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银行贷款,贷款人不还款,法院起诉后,担保人还款,担保人征信受影响吗。
影响。
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本条明确了保证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即具有代为清偿能力。保证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保证,目的在于保证债权能够得到实现,或者说债务能够得到清偿,因此具有代为清偿能力是保证人的基本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担保法解释》第13条规定: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代为履行非金钱债务的,如果保证人不能实际代为履行,对债权人因此造成的损失,保证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担保还款后反诉贷款人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借款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内容、条款达成合意的,借款合同即告成立。
2、银行合同通常都是格式合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也就是银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3、因此借款合同应由借款人填写,可以让借款人理解合同内容、条款,银行对条款负有解释的义务,这样可以防止因理解不同发生纠纷。
2. 我一个朋友在银行贷款叫我做担保人,贷款到期没还,银行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后贷款人没能力还款,法院会
保字分开就是"呆人",即傻子。被担保人没有按期还款,会查封冻结你个人的财产和收入,但不会影响到你家人。
做了担保人,就意味着如果被担保人无力清偿债务或付款,您就必须代其支付。其中银行贷款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不同担保方式面临的追究方式也不同。前者是先追索贷款人的财产,余款向担保人追索;后者银行可以根据贷款人和担保人追款的难易程度来选择追款对象。所以说,做银行贷款担保人风险也不相同,责任与义务也有所区别,总的来说,有一个银行贷款担保人风险的意识是很重要的。
3. 贷款人不还钱,我身为担保人如何维权
1、重大疾病不算贷款还不了的重要关联,对本案影响较小! 另外“贷款时,同事为了能让贷款贷下来,与我签订了一份还款协议,大致意思是如果到期他朋友没有及时还款,则由同事一人承担涉及的所有费用。”说明什么,你知道担保最后不还的后果,你只是不愿意承认罢了。银行没有义务向你说明担保人的注意事项,你都做了,就要知道担保的后果,否则你做什么担保啊! 你当然有权知道贷款的去向,你可以通过法律来经行!
2、现在的情况就是你同事不愿意出头,所以你现在协商不了的!只要你同事或贷款人把款还了,不就没有起诉的事情了吗??? 所以你这条行不通!
3、不能进行起诉,因为没有执行的话,对你就没有形成损害,你起诉什么????
4、现在你最好的方式就是等法院判决后,你同事和贷款人不还款,要求你还款并履行了的话。你必须先把款立马还上! 然后你起诉贷款人及你同事,你跟同事不是还有合同吗????一起提交就好了!
5、你已经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你,就要为你的担保行为负责任。若是你同事和贷款人不还,你必须要还,只要起诉,你必输。
6、你也可以在法院的时候一起反起诉!
7、不能回避问题! 另外真是重大疾病,我觉得3万块钱救1个人,还有认清一个人!我觉得你自己斟酌!
4. 贷款担保后现在贷款人已入狱我该怎么办
你做的是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吧?借款人做的是抵押贷款还是信用贷款啊?如果对方确实没有还款能力的话,这笔贷款银行确定要向你追讨了,但是你代为偿还以后,你还保留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他在其他银行的贷款不是你做担保的吧?如果不是,那和你没关系。我们国家好像没有对同时贷几家银行有规定,不过每个银行做贷款的时候都会查询借款人在银行系统未结清的贷款金额和贷款余额,再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抵押物的价值确定贷款金额,以控制风险。但是像你说的这样的,借款人无力还款并且所有财产都被充公,那银行只能向你追偿了。还了贷款以后,你就是他的债权人了,万一他家以后有钱了,你也可以问他追偿。
5. 贷款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你叔叔从信用社贷款时,你们有6个人作为担保人,那么你叔叔如果偿还不了信用社的贷款,你依法应该承担其中的六分之一还款责任,然后你再和你叔叔追诉。
二、你父亲责任和你一样。
三、如果我叔叔有意不还,或者银行有意帮他隐瞒财产,你们可以在偿还完担保责任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你叔叔再返还你们欠款。
四、银行不会让你家独立承担责任,会将六个担保人一起作为被告起诉。
五、担保人里虽然有你叔叔的二儿子,但他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你们不能要求让他全部承担还款责任。
六、如果你质疑你叔叔有能力偿还而不偿还,应向法庭提供相关的财产证明。
七、此案你作为担保人,不能申请法院对你叔叔进行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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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6. 贷款人起诉担保人,但是借款人还在,也愿意还款,那么法院还找担保人吗
借款人愿意还钱是没有用的,
借款人就是还不起钱,债权人是可以起诉担保人,要求担保人来还钱。
7. 担保人可以要求贷款人付还款利息吗
担保人可以要求贷款人付还款利息,担保人的责任如下:
担保人的责任: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担保法解释》,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担保法》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8. 我为朋友担保贷款,到期后朋友用手机还款后,又贷了出来,我这个担保人还要承担责任吗
你朋友还完之后,你的担保人责任就终止了,再贷款就跟你没有关系了。
9. 主贷人不还款,担保人还款后可以起诉主贷人吗
可以的。
担保人需要起诉借款人的,应该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在起诉时,担保人应该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担保人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
担保人起诉借款人的,属于行使追偿权,应该在担保人已经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即代为向债权人偿还了借款人的借款),才可以向借款人进行追偿。
《担保法》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五十七条 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七十二条 为债务人质押担保的第三人,在质权人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