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贷款逾期可以起诉担保人吗
这个要看担保人承担的责任。通常情况下如果借款人欠钱不还逾期的话,这个时候是可以起诉担保人的,因为担保人具有一定的连带责任,如果担保人有钱还这个时候就可以起诉担保人,让担保人偿还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七百零一条
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第七百零二条
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② 贷款逾期然后补交上了对担保人有什么影响
这个对担保人应该是没太大的影响吧,可能对贷款人有些影响。不及时还款,影响银行下次对你的贷款。
③ 银行贷款贷款人还不上,担保人将承担什么后果
被担保人不还款,担保人有代偿的义务,如果被担保人、担保人均不还款,时间一长不止被担保人征信黑户,担保人征信也会出现问题,成为担保黑户,未来任何贷款和信用卡均无法办理。
④ 贷款人逾期不还款,担保人该承担什么责任
贷款人逾期不还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主要看担保的是一般责任还是连带责任,两者在合同中的保证不同,所承担的责任也不尽相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1、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但我国《担保法》规定,如果保证人与保证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2、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
3、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商业贷款逾期担保人扩展阅读:
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的区别:
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第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
第三,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
第四,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
第五,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很有利,而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也就相对较轻。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⑤ 贷款有过逾期的可以作担保人吗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个人住房置业担保贷款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目前,指针对市区及开发区、保税区范围内城市正式房口)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帐户(或交纳住房公积金存款),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并以此作为购买首期付款;
(5)担保公司同意作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有担保公司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
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自然人担保的,担保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5、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自然人担保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⑥ 借款人银行贷款逾期,我是担保人个人信用会有影响吗
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个人的信用将受到影响。当贷款机构做出担保时,担保人将被视为该贷款的隐性债务人,相关担保信息将出现在担保人的信用记录中。担保人去银行贷款后,贷款限额也会降低,甚至会因为担保贷款的负债而被拒绝贷款。
此外,贷款机构也不会给予贷款优惠利率,这也徒劳无功地增加了贷款成本。 如果贷款人有逾期行为,在很短的时间内(通常在三个月)贷款机构会通知保证人要求其代替借款人偿还贷款,这会造成担保人自己的经济损失。一旦逾期超过四个月,贷款机构将有权起诉担保人,担保人在诉讼中是无罪的,诉讼记录也会记录在征信报告中,个人信用会被玷污,成为“失信人”。作为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民事责任、连带责任。
拓展资料
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方式有两种:
1、连带担保,即贷款期限届满时,无论借款人是否有还款能力,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归还贷款,或者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在担保范围内归还贷款。2、一般担保,即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理或仲裁委员会仲裁,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仍不归还借款的。 法律规定,贷款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当作为担保人时借款人逾期的建议:1、与借款人协商,让借款人向其他亲戚朋友借钱归还。2、如果借款人无力解决借款逾期的情况,如果保证人不想还,那就准备逾期信用调查。3、借款人没有还款能力,如果担保人有还款能力,那就提前找借款人写欠条。相当于保证人借钱给借款人还款,逾期的借款人把钱还给保证人。
⑦ 请问。我是商业贷款担保人,担保了40万商业贷款。但是有两次逾期,有
如果真是1个月左右,问题不会很大,对你没有任何影响;一般逾期在6个月内,银行都会有个缓冲期的,最多交个罚息;但是一旦超过6个月以上,银行起诉贷款人,进入司法程序后,并且贷款人确实不能偿还贷款时,你作为担保人就要承担相应的代偿责任,如果你也不能偿还你应担保部分的贷款,你的信用肯定会受影响;信用卡、车贷等融资行为可能会不被批准。另外如果因为资金周转问题导致不能按时还款,你可以让借款人进行过桥还款的方式,避免信用出现问题,我知道的有百丰金融等,可以多咨询,多比较,选择利率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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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贷款逾期对担保人后果
如果是一般担保,借款人偿还不了贷款,担保人就可能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连带担保,借款人逾期了,担保人就可能要承担还款责...贷款逾期,担保人的征信也可能会受到影响;如果借款人和担保人都还不了贷款的话,担保人的财产还可能会被查封。
【拓展资料】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三、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五、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七、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八、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保证的方式;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五)保证的期间;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九、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