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果我老婆要从银行贷款,我可以给他做担保吗
不可以。通俗的讲,法律上认为夫妻是一个人。
Ⅱ 妻子能给丈夫做银行贷款担保人吗
哪些人不能成为贷款担保人
1、夫妻双方不能为他人担保;
2、贷款地以外户籍的人士不能为他人担保;
3、自己生活无法自拟,无收入来源者,不具备替他人还本付息能力的人不能为别人担保;
4、离休人员不成为担保人;
5、其他原因审核不通过的。
Ⅲ 妻子正在为别人做贷款担保,丈夫买房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如果妻子正在给别人做担保的话,理论上讲丈夫买房是对公积金贷款没有影响的,但是在审核的时候可能会把担保贷款的这一部分算作负债。而会综合考虑你的还款能力如果人家公积金东西认为你还款能力不足的话,会让你把这部分贷款先进行一个偿还。
Ⅳ 妻子给丈夫做担保、但是丈夫贷款还不上了、法院会冻结妻子名下的车吗!但是车 是贷款买的谢谢
会的,担保人有连带责任。
担保贷款就是根据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约定用借款人的财产或第三人财产为贷款保障,并在必要时由第三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一种贷款。
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Ⅳ 妻子为丈夫做担保后不知道丈夫在做什么离婚会承担债务吗
应该会承担责任的。
你为他做了担保,所以你需要承担共同还债责任。
如果是夫妻之间,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的债务,可以不承担责任!
你这种情况的重点是你为他做了担保!
Ⅵ 妻子是否可在丈夫不知情下拿丈夫证件贷款或是让丈夫做担保人
不可以,你的结婚证正本/台胞证/户口本/身份证影本根本办不了贷款。
夫妻双方婚后的财产要是没有约定的话,那都是共同财产,她找你要钱时应该的,也是合法的。
Ⅶ 妻子能给丈夫做银行贷款担保人吗
可以作为担保人。
担保人在法律上指保证人。我国《担保法》规定,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为担保方式。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向银行借款,自己是债务人,要求妻子为该债务提供担保,妻子是保证人。夫妻关系的身份不影响妻子作为保证人。
《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第8条、第9条分别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所以,只要是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和清偿能力的公民在法律上均允许作为保证人。
配偶一方以保证人身份签字,该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
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夫妻债务司法解释》)第1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因此,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仅是该条款列出的能够认定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两种具体形式,现实情形纷繁复杂,法条不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内穷尽列举,譬如还有委托签字、授意借款等形式,都可以认定为具有共同借款意思。
如果配偶在另一方出具的借条上签字,但并没有以“见证人”、“在场人”、“证明人”等身份作出明确排斥共同负担的表意,相反其明确以“保证人”身份签字的行为,既表示其知晓借款事宜,又表达了其在一定条件下具有共同承担的意思表示。因此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
Ⅷ 如果银行方面让妻子给丈夫做贷款担保,银行方面做的对吗
夫妻双方是个整体,不可能做担保的呀,除非没有结婚证
Ⅸ 丈夫能为妻子担保贷款吗
不可以,一般担保要求第三人,所谓第三人就是和业务不发生直接关系的。
Ⅹ 民间借贷妻子可以为丈夫担保
妻子能给丈夫做银行贷款担保人。另外丈夫贷款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所以一般认为夫妻之间担保意义不大。但妻子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可以追究妻子个人财产,还可以避免通过离婚逃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而其中的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10)妻子能为丈夫提供贷款担保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还规定了一些不可以作为保证人限制:
第八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是有特殊情况,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规定:例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