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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贷款样板

发布时间:2023-01-19 22:18:34

『壹』 房屋委托书

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委托书在处理事务上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怎么写委托书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房屋委托书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房屋委托书 篇1

委托人: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拟购买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为委托人,以____为受托人,由委托人特向受托人出具本《授权委托书》,授权受托人全权处置有关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的所有事宜。

具体授权如下:

一、受托人即全权代理委托人处置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抵押、出租、出售、赠予、过户等及与其有关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文件、代为领取该房屋的《他项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与买方/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代为向派出所申请该房的户籍关系核查情况证明、查档、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代收房款及协助买方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等相关手续、办理交房等相关事宜、到产权处或税局交纳相关税费及手续费等)。

二、委托人承担在处置前述房屋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委托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受托人有权转委托。

五、受托人在代理权限内签署的一切相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房屋委托书 篇2

兹有_______全权委托_______办理房产抵押贷款事宜,房产地址:_______,房产面积_______m2,申请贷款_______万元(具体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并向乙方承诺如下:

一、保证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和相关资料;

二、积极配合受托人办理贷款业务的各项工作;

三、委托人夫妻双方保证在银行无信用不良,如果因委托人隐瞒或不知自己有信用不良等情况的,代理费用另外增加;

四、委托代理费用及付款方式:甲方保证在资金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同时一次性支出_______元人民币(税后)给乙方作为代理费。(抵押及加快费180元、评估费_______元等费用自理)。

五、如遇国家政策、放款制度、银行利率等的调整,以银行最新的规定为准。

此承诺和保证是有效的、不可撤销的,如我未按本承诺执行,乙方可将此承诺所代表的费用数额作为债务向我追讨,我放弃一切抗辩和反诉的权利。

特此承诺!

房屋委托书 篇3

编号: 日期: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天 津 之 家

甲方自愿将房屋委托乙方代为租赁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委托房屋及相关的资信严格保密。

二、房屋信息 房屋名称 坐落地址

靠近什么路或主要建筑: 附近有何交通:

1. 房龄: 年; 房间数量: 卫生间数量: 总建筑面积: 平米;房屋朝向:_____ 总层数:_____;电梯 装修情况:高档 一般 简单 地面:

2.电器: 新 一般 包括:

家具: 新 一般 包括:

对讲门铃 保安 有线电视 卫星电视 儿童游乐场 停车场 会所 :

3. 天然气 暖气 采暖费: 元 /年; 物业费: 元/月;

4. 腾清情况:空房 有人居住 .

5. 月租金(现有设施); 月租金((提供家电)

三、甲乙双方商定的委托期以房屋租出为准。 签订委托时,甲方需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合法有效产权凭证、房主本人的******等正本。由代理人签订本委托书,应出示代理人******原件和房屋产权人的书面授权书。该授权书是本委托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甲方责任: 甲方承诺”房屋信息”中登记情况和如下条件属实,如有不实造成一切纠纷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1、 该房屋已经腾空。

2、 该房屋本身及各项附属设施无欠费、损坏,符合环保要求。

奖励费:被拆迁人在乙方评估后当时签订协议的,按被拆迁人常住人口一次性人均奖励1500元,规定时间前签约的,甲方按常住人口人均奖励1000元,超规定时间不再奖励;被拆迁户按时搬迁完毕交房,并经验收合格的,按常住人口每人奖励1000元,规定时间前完成搬迁交房的,经验收合格按常住人口每人奖励500元,超规定时间不再发放奖励费。

3、 该房屋没有产权及使用纠纷。该房屋如系共有财产,共有人需全部签字。

五、乙方责任:

1.乙方有义务对该房屋进行策划宣传,积极寻找承租意向人、介绍房屋并将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

2.安排客户看房,为外籍客户提供外文翻译。

3.提供《租房合同》范本、代表房东与客户协商合同条款并安排签约。

4.安排客户入住。

5.协助房东催促客户按期支付房租及各项费用。

6.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义务沟通双方的意向并协调相关事宜。

六 、服务费及支付

就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清理工作组(以下简称“中关村证券清理组”)个人债权人申报登记债权的事宜,委托人对受托人授权如下:

