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是银行黑名单要是找个担保人能贷款吗
黑户是不可以在银行进行贷款业务的。
银行无抵押信用贷款需要的条件:
(1)年满18年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 效的居民身份证明,银行贷款要求贷款人年龄一般在18-60岁之间;
(2)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
(3)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无抵押信用贷款办理的程序一般分为三个步骤:
(1)客户递交基本信息资料,包括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2)放贷银行或公司核查客户的信用信息,包括客户的信用级别是否有违法记录,针对个体户和中小企业,还需调查其企业经营状况。
(3)放贷单位工作人员与客户签约,并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放款。
⑵ 我给人家担保贷款成了黑名单,现在单位要我开无犯罪证明,我开的出来吗
可以开出来的担保贷款属于民事行为,你最多属于征信不良,而无犯罪证明这个属于刑事犯罪,在派出所开。派出所是不管你民事行为不看你的信用报告的。
⑶ 做担保人被列入黑名单,如果借款人都没还钱,担保人也没能力还,那么担保人是不是会被银行永远列入黑名
做担保人被列入黑名单,借款人没还钱,担保人没能力还,那么担保人会被银行永远列入征信记录,也就是俗称的征信黑名单。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所以,如果欠款一直没还,欠款人和担保人的逾期信息会一直保存在征信记录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相关规定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⑷ 给别人担保被法院执行会列入法院黑名单吗
都已经被法院强制执行了,说明担保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了。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⑸ 被银行拉入黑名单,还能替别人做担保借款吗
不能。既然被银行拉入了黑名单了,那么就证明你的征信出了问题,所以不能再替别人做担保借款。
⑹ 请问个人信用黑名单用担保人可以贷款吗
申请还是会有影响,《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您在办理新的业务时,相关部门一般会优先考虑近期的消费、还款记录。
人民银行规定,各发卡银行都需将客户的消费及还款记录定期上传,不可篡改。若在招行申请贷款/信用卡业务,我行也不会对您的使用记录做出任何不良的评价,只是如实的反馈您的历史使用记录,不加任何主观判断。若已经产生不良征信,且记录没有疑问,只能是后续保证良好的还款习惯。
⑺ 信用卡有黑名单可不可以帮别人担保贷款
自己都是黑名单 怎么帮别人
⑻ 银行贷款担保人会不会列入全国法院失信黑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