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夫妻一方擅自以共有房屋到银行抵押贷款,是否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的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是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抵押权人善意取得产权,那么抵押应当有效。该抵押物房屋的权属证书上的权利人仅为你本人,没有共有人,唐某作为抵押权人只要审查抵押是你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即可,其没有义务也没有能力再去审查抵押人的婚姻关系、家庭成员和该抵押物是否还有其他共有人,其已经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因此,该抵押合同合法有效,你与唐某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㈡ 婚后房在离婚后有一方擅自抵押贷款了怎么办
离婚后房子没有进行分配吗?首先要确定房子是在离婚前还是离婚后进行抵押贷款的。还有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如果是两个人的名字,一方应该不能单独去贷款的。目前可以想办法收集证据,围绕房屋产权,贷款人方面,为以后打官司做准备。
㈢ 如果夫妻离婚期间,房产证被一方私自拿去抵押贷款,怎么办。
如果那是还没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建议另一方赶紧起诉,撤销掉对方的抵押合同
㈣ 夫妻闹离婚分居期间 一方私自贷款用于个人消费 不知情一方被银行起诉 该怎么
现在一般银行消费贷款是需要配偶签字确认的吧。按照婚姻法或者说新的民法规定,婚姻存续期间没有配偶确认的非用于家庭生活的贷款属于个人债务。可以请个律师收集相关材料吧。
㈤ 夫妻共同的房产,有一方的名字,有名字的一方私自做房产抵押贷款,抵押合同有效吗
无效。
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撤回抵押贷款合同。
诉讼理由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不得扇子处理……
㈥ 夫妻一方将房子抵押给别人,另一方可以把房子给追回来吗
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妻子一方签字抵押无效。更何况房子属于不动产,抵押需要办理登记手续才有效,你不同意妻子私自抵押,可以追回房子的。
㈦ 夫妻一方单独抵押房产货款,银行违规了办理,抵押另一方属于过失方吗
如果是与夫妻双方名义办理的贷款出现情况的话,是夫妻双方都是有责任的
㈧ 夫妻一方私自将另一方的车辆抵押,有效吗怎样才能拿回来
结论是是否确认抵押合同无效,需要由本案女方充分举证证明其的确不知,且“应当”不知。
第一,
你提供的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是2001婚姻法颁布之前1993年的一个司法解释而已,这个不足为信,可见下述依据一、二。法律依据如下,具体推理过程因案情复杂,暂略。
依据一:
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
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依据二: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
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解释》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抵押无效。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该规定关键点在于本案女方举证证明其的确不知,并且不属于“应当知道”。
㈨ 妻子私自过户抵押房产 可以追回吗
一般私自过户抵押房产时可以追回的,他没有权利这样做,他属于违法合同。
㈩ 夫妻其中一方擅自把房屋抵押贷款有效吗
要夫妻双方签字才有效。
如果一方伪造签字,只要证明不是你自己签字的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