1、在委托期内,如乙方将甲方房屋租出时(签订租赁合同,或实际开始履行出租行为时),甲方一次性支付租房合同总金额的1/12给甲方作为服务费。(以一年租期为标准,相当于一个月的房租,不足一年或超过一年以此标准类推计算)

2、甲方与乙方介绍的租房人私自成交,也将视为中介成功,甲方也应按六(1)款规定支付乙方服务费。

3、支付费用日期:甲方应在收到房客首期房租后即将上述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4、房客提前解除合同,服务费不予退回。但如系房客原因,乙方可协助甲方向房客追究违约责任。

七、签订此委托书,不影响房主本人的出租权。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号:

产权人姓名:

地址:

电话:

委 托 书(售房) 编号: 日期:

房屋委托书 篇4

委托代理人:江苏省农科院、南京陆氏臵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代理人:南京中垦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和南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独家代理租赁甲方建设的江苏省农科院农产品孵化中心办公楼(以下简称“本案”)房屋使用权、并为本案作全程推广租赁策划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租赁物业基本情况

1.委托租赁物业名称:江苏省农科院农产品孵化中心办公楼

2.委托租赁物业坐落:位于宁杭公路以南、柳营西路以东、余粮路以北

3.委托租赁物业性质:办公、居住用房

4.委托租赁总建筑面积约15060㎡(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其中办公、居住用房建筑面积为139500㎡,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110㎡(该物业另立协议)。

第二条 委托租赁期限

委托期限:18个月(自房屋开盘销售之日起计算)。本合同期满时,如需续约,双方另行签订合同。若乙方提前租出该物业,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 委托租赁价格

1.甲、乙双方同意本案房屋租赁均价(平均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6600元人民币。房屋每平方米租金不得低于5800元人民币。

2.乙方根据各户所在的位臵、房号制订各户的底价价格表,该价格表

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在公开销售前应以各户底价为基础制作销售价格表,销售价格表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 委托租赁进度

1.租赁进度指标

(1)房屋开盘销售后6个月内,完成总租赁面积的`40%;

(2)房屋开盘销售后9个月内,完成总租赁面积的60%;

(3)房屋开盘销售后15个月内,完成总租赁面积的90%;

(4)房屋开盘销售后18个月内,基本完成租赁任务。

2.本案租赁进度指标以客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付清首期租赁款(不低于合同总价的30%)为计算标准。

第五条 委托代理费及结算方法

1.委托代理费包含代理佣金和溢价奖励。

2.代理佣金计提标准:甲方按本案租赁合同成交总价的1.5%计提支付乙方代理佣金。以客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付清首期租赁款作为结算代理费的标准。

3.溢价奖励标准:

溢价指房屋租赁收入超过6600×15060(按房屋实际可销售面积计算)部分的租金收益。溢价部分的收益,双方按7:3分成,甲方得70%。乙方得30%。

4.首次代理佣金支付起点为:乙方完成租赁指标达40%。

5.甲、乙双方同意从第二次佣金支付起均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 “2、3、4”中约定的时间进行考核后支付。

6.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一款的约定,乙方完成的相应时段租赁指标每减少10%,则甲方扣除相应时段应付乙方代理佣金的5%,反之,则甲方给以同比例奖励。

7.合同有效期间,本案所有租赁均计入乙方业绩,按双方约定计算乙方代理费。经甲方特指租赁的成交价格低于乙方制定的当期实际租赁价格的,乙方按实际成交价结算代理佣金。

8.乙方收到代理佣金、溢价奖励款时须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

第六条 广告费用

1.本合同中的广告费是指用于帮助房屋租赁的各种资料的设计、制作、道具、印刷品、媒体购买及制作、广告市政发布费和宣传推广活动等费用。租赁展示中心的装修、办公设备的配臵、模型及样板房的装修费用不包含在广告费内。

