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车抵押贷款公司倒闭咋解押
法律分析:可以找到车贷公司前负责人,然后要求负责人一同前往车管所办理解除抵押手续。解除抵押需要车主与抵押方一起去车管所办理解除抵押手续,抵押方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受理委托等文件,而且车主本人还要在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贰』 我用公司营业执照抵押贷款破产了怎么办啊
公司营业执照抵押贷款破产了由企业法人承担还款责任
『叁』 拿房子抵押贷款开公司,公司如果倒闭银行会咋办
1、 罚息
银行的罚息给得还是蛮重的。按日计息并且是付息。借款人逾期时间越长,利息就会越高。对于还款能力本就比较差的人群而言,罚息会使得其增加很大的还款压力。
2、 信用记录受影响
银行贷款一天不还,个人信用记录上都会有记载。借款人若到时候不还款,信用记录受到影响严重的,日后再申请贷款或办信用卡,都是不可能的。
3、 房子拍卖用于偿还贷款
银行贷款申请了不还款,银行多次催还款后借款人依旧不还的,房子将会被拍卖掉用于偿还贷款。到时候借款人的房子也会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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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我的车子拿去抵押,公司倒闭了,现在联系不上贷款公司怎么办
公司倒闭也要有个对接窗口啊。。一般这种抵押公司都是把车子抵押给某个平台的。看你的登记证上是谁。找他就可以
『伍』 我个人用唯一住房用来抵押贷款给公司用,公司倒闭,个人没有能力偿还,怎么办
最好按时还款不然会影响个人的征信
抵押贷款的贷款条件:
有合法的身份;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陆』 公司倒闭,银行贷款怎么办十多年了,当初抵押的土地证还能拿回来吗
公司倒闭,银行贷款还能怎么办?当然继续还啊,老板在的啊!
如果是在银行抵押了十多年,现在倒闭公司,土地证当然能拿回来,本息还清了就给你。
如果是十多年前倒闭的,一直没有还款,那你的抵押物早就背拍卖了,你已经没有什么土地证了。
『柒』 公司倒闭了申请的企业贷款怎么办
1、借款人和担保人被依法宣告破产,进行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2、贷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3、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或者以保险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4、贷款人依法处置抵押物,质押物得价款不足补偿抵押、质押贷款的部分;
5、贷款本金逾期两年,贷款人向法院申请诉讼,经法院裁判后仍不能收回的贷款,或不符合上诉规定的条件,且经有关部门认定,借款人或担保人事实上已经破产、被撤消、解散在三年以上,进行清偿后,仍未能归还所欠贷款,又无另外债务承担者,确认无法收回的贷款;
6、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贷款。
『捌』 抵押公司倒闭了绿本能不能补
贷款买的房子是可以再次进行抵押的。一般来说,如果用户拿到了房产证,且房子还有剩余价值的话,是可以进行二抵的,而除了银行以外,民间房抵机构也可以办理。但是注意,对于一抵不在银行的房子,二抵想要办理银行贷款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在办理抵押贷款的时候,机构会评估出房子的市场价值,再根据按揭贷款未还部分,算出房子的剩余价值。同时会综合用户的资质、信用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然后给出授信额度。也就是说,最终贷款审核是否成功,额度授信多少,都是需要评估的。
若是房抵贷款成功放款,用户就需要按照还款计划表按时进行还款操作,不能出现逾期。否则的话不仅会影响到用户的信用,还会被机构收取逾期罚息,情况严重的话还可能起诉到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