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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已经在贷款前出租

发布时间:2022-02-23 18:48:56

A. 房子作为向银行贷款的抵押物后还能出租吗如果出租、双方的租赁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不建议承租。

1,受法律保护。
2,银行有权收取房产,你的租赁合同由你向房东索赔,打官司很麻烦的。

B. 房屋抵押贷款后还能出租吗


【法律分析】
房子抵押后还能出租。但是,出租人在出租已经抵押而定房租时应当如实告知承租人已经抵押的事实。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的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C. 以房产做抵押的民间借贷中关于出租的问题。

以房产进行抵押的民间借贷案件中,对于出租问题,按下列情况处理:
1、抵押权设定前将房屋出租的,不影响抵押权的设定,在行使抵押权时,原出租合同继续有效。但设定抵押时,抵押人要告知抵押权人出租的事实。
2、抵押权设定后将房屋出租的,抵押权人可直接行使抵押权,承租人不得对抗抵押权人。承租人知道该抵押权存在的,损失由自己承担;抵押人未告知承租人已经抵押的事实的,承租人可以要抵押人赔偿损失。
《最高法院关于担保法的解释》
六十五条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第六十六条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已承担。

D. 第一次抵押贷款先抵押后出租,还清这笔贷款后带租赁第二次进行抵押贷款,这样算抵押在前还是租赁在前

租赁一直没有停吧

E. 房产抵押贷款之前签订租赁合同并取得租金,无法还款时抵押权可以优先受益不

对于这个问题涉及在移动房产上同时附设抵押权与租赁权的问题,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与合同法的规定略有不同,但可以根据权利性质进行简要的分析,供参考如下:
1、租赁合同合法有效,租赁在先,抵押在后,借款人未偿还借款而导致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抵押权人可诉讼要求偿还借款本息,并有权以抵押物作为保全对象在判决生效后执行,但若执行拍卖,仍需释明此拍卖房产上负载有租赁权,该租赁权优先于物权,买受人仍需要继续履行租赁合约直至合同期满。

因此,实现抵押权时并不必然导致租赁合同关系的中断,事实上租赁合同关系的建立是先于抵押担保关系,其一直是合法有效的。

2、对于已经收取的部分租金的部分,在通过依法公开拍卖程序将房产销售出去后,此时,对于未履行期限内的租金部分,原房产所有人也就是贷款合同的借款人取得租金无合法依据,属于不当占有,应予以返还,借款人将租金返还承租人之后由承租人再行向新的房产买受人支付房租。

3、抵押权行使及于房产的销售对价,也就是房屋的销售款,该部分款项应该用于偿还借贷款。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于借款人取得的多余的租金部分的返还,这个部分可能存在执行上的难度,从而导致承租人与新的房产买受人之间产生矛盾纠纷。

F. 房屋抵押贷款后可以出租吗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等法律规定,抵押是一种债权担保的方式,债务人或第三人没有转移对抵押物的战友,抵押权只是就抵押物的变价有限受偿的权利,抵押人仍对抵押的房产拥有所有权,所以不影响出租。

申办房屋抵押贷款流程

1、借款人贷前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6、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6)抵押物已经在贷款前出租扩展阅读:

一、申办房屋抵押贷款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5、已购且办理了住房抵押贷款的,原住房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6、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二、抵押额度