2.本案广告费由甲方承担支付。甲、乙双方同意本案广告费预算不超过项目总租赁额的1.0%。乙方负责将广告计划表在签订本合同后10天内书面提交给甲方审核,经甲方书面批准后由双方共同执行。广告计划在租赁过程中可根据实际市场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调整。

3.甲方应确保广告费用及时到位,因此影响租赁的,甲方应顺延考核指标。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确保工程施工进度、并按期完成,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工程进度如下:(红色字体为待定)

(1)工程于20xx年10月底前开工;

(2)20xx年春节前,工程施工至正负零;

(3)20xx年上半年(6月底前),项目主体工程封顶;

(4)20xx年10月底前,工程房屋竣工验收;

(5)20xx年春节前装修完成并交付使用。

2.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3.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一款的约定,乙方连续两个时段未完成计划租赁指标的70%,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4.甲方在20xx年10月底前,免费提供乙方销售所需用房,包含房屋租赁接待处内部装修及办公设施。

5.负责房屋租赁接待处的安保,并支付薪酬。

6.甲方应在七天内完成对租赁方签署的合格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审核及签字盖章(如遇双休日或节假日顺延)。

7.负责审核乙方提交的各类方案、报告等文件,并在七天内完成审核给予乙方书面意见(如遇特殊情况另行约定)。

8.甲方指派的财务人员收取租赁人交纳的租赁款及相关款项,并出具正式收据或者正式发票。

9.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开展本案的租赁策划、包装推广及租赁工作。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组织专业人员实施开展本案的租赁方案的策划、包装、推广和租赁工作。

2.负责起草针对本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擅自增减或改动房屋租赁合同上的任何内容。

3.乙方起草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及设计的本案广告及宣传资料等须提交甲方审核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

4.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第七条第一款的约定履行,则乙方的考核指标及时段予以适当降低和延期;因此影响乙方正常租赁的,则甲方应予以乙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5.保证租赁口径的一致性,不夸大、不缩小、不隐瞒。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向租赁人以房屋租赁合同以外的书面承诺。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负责所有与租赁房屋有关的合同文本等签署前的填写,并办理相关手续。

7.协助甲方收取租赁款,但乙方人员不得擅自经手租赁人交纳的租赁款及相关款项,包括定金等。

8.协助甲方整理交付使用入住的相关材料。

9.乙方有责任为甲方保守相关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成本、客户资料等。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违约的,本合同解除后一周内,甲方应按解除合同时

乙方实际完成的租赁任务结算代理佣金及溢价奖励给乙方。

2.因乙方原因违约的,本合同解除后一周内,甲方应按解除合同时乙方实际完成的租赁任务结算代理佣金。

3.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行使解除合同权利时,须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条 其它约定

1.如遇特殊情况租赁人提出特殊要求或请示时,可由乙方书面提报甲方协商,以甲方书面批复执行。

2.若因建筑施工质量、装修质量、交房延期等由甲方原因造成的退租,其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该房屋按乙方已租赁处理,其代理佣金及溢价奖励按该房屋原租赁价格计提。若因乙方原因发生退租的,则该房屋租赁代理佣金及溢价奖励不予计提。

4.因不可抗力、房地产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而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委托书 篇5

今委托 (身份证号: )代理我(单位)办理坐落于 的房屋登记手续。具体为:

□所有权初始登记 □所有权转移登记 □所有权变更登记

□所有权注销登记 □抵押登记 □地役权登记

□预告登记 □更正登记 □异议登记 □补证、换证

代理权限为:提出登记申请、接受询问、撤回登记申请、领取房屋权属证书或其他办理结果以及办理与房屋登记有关的其他事项。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我(单位)对受托人在代理权限内依规定办理的有关登记事宜均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联系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联系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应签字;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贰』 民泰银行房子二抵能贷款吗

只要符合银行的条件是可以贷款的。
因为房屋是可以做二次抵押的,如果符合条件可以在其他银行抵押贷款,也可以根据房产评估价贷款金额后的余值做信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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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房屋抵押贷款可以参照什么条例,抵押后是否可用

