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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担保人承担法律

发布时间:2022-02-08 11:09:58

贷款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十万火急!

无论何时,担保保证人的风险都是非常大的。首先需要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相关章节弄清楚何谓保证、保证人;以及保证的方式。
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七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从以上条款不难看出,无论是哪种形式的保证,一旦被保证人债务人发生经济恐慌,保证人都要承担替被保证人偿还债务的风险。

㈡ 贷款担保人法律责任是什么

您好根据贷款担保第一节第六条法律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

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

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

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

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

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第十七条 当

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

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

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

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

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

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

担保证责任。

---------------------------------------------------------------------

第二十条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

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

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第三节 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

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

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

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

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

证责任。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

供保证的。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

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具体的您说的也不详细,所以无法判断,但您可以参照上述相公法律法规可大致判断您父亲的责任!同时建议您到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希望可以帮到您!

祝;生活愉快!

㈢ 贷款担保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有两种方式,一是一般保证责任;二是连带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直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㈣ 贷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贷款的担保人承担下列责任: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当事人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当事人未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就是一般保证责任。



拓展资料: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㈤ 贷款担保人的法律后果有什么

法律分析:贷款担保人的法律后果为,当债务人无力偿还欠款时,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债主可以先通过诉讼等方式向债务人索要欠款,在债务人真的没有可执行财产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债务。如果是连带保证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欠债人或者担保人追讨欠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㈥ 在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担保责任,就是在贷款人无能力偿还时,担保人有义务偿还。所以,如果这种债务人无力偿还贷款时,你是有义务偿还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㈦ 贷款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你叔叔从信用社贷款时,你们有6个人作为担保人,那么你叔叔如果偿还不了信用社的贷款,你依法应该承担其中的六分之一还款责任,然后你再和你叔叔追诉。

二、你父亲责任和你一样。

三、如果我叔叔有意不还,或者银行有意帮他隐瞒财产,你们可以在偿还完担保责任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你叔叔再返还你们欠款。

四、银行不会让你家独立承担责任,会将六个担保人一起作为被告起诉。

五、担保人里虽然有你叔叔的二儿子,但他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你们不能要求让他全部承担还款责任。

六、如果你质疑你叔叔有能力偿还而不偿还,应向法庭提供相关的财产证明。

七、此案你作为担保人,不能申请法院对你叔叔进行财产保全。

(7)贷款担保人承担法律扩展阅读:

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㈧ 在银行贷款做担保人会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一、担保人的法律责任:1、一般保证责任。2、连带保证责任。二、担保人的责任免除情形。三、保证人拒绝偿还情形。在担保的同时,我们也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一定要谨慎担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㈨ 贷款担保人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贷款担保人的法律后果为承担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务清偿的责任,一般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又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担保人只有在债务人所有的资产履行完之后才需要承担未清偿债务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㈩ 贷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1. 如果你的某位朋友在银行贷款了,而你正好是担保人,你的朋友没有办法还清债务,这个时候法院或者是银行,就会要求你来帮助你的朋友偿还债务。
2. 不仅仅需要偿还债务,还是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也就是债务人他没有办法履行的一些义务,你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总的来说,担当某个人的担保人需要承担的风险也是很高的,如果这个人不讲信用,没有能力偿还自己的债务,而拒绝偿还,或者是将这个锅推给担保人的话,担保人需要承担很大的责任的。
3. 情节比较轻的话可能就是进行赔偿,情节较重的话还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以我们在担当他人的担保人的时候,一定要多留一个心眼,不可因为对方是自己的朋友或者是亲戚家人,就放松警惕。我们还要考虑到自己的实际情况,自己是否有能力担保。
贷款担保人
1. 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合同的时候,债务人他如果没有办法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可能会请到另外一个人,也就是第3个人,来作为自己的担保人,担保人需要在债务人无法履行义务的时候代替其履行义务。
2. 不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担当担保人的担保人,他需要一定的能力,需要一定的经济收入来源,还需要有一定的偿还能力,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并且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及其相关复印件。
拓展资料:还款方式
(1) 等额本息还款:即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采用按月等额还款的一种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多数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采用了这种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相同;
(2) 等额本金还款:即借款人将贷款额平均分摊到整个还款期内每期(月)归还,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还款日间的贷款利息的一种还款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逐月减少;
(3) 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即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贷款适用〕,贷款按日计息,利息按月归还;
(4) 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一般金额为1万或1万的整数倍,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出具新的还款计划书,其中还款金额与还款年限是发生变化的,但还款方式是不变的,且新的还款年限不得超过原贷款年限
(5) 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金额,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终止借款人的贷款,并办理相应的解除手续。
(6) 随借随还:借款后利息是按天计算的,用一天算一天息。随时都可以一次性结清款项无须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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