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以法人名义贷款,股东有责任吗
以公司名义贷款,公司是需要偿还贷款的。 其他股东如果参与了,并使用该资金,那么就要负责。 因为以公司名义贷款,又使用了该资金,那就是抽逃注册资本的行为。 这个是很严重的抽逃行为,严格来说涉嫌刑事犯罪。
B. 股东同意法人以个人名义贷款,公司做担保,还有另外担保人,如果法人还不出,股东个人财产会有影响吗
会有影响。保证的方式有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明确约定具体担保的方式,则视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的,那么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担保法》
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C. 公司法人和唯一股东担保了另一家公司的贷款,现另外一家公司无力偿还被起诉,法人和股东应付什么责任
1.承担担保责任
2.若能证明受骗担保,则担保无效
3.担保为你婚前行为,为你个人债务
4.若判决已生效,存在第二点情况下,应该申请再审,以免除担保责任
D. 借款法人企业借款担保其法人股东中的法人股东的股东是否均要出具同意借款、担保的股东会决议
是的,要分别出具股东会决议或者股东决定的。
企业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特别是为股东提供担保,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需要贷款公司出具股东会决议,股东为法人股东的,为完善手续,需要法人股东进一步出具股东会决议或者股东决定。
E. 法人用公司贷款股东有责任吗
摘要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这个信息,我为您查询到,如果企业是合伙制,那股东就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不管你出资比例是多少,一旦企业出现债务不能偿还的,合伙股东是要承担偿无限偿责任的。希望能够帮到您
F. 公司法人要求担任股东,在此期间公司为他人做贷款担保,辞职后被起诉要求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该怎么办
没有好的办法
第一,担任企业股东是一种法定行为和义务,既然选择承担,就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和后果
第二,在银行里你们也是知晓和签字的,所以不存在欺诈问题,至于口头承诺,这只是你们之间的民事协定,不影响银行方面
第三,就法律关系来说:第一,作为股东,你们所有签字的人加上企业法人代表,都要承担这笔贷款的归还义务,因为你们属于担保人。而担保人在履行义务后,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
现在可行的办法,莫过于:要求原老板提供债务人的相关信息,积极联系其他股东向债务人索赔,因为银行方面的问题肯定是跑不掉的
另外提醒一下:企业股东或者法人代表并不是随便担任的,不要因为一时的好心就随便承诺担任,担任了就要承担对应的法律义务。另外,涉及到银行贷款,更不要随便担保和签字。如果当时你们不签字,那么即便是老板自己签字,事后这笔贷款也和你们无关。
G. 公司向银行贷款法人和股东配偶是否要签连带担保
亲,银行会审查公司的情况,然后视情况会要求公司的经营者(一般是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当然也有可能会要求其他参股的股东也作出类似的担保。
H. 法人做贷款,股东做担保,无力偿还怎么办
按你说的情况,应该是个人经营性贷款,申请贷款的时候银行需要一定的保证措施,比如公司的固定资产,应收账款等等,如果借款主体不能还款,则走法律途径,处理相关保证资产,股东已起持有的股份承担有限责任。
其二,作为担保人,一般是无限连带责任,借款主体还不了钱,银行可以要求担保人还钱,
I. 法人贷款股东受连累吗
如果企业是合伙制,那股东就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不管你出资比例是多少,一旦企业出现债务不能偿还的,合伙股东是要承担偿无限偿还责任的。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股东也没有清偿的义务。如果股东之前没有实缴满出资比例,那就是必须按要求把未出资的金额补充到位,补充到位之后也是不需要承担债务责任的。另外,有时候虽然以企业的名义贷的款,但是贷款机构会追加法人个人或股东作为担保人,如果股东在企业贷款过程中做出担保,那就必须承担担保的责任,如果企业不能正常还款,那做出担保的股东就必须承担起偿还的责任。
J. 公司法人以个人名义贷款用公司担保,需不需要其他股东签字同意
看公司章程,是怎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