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借贷人意外死亡,欠银行的钱 没有遗产 但是有赔偿金 担保人可以追偿死亡赔偿金吗
不能,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范围,不能作为债务清偿的依据
另外,包括伤残赔偿金等人身损害赔偿,都不能作为债务清偿的范畴,包括债权人或者担保人都不能主张
㈡ 债务人和担保人都没能力偿还贷款担保人会拘留吗
如果债务人或担保人在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有能力偿还债务、而拒不偿还的,法院有权对债务人或担保人采取拘留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债务人或担保人确实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法院不能对债务人或担保人采取拘留措施。
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规定负有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三类八项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第一类为“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情形。第二类为“致使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或者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情形,包括“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等“发生在法官眼皮底下”的拒执行为。第三类是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是明确了酌定处罚情节的适用条件。规定对申请执行人为弱势群体的涉民生执行案件,如申请执行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构成犯罪的,可以酌情从重处罚。同时,为了鼓励被告人积极履行判决、裁定确定的法律义务,使执行案件得到实际执行,规定在一审宣判前,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全部或者部分履行执行义务的,量刑时可以酌情从宽处罚,包括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是规定了部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可以按照自诉程序进行追诉。1979年刑法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妨害公务罪规定在同一条文,实践中作为自诉案件办理。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出台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曾明确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属于公诉案件,但在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六部委”重新作出《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拒执罪案件是否属于公诉案件未予明确。为适应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需要,本解释明确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按自诉案件立案受理。同时,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自诉人在宣判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从而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的追诉程序由单一的公诉程序改为公诉与自诉可以并行的程序。
四是规定了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的一般管辖原则。本解释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一般由执行法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按照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法院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及犯罪结果地,而拒执行为的主要结果就是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执行法院所在地可以纳入犯罪结果地范围。因此,明确一般情况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由执行法院所在地法院审理,符合法律规定,也更有利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相关证据的收集、固定和追诉程序的推进。如果由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更为适宜,或者发生管辖争议的,则按法律规定处理。
㈢ 儿子给他人担保,领取了老人的抚恤金,存在银行法院能付执行吗
儿子给他人担保,领取了老人的抚恤金,存在银行法院能付执行。
如执行人领取抚恤金,即继承了财产,这部分财产即变为执行人的财产,法院可依法要求该执行人,用所享有的抚恤金进行赔偿,这部分财产理所当然的可供执行。
担保简介: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
㈣ 贷款人无力偿还担保人也无力偿还法院会执行担保人的退休工资吗
贷款人无力偿还担保人也无力偿还法院会执行担保人的退休工资,因为担保人也是有一定的责任地。
担保责任 :
1、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4、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5、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6、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7、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8、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9、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10、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㈤ 贷款担保人死亡后的责任
为了保证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得到顺利实现,一般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保证是担保的一种形式,保证人需要对主债务承担担保责任。保证的设定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权益,保护交易的安全。从法理上分析,保证人有义务为意外死亡的债务人偿还债务。债务人死亡,债务并不随之消亡,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仍然存在。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的灭失,债务人的继承人应该在其继承的范围内清偿债务,所以保证人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根据追偿权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㈥ 老公给人家担保贷款我余额宝的钱会被扣了吗
担保贷款和余额宝没什么大的关联吧。只要被担保人能及时还款,一般对你们没什么影响,如果拖欠不还的话,才会影响到你们,但也不可能银行直接从余额宝里扣款的
㈦ 我老公前两年帮人贷款做担保人,那个人是诈骗罪进监狱了,当时说我老公和另外一个给担保贷款15万,可那
您好,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四十条规定,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按照担保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所以,如真是您所说,是可以起诉至法院的。
但不知具体情况,这种事最好去咨询律师,面对面。
强制执行时不能扣抚恤金的,如果法院真的这么做,你可以提异议。
㈧ 家人帮别人担保贷款,贷款人超期不还款,银行冻结担保人的所有账户,请问担保人的小孩账户会被扣款吗
欠银行贷款不还:
1.银行催款;
2.产生罚息(这将会增加日后的还款压力);
3.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影响日后贷款;
4.银行上诉借款人;
5.收回抵押物,并将抵押物用于拍卖,卖后资金用于偿还贷款;
6.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银行会起诉贷款人和担保人并要求法院查封冻结账户,不能动子女的账户,但如果能证明是为逃避债务,将财产转移到子女名下的,可以查封子女的账户。
借款人逃匿,有诈骗贷款的嫌疑,如果数额巨大,可以按照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数额不是很大,属于民事纠纷。
㈨ 银行有贷款没有还,会不会扣革命伤残军人费
一个五级残疾军人想这样对你说:
首先想的就是纠正你已经过去十多年的错误:我们不是革命伤残军人了。2005年7月起我们就是名正言顺的“残疾军人”。
至于银行贷款扣款那是一定的,不然就是司法流程的事情了。但是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如果没有人民法院判决指定扣抚恤金的,那么谁也不能动我们残疾军人抚恤金一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