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洛阳市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9月25日审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00四年十月十日

洛阳市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
(2004年9月4日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04年9月25日河南省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市、县(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含附着物)买卖、租赁、抵押、拍卖、赠予、调换、典当、作价入股等活动,均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和指导。
第四条 市、县(市)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下列行为视为房地产转让:
(一)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的;
(二)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依法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的;
(三)企业被收购、兼并或者合并的;
(四)房地产交换或者以房地产抵债、换物的;
(五)以房屋所有权作为奖品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六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当事人应当持有关手续到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转移、变更登记。
第七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二)依法公告拆迁范围内的。
第八条 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工程进度达到设计形象进度的二分之一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证明材料;
(四)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五)工程施工合同;
(六)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七)商品房预售方案。
第九条 房产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商品房预售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同意预售或者不同意预售的答复。同意预售的,应当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同意预售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第十一条 现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已通过竣工验收;
(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前款规定的证明文件报送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应当说明商品房的质量、设备、装修及环境设施情况。
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及合同约定的条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的商品房与设计图纸、合同约定、样板房及其说明的情况不一致的,买受人有权退房。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商品房销售按照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当事人约定的面积计价,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约定面积误差处理方式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百分之三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百分之三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百分之三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百分之三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百分之三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百分之三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当事人对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的面积与实际交付的面积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机构进行测绘。
第十四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或者其他部位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核验或者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经核验或者鉴定,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其他部位质量不合格的,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相应补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以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抵押的,其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权: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房地产和农业科研试验用地;
(四)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转移的房地产;
(五)在依法公告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第十六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以预购商品房抵押贷款的,必须提交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以在建工程抵押的,必须提交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予以登记的,颁发房屋他项权证;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且说明理由。登记之日为抵押合同生效之日。
抵押合同变更或者终止时,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第十八条 房地产抵押期间,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由抵押人保存,当事人约定由登记部门保存的,由登记部门保存。房屋他项权证由抵押权人保存。
以批准预售尚未售出的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部门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
第十九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 已出租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时,抵押人应将租赁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将抵押情况告知承租人。抵押合同签订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一条 同一处房地产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其抵押担保债务之和不得超过该房地产的总价值。
第二十二条 以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其担保的债务以该房地产项目已完工部分的价值为限,但应当扣除依法已预售部分和已设定抵押部分的价值。已设定抵押的在建工程依法预售时,预售人应当将抵押实增告知预购人。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可以依法申请处分被抵押的房地产:
(一)债务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宣告失踪而无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
(三)抵押人的被抵押房地产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拒绝履行清偿债务的;
(四)抵押人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宣布撤销的;
(五)抵押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
(六)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有前款规定情况之一的,经抵押当事人协商可以通过拍卖等合法方式处分抵押的房地产。协商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 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依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该抵押房地产的费用;
(二)支付与该抵押房地产有关的应纳法定税费;
(三)按照清偿顺序偿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本息及违约金;
(四)赔偿由债务人违反合同而对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害;
(五)余额退还抵押人或者被抵押房地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
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金额不足以支付债务和违约金、赔偿金时,抵押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追索不足部分。
抵押人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宣布撤销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下列行为视为房屋租赁:
(一)将房屋内的场地或者设施、设备有偿提供给他人就地使用的;
(二)以联营、入股等名义提供房屋供他人使用,只获固定收益,不负盈亏责任的;
(三)以他人出资解决本单位职工工资、福利等形式将房屋提供给他人使用的;
(四)宾馆、饭店、招待所改变旅栈业使用性质,将房屋提供给他人作为非旅栈业经营活动用房的;
(五)以其他形式将房屋有偿提供给他人使用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获得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授权委托的;
(二)权属有争议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四)不符合使用安全标准或者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在依法发布房屋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六)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
(七)违章建筑或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
(八)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租赁的其他房屋。
第二十七条 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房屋修缮责任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变更、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证件、房屋租赁合同和当事人的合法证明等有关材料,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二十八条 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十九条 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者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
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三十条 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不得拆改房屋主体结构。
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的房屋部分或者全部转租他人。
房屋转租应当签订转租合同,并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三十二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并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一)未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调换和任意改变房屋结构的;
(二)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他人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
(三)逾期不交租金的;
(四)因使用不善,造成房屋或者设备严重损坏而不维修、不赔偿的;
(五)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
第三十三条 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并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一)未按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房屋的;
(二)向承租人收取租赁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的;
(三)干扰或者妨碍承租人正常合理使用的;
(四)未按租赁合同约定履行检查、维修房屋及其设施的义务,影响承租人使用和居住安全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以拍卖方式转让房地产:
(一)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
(二)抵押人、抵押权人协议处分被抵押的房地产;
(三)处理破产企业的房地产;
(四)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处理、变卖依法扣押、没收或者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房地产;
(五)其他需要转让、处分的房地产。
第三十五条 房地产拍卖竞买人应当有足够的竞买资金,或者持有金融机构、其他法定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拍卖当事人必须遵守拍卖程序、规则。
第三十七条 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应当成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二)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须占总人数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三)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
(四)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
第三十八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可以从事下列中介服务:
(一)房地产价格评估;
(二)房地产信息服务;
(三)房地产法律、政策及业务咨询服务;
(四)房地产转让、租赁、互换等居间介绍活动;
(五)接受当事人委托,代办房地产转让、租赁、抵押等有关手续;
(六)法律、法规允许从事的其他服务项目。
第三十九条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三十日内,应当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应当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从事房地产价格评估活动。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交易中的转让、抵押、拍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或者当事人有约定的,必须经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价格。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结合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第四十三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委托人应当与评估机构签订房地产价格评估委托协议书。
第四十四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其他财物,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二)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三)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中介服务机构执行业务;
(四)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视其情节轻重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处以警告、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百分之一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四)、(五)项规定出租房屋的,对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责令修复或者赔偿,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五)伪造、变造、涂改、骗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的,收缴证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房产管理部门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在市、县(市)城市规划区以外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地产市场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1995年9月15日洛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1995年10月31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根据2000年6月8日洛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00年9月27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的《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洛阳市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的《洛阳市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肆』 典当的借款协议书样板

