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银行贷款保证方式和担保方式有什么区别
担保贷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保证贷款:保证人为借款提供的贷款担保为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也就是指贷款合同内规定的贷款本息和由贷款合同引起的相关费用。保证人还必须承担由贷款合同引发的所有连带民事责任
如果解决了问题,请点回答下面的"选为满意回答"支持下,谢谢
B. 个人贷款按照贷款担保方式是怎么分类的
1、个人抵押贷款,是指主要采取抵押担保方式获得的贷款;
2、个人质押贷款,是指主要采取质押担保方式获得的贷款;
3、个人保证担保贷款,是指主要采取保证担保方式获得的贷款;
4、个人信用贷款,是指借款人未提供任何担保措施,仅凭个人信用从银行获得的贷款。
C. 贷款担保方式有啥有什么区别
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D. 担保贷款的分类有哪几种!!
担保贷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E. “保证贷款根据保证方式不同分为担保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这句话是错的,那么正确的怎么说
应该是担保贷款按担保方式不同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F. 借款人按不同担保方式提供哪些相应资料
一、资金来源不同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是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保障型贷款,是一种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政策性贷款。商业贷款是以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一次性借款的交易,是以赢利为目的,由商业银行审核发放的一种贷款方式。
二、贷款对象不同
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对象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按月足额缴存了6个月以上的公积金,职业和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状况,并且同意提供核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并认可贷款合同条款的约定。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对象是经资信考察合格,具有还款能力的自然人。一般来说,信用良好,有还款能力的人都可以办理商业贷款。
三、贷款手续不同
公积金贷款的手续较为复杂,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应资料交公积金核心柜台审核、受理,由核心柜台人员将申请信息录入公积金核心贷款系统,并对申请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然后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及调查情况确定贷款额度、年限和担保方式,签定合同和办理抵押或质押手续,较后发放贷款。商业贷款是在借款人签订购房合同后,直接到相关银行经办机构或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的开发商处提供有关材料即可办理。
四、还款方式不同
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较为单一,以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方式为主,此外,公积金贷款只有一次提前还款的机会。商业贷款可以选择的还款方式非常多,在提前还款的问题上也更为自由、灵活,一般商业贷款在满一年后,每年都可以提前还款。
五、所需要费用不同
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一般只需要担保费和评估费。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一般需要律师费用、保险费用。商业贷款委托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进行资信调查,律师收取4‰的律师费,公积金贷款则不需个人交纳律师费。
六、贷款利率不同
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年利率3.25%,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2.75%;商业贷款年利率五年以上4.90%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G. 贷款担保的种类都有哪些呢
贷款担保是信用担保机构的主要业务,其目的主要是为了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分散银行放贷、企业融资可能产生的风险,起到保证信用贷款安全、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贷款担保种类
一、抵押: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提供抵押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所提供抵押财产称为抵押物;债权人则为抵押权人,因此享有的权利称为抵押权,为担保物权的一种。抵押设定之后,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抵押物的变卖价款较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抵押物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但法律禁止流通或禁止强制执行的财产不得作为抵押物。
抵押物是否移转占有,各国民法规定不一,在中国,凡以动产作抵押的,一般移转占有。国外民法中将对动产或移转占有而设立的担保称为质,而将不动产或不移转占有所设立的担保称为抵押,中国未有此区别,统称为抵押。抵押一经设立生效,即在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双方产生权利义务:抵押权人除了享有优先受偿权外,有权占有或监督抵押物,有权请求抵押人偿付自己保管抵押物所支出的费用,并有权限制抵押人对抵押物的处分,但抵押权人不取得对抵押物的使用权。抵押人则享有对抵押物的处分权,但须事先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并有义务妥善保管自己占有的抵押物。就同一抵押物剩余的担保价值,抵押人有再设定抵押的权利。抵押由于主债履行,抵押物灭失、抵押权实现而消灭。
二、质押:质押,也称为“质权”,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根据《担保法》,按照质物的不同种类,可将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三、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务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保证责任的内容包括代为履行和承担赔偿责任两种,具体应由当事人约定。代为履行即双方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代其履行。只有在保证人履行不能时,才可以承担赔偿责任替代债务的实际履行。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破产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四、信用:是以偿还付息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如赊销商品、贷出货币,买方和借方要按约定日期偿还货款并支付利息。马克思说:“这个运动——以偿还为条件的付出——一般地说是贷和借的运动,即货币或商品的只是有条件的让渡的这种独特形式的运动。”。信用与商品买卖不同,商品买卖是商品价值与货币价值双向等量转让运动,信用是定期的单方面转让有价值物,到期再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