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只有担保人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借款人跑了这时法院会如何处理
如果是连带保证,可以只起诉保证人。如果是一般保证,需要追加借款人为被告。
B. 从未给别人担保贷款,可是收到法院传票怎么办
去法院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如果有人起诉你,应该有起诉状,可以根据起诉状写答辩状,说明你从未给人担保贷过款。
担保人的条件,根据《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也就是说只要年满十八周岁,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就可以成为保证人。
贷款担保,应该提供你的身份资料,如果有人从非法途径盗用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在担保合同或协议上也应该有你的签名。
答辩时根据上面两条,首先说明你刚高中毕业,未参加工作,没有经济能力,不具有保证人的资格。其次说明你未提供身份证、未在担保合同上签过名,没给人提供过贷款担保。
C. 我是银行担保人,贷款人不还款,法院已经下过传票,请问这种情况我还可以坐飞机吗
应该可以的、只有在有能力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才会被限制消费的。一是法院的生效判决没下下来、二是你不是第一债务人。所以说是可以坐飞机的啊。
D. 信用社贷款担保人收到法院传票会影响个人征信吗
收到法院传票不会影响个人征信。
收到法院传票的,仅是说明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了,这是正常的诉讼活动,不会影响到个人的征信。但是,如果在法院判决后,本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可将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会对你的征信产生影响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E. 银行贷款没还款 被法院传票了 请问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二)连带责任保证。
2、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担保区别: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3、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需要看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六个月后担保人没有赔偿义务。
F. 贷款 法院传票
如果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则担保人是要承担还款义务的。您需要积极应诉,抗辩,否则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失。
建议您积极协助寻找欠款人,对于您已经承担了责任的,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G. 关于民间借贷,我做担保人,受到法院传票,想求教下各位大虾
担保惹官司,签字需谨慎。我在平时工作的时候碰到很多这样的事情。有担保的,也有联保的。借款人不还借款,你作为担保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关于你的情况,虽然借据里没写担保期限,但还款日期就是你的担保期限。不管借据里有没有写担保责任,担保人都是要负清偿责任的。但我纳闷的是,既然你没有任何资产,债权人怎么会同意你当担保人?你拿什么担保的?关于利息,借据写的是什么就是什么。另外,法院寄给你的应该是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普通程序)以及传票,自己负举证责任。
H. 因贷款的没结清法院给担保人下来传票是不是够黑名单
传票还没有说是黑名单呢,这个传你去,就是让你说明情况,并表明态度,如果你不去,或者态度不好,那必然的会成为黑名单的。
I. 09年身份证丢失,被人冒用银行贷款担保人,最近收到法院传票,请问,该用什么方式证明自己清白
你别担心,你不应承担责任。
1、如作为担保人,银行方面应当审查签署担保文件的人是否是你本人,如果不是你本人,那么应当审查是否有你的授权委托书。如果担保文件(如担保函、担保合同等)或授权委托书不是你的签名,那么意味着这些担保合同、担保文件对你没有约束力,法院不会判决你承担责任。
2、具体应对方式:你应积极到法院领取有关法律文书,同时特别注意请求法官准许你复印原告方提供的证据,然后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相关文件材料上关于你的签名的真实性进行鉴定。如果鉴定结论证实文件上签名与你实际签名不一致,那么你就不应承担责任。
3、另外,此案可能涉嫌金融诈骗,你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受理后,法院的诉讼程序就会中止,待刑事案件处理后,相关案件事实自然清楚。
你的身份证丢失,他人拿到你的身份证并不意味着得到你的委托和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