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银行发放贷款,银行方面怎么做会计分录
1、银行发放贷款,银行方面确认贷款科目;
2、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贷款-本金
贷:吸收存款-企业存款
3、银行贷款是指个人或企业向银行根据该银行所在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求的个人或企业,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在不同的国家和一个国家的不同发展时期,按各种标准划分出的贷款类型也是有差异的。如美国的工商贷款主要有普通贷款限额、营运资本贷款、备用贷款承诺、项目贷款等几种类型,而英国的工商业贷款多采用票据贴现、信贷账户和透支账户等形式。
❷ 银行发放贷款的会计分录,银行的角度
一、第一个分录是对的。
二、说明。
1、《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设置了第1303号科目“贷款”,核算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本科目可按贷款类别、客户,分别“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借记“贷款——本金”,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有差额的,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
2、第二个分录存在的问题有:
(1)贷款是一级科目,XX贷款是补充说明贷款的种类的为明细科目,应该放在后面。
(2)银行的负债类科目没有“活期存款”,设置了第2011号科目“吸收存款”,核算企业(银行)吸收的除同业存放款项以外的其他各种存款,包括单位存款(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个人存款、信用卡存款、特种存款、转贷款资金和财政性存款等。
(3)银行的“应收利息”科目用于发放贷款业务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处理,并非在发放贷款时。企业发放的贷款,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科目。
❸ 单位用银行承兑办理抵押借款,如何做会计分录
承兑只是抵押,将来还款以后承兑还是你的,所以建议做往来处理。
抵押时:
借:其他应收款——XX银行
贷:应收票据
放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还款时收回承兑:
借:应收票据
贷:其他应收款——XX银行
应注意承兑汇票是半年的期限,在抵押时应注意,以免承兑到期后不能及时托收,影响资金使用效率。
❹ 银行发放贷款,银行方面怎么做会计分录
对于银行来说:发放贷款和垫款是资产类科目,是银行的债权;
吸收存款是银行的负债类科目。
分录:
借:贷款——本金——某公司
贷:吸收存款——企业存款——某公司
这是银行发放贷款到公司时的分录,他同时增加了银行的资产和负债,当企业动用贷款时,才
借:吸收存款——企业存款——某公司
贷:现金 (支取现金)
或:联行网来 (转帐)
❺ 收到贷款的会计分录
收到贷款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归还贷款:
借: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财务费用-利息
贷:银行存款
一般情况下,在收到货款前,会对待收到的货款做应收账款分录,故收到货款时直接做冲销应收账款分录,具体如下:
1、发出商品,计提应收账款,并计提商品成本: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收到应收账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❻ 做会计抵押融资的会计分录
就做一般借款处理即可,抵押物并没形成物权转移。
借:银行存款300
贷:长期借款300
❼ 商票质押给银行贷款如何做会计分录
质押时,分录:
借:其他货币资金-质押存款
贷:银行存款
解除质押时,做相反的分录。
商票质押,当收到银行的贷款时,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付出商业承兑汇票逾期还款时,分录:
借: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贷:应收票据
(7)发放抵押贷款的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票据质押所确立的是设置背书的被背书人一种附条件行使票据权利的资格。这种条件不是质权的成立条件,而是行使条件。也就是说质权人只享有对票据权利行使的期待权。
当设质背书完成后,被背书人虽然已经取得完整的票据权利,但是这种权利却不能马上由作为质权人的被背书人行使,必须等到条件成就时,被背书人行使票据权利方为合法。
这时的条件可以理解为期限,即主债务到期的期限。在主债务到期前,票据权利人一般是不能行使票据权利的。
❽ 关于设备抵押贷款的会计分录!求解!
收到银行贷款
借:银行存款
借:其他应收款—保证金
贷: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每月还款(利息和本金要分别入账)
借:财务费用 / 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对方公司开来的设备咨询费用
借:管理费用—咨询费
贷: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按上述记录,直至贷款还完,即短期借款账户清零。抵押设备折旧照常计提。
(8)发放抵押贷款的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为了反映和监督其他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其他应收科目进行核算。“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借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增加,贷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收回,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存出保证金、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保户储金、应收代为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或转销各种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赔付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❾ 抵押贷款编写会计分录
如果拿固定资产抵押,固定资产科目是不受影响的,可以正常提取折旧。
收到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1年以内)或者长期借款(1年以上)。一般抵押估计只能是一年,下一年再贷,再去做抵押。《抵押贷款会计分录会计资料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