。
5.除非借款人违约没摊还借款,金融机构才可向担保人追债。
6.金融机构必须将还债要求信送达担保人后才可向后者追债。
( 注:所有担保人都应被告知上述权利,不管有关权利是依据1967年破产法令或有关借贷机构接受贷款担保之中央银行指南。)
五、如下情况下,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一)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三)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❽ 贷款中借新还旧不通知新保证人,保证人能免责吗

业务实践中,在主合同有效的前提下,如前所述保证合同存在三种情形,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办理借新还旧业务中,第三种情形下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不存在法律障碍,但新贷款合同若更换或增加了新的保证人,作为债权人的银行就必须履行对保证人的通知义务,在通知中明确告知保证人新贷款的使用用途是偿还旧贷款。否则,保证人将以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欺诈为由,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主张免除保证责任。 根据人民银行《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的规定,银行办理借新还旧应满足四个条件: 一是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能按时支付利息; 二是属于周转性贷款; 三是重新办理了贷款手续; 四是贷款担保有效。 因此,银行在具体业务操作中,要严格坚持标准,规范借新还旧的手续,在新旧贷款不是同一保证人或者旧贷没有保证、新贷有保证的情形下,应采取措施告知保证人新贷款的实际用途是用于归还旧贷款并取得相应的书面证明。具体的措施包括: 1、在借款合同中明确规定贷款用途为“以贷还贷”或直接载明用于偿还“××”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而不应该规定为“流动资金、企业用款”等不明确的用途; 2、在保证合同中明确记载主合同的编号、贷款用途为“以贷还贷”;3、要求保证人出具其知晓所担保的贷款系用于偿还旧贷的声明书,该声明书应明确记载保证合同的编号、被保证人、新贷借款合同编号、旧贷借款合同编号及新贷系用于偿还旧贷。

❾ 银行贷款放款时候会通知担保人么我替别人在邮政银行担保贷款20万,承担2O%的担保责任,但巳与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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