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果人死了……贷的小额贷款那些没有担保人的还用不用还
如果没有担保人,可以找财产继承人,从继承的财产中扣除,如果没有财产,就不用还了。
贷款人死亡了,担保人有义务偿还贷款,具体承担责任范围须看担保人签订的合同约定内容。
人死欠款怎么办(信用卡未还同样适用):
如果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他的亲属或是其他第三方与贷款机构签订了连带还款责任合同,那么在借款人长期欠款的情况下,贷款机构会要求担保人履约担保义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偿还余下所剩欠款。
在没有任何第三方做担保的情况下:
①
如果借款人选择了房屋抵押贷款方式,那么逾期时间达到了半年左右的时点,贷款机构一般会向法院提起房屋拍卖的诉讼请求,所获得的拍卖款项将优先用于清偿欠款;
②
如果是死者家属代为还款的话,那么在贷款全部偿清之后,其家属便能办理房屋抵押解除登记手续,进而保住房屋。
而如果借款人当初选择的是无抵押贷款,既没有提供抵押物,也没有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人,那么贷款机构追回欠款的难度则加大,一般作坏账处理。
⑵ 借款人死亡后,又无财产继承人,担保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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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带上资料找当地律师咨询下,毕竟这涉及到欠款金额、担保人履行能力、债务人是否涉及继承等问题的落实以及诉讼成本的综合考量,让律师协助你确定下一步的措施,否则仅凭简单的回答是比较难以下结论的,毕竟你现在最关键的应是决定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还是放弃的问题。
⑶ 帮别人贷款人死了担保人不担保了怎么办
债务人死亡,其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存在的,担保人是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的。当然债务人如果有遗产的,可以执行其遗产。
以下是担保人即保证人责任免除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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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答时间:2021-11-05,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⑷ 贷款人死亡担保人和他家属该怎么办
1、贷款人死亡的后,如果其亲属继承遗产的,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贷款;家属没有继承遗产的,直接用贷款人的遗产偿还贷款,剩余部分,由他的继承人依法继承。
2、贷款人遗产不足以偿还的部分,担保人要承担担保责任,由担保人负责偿还。
3、银行也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全额还款,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后,可以向贷款人追偿(也是以贷款人的遗产为限,方式同第1条)。
⑸ 网贷小额贷款没有还完,贷款人死了怎么办没有担保人和妻子儿女。
那就不用还了,应该是属于坏账了吧。没有人了还还什么钱,不过,催收的有可能会去骚扰父母同事还有其他亲属。别人没有还款的义务
⑹ 贷款人死掉担保人该怎么办
有连带责任保证的借贷关系中
债权到期了,债务人无法偿还欠款,债权人在6个月内的时间必须向保证人提出,要求保证人代为偿还,如果不向保证人提出这个要求的.6个月过后,保证人没有代为偿还的义务了.
连带保证的担保人,在债权到期的时候6个月内承担保证责任,如果银行在期限内没有要求担保人偿还欠款,担保人就可以脱身了,要求担保人偿还,担保人偿还之后,可以向贷款人的遗产继承人要求以遗产偿还
⑺ 贷款人找不到担保人怎么办
找不到担保人的,可以找银行指定的担保公司进行担保,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用,如果不愿意找第三方担保公司,则只能与开发商或售房方协商退房事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1、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2、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
3、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
4、依合同约定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5、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规定义务的,有权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6、在贷款将受到或已受到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
⑻ 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死亡后,无任何遗产,担保人怎么办
担保人需承担连带责任,必须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