1、商品住宅的抵押率最高可达 70%

2、写字楼和商铺的抵押率最高可达 60%

3、工业厂房的抵押率最高可达 50%

4、最长期限可达30年

G. 银行贷款抵押物已经出租,如何防范风险

抵押贷款,使商品资产、票据、有价证券等提前转化为货币资金,对加速货币资金的周转,刺激生产和流通,且对贷款客户的约束力及银企经济效益,较之信用贷款大大提高,是当前银行业普遍采用且风险最小的贷款方式。但在参与贷款清收中发现,银行与抵押人设定的抵押权,经常与抵押人与承租人设定的租赁权经常产生法律冲突,银行陷入贷款客户设置的法律陷阱,导致银行优先受偿权难以实现,贷款风险产生。
抵押权与租赁权冲突的,主要有三种情形,一种是贷款前已租赁而未告知银行,误导银行放贷;二是贷款后租赁,取得巨额租金后,金蝉脱壳,悬空贷款;三是贷款后,为套取巨额租金,倒签租赁合同,规避法律。均具有租期长,租金数额大,抵押人逃匿或无其他资产偿债的特征。当法院拍卖抵押物时,承租人与法院及银行形成强烈对抗,往往引起群体事件,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及和谐,抵押权无法实现,抵押贷款成了新的贷款高风险区。抵押人及承租人之所以有恃无恐,是因为法律有隙可钻:
一、抵押登记前已租赁的,租赁合同有效。《担保法》第48条规定:“抵押人将已租赁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5条对此做了更为具体的说明,规定:“抵押人将已租赁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物权法》第19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租赁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无法对抗租赁权,即“买卖不破租赁”。但租赁权的长期存在,抵押权形同虚设:一是承租人可主张优先购买权,二是抵押物拍卖难度加大,很少有买受人愿意购买租赁多年来的资产;三是抵押物的价值大打折扣。
二、抵押登记后租赁的,租赁合同抵押其限内有效,失效部分损失应当赔偿。《物权法》第190条规定:“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租赁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应该说与银行的抵押权不相冲突,虽然承租人也知道,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后租赁的,租赁合同对于受让人没有约束力,即抵押人行使抵押权时,租赁合同失效。承租人自有对抗的理由,一是承租人是善意,不知道租赁的资产设定了抵押;二是有偿承租,合同失效则租金返还及损失赔偿,天经地义;三是租赁人逃匿或无其他资产,死猪不怕开水烫。承租人诉求不能得到满足时,将矛盾转嫁银行,誓死不交出承租资产,任何人奈何不了。
三、恶意串通无法查证,只能按有效处理。由于没有建立《租赁合同》的登记制度,银行无法查清租赁合同签署时间的真实性。一旦出租人与承租人恶意串通,倒签合同,即将合同签订日期提前到抵押登记之前,并辅之假租金收据,形成履约事实,同样以法律明确规定“抵押前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对抗抵押权,银行及至法院都无法否定租赁合同的效力。既然法律有明确规定,且银行相对于承租人来说,是“强者”,一旦形成大的争执纠纷,政府及银行管理有关部门只能出面让银行妥协,法院也无可奈何,强制执行不了,只能“刀枪入库”,中止执行。或者被迫承诺将抵押资产拍卖款,先退租金、补偿损失给承租人,余下交银行抵债,然而,所剩无几,不仅优先受偿权丧失了,且贷款本金都难于收回。
由此可知,承租人的对抗力量足以消灭抵押权,承租人与银行的强烈对抗,导致抵押权的实现困难重重。不仅影响抵押权实行程序的进行,且必然影响抵押物的变价价格,一旦冲突产生,银行即落入租赁人或租赁人与承租人合谋设下的陷井。为此,防范贷款抵押权与租赁权冲突的风险迫在眉睫。
一、严格贷前“三查”制度,并建立科学的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特别是贷前针对性地进行租赁权专项调查,做好相关调查笔录。抵押人或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保证书》,保证其没有在贷款前签订租赁合同,并明确作出的虚假陈述将承担的法律后果。为将来实施防范风险措施、追究责任准备证据。
二、经常性进行贷后巡查,及时发现其经营状况变化,确保其没有将抵押物被租赁。贷后检查人员,要充分利用现代化证据收集工具,收集固定视听资料,掌握一切影响贷款安全的动向;若发现贷后租赁的,及时制止,首先书面告知承租人其资产抵押情况及抵押物租赁的合同效力,告知抵押物租赁不得超过抵押期限的法律规定,为将来行使抵押权扫清障碍若发现贷前租赁的;其次,要求抵押人停止其降低抵押价值的租赁行为,督促当面签订中止或者重新签订不长于抵押期限的《租赁合同》,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否则,立即停止发放余下贷款,并提前收回贷款。
三、对于贷前租赁且作出虚假陈述的,经查证核实,认定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的贷款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及时向公安机关提起刑事控诉,请求公安机关以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于贷后签订租赁合同的,银行在行使抵押权时,先与承租人协商,协商不成,立即起诉抵押人与承租人,请求法院确定其合同超过抵押期限的部分无效,判决确定赔偿责任人及金额,避免承租人与银行的直接对抗与冲突。以法院判决对抗抵消其租赁权,保障其抵押权的实现。
五、对于倒签合同的,应收集证人证言及视听资料,揭露真相,确定实际承租的时间,起诉法院确认其倒签的合同无效;如果查明是抵押人与承租人合谋逃债的,承租人则构成诈骗罪共犯,只有承租人面临刑事追究时,才可能会明哲保身,说出真相,放弃租赁权的对抗,扫清抵押权实现的障碍。

H. 我已经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了,还可以把房子出租给别人吗

已经把房子抵押给银行,是可以将房租出租的,其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五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第六十六条 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8)抵押物已经在贷款前出租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三条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低于抵押权设定时约定价值的,应当按照抵押物实现的价值进行清偿。不足清偿的剩余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七十四条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二)主债权的利息;

(三)主债权。

I. 房屋在租赁时,已抵押给银行怎么办

呵呵,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是不要去租这种房子。租赁方在明确告知房子所有权存在不确定的因素后,再去租这种房子,后果难料。而银行是不会考虑你已经提前给付租金让你住在这种房子里的。随时可能起诉后,申请强制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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