出借人(抵押权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借款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典当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典当物状况

1.房地产座落位置:_________ ,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 ,共有权证: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证:_________

2.结构类型: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 平方米,使用功能:_________

3.土地面积:_________ ,使用性质:_________

4.乙方向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明晰,无任何权属纠纷或争议。

第二条典当内容

1.估价:经甲乙双方商定,上述房地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此估价,双方予以认可。

2.抵押典当金额:甲方按乙方认可的估价______折当,折当后的典当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典当期限为:_____个月,即自二零零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二零零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抵押典当期满前乙方如欲续当,应于典当期满前 日内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办理续当手续,本合同对续当合同继续有效。超期续当或赎当每日加收典当金额 %的综合费用。

4.典当利率:甲方月利率为____‰,乙方续当或赎当时按日计收。

5.实付金额: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以典当金额的____‰,按月收取综合费用,并一次性在应付乙方当金中先予扣除,扣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典当实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乙方如在典当期间提前赎取当物,甲方不退还综合费。

6.绝当:典当期满 日内,乙方不办理续当或赎当手续,甲方有权按绝当处理,甲方有权对该抵押典当物进行拍卖或做其他处置。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的抵押典当物、契据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毁损。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后,甲方应将典当物及契据证件交还乙方。

3.典当期间该典当物发生毁损或灭失(不可抗力除外),由甲方负责赔偿。本条款适用于甲方封存管理的抵押典当物,甲方未封存的抵押典当物除外。

4.典当期内,乙方欲将房地产出租,除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外,同时乙乙方须与承租人订约由承租人出具承诺书,阐明乙方违反本抵押典当合同时,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十天内承租人即须迁离该典当房地产。

5.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行使权利时,有权要求该房地产使用者(不论是抵押人自用,或他人租用)限期三十天内迁出,使用者如向甲方要求补偿搬迁费用,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主动还本付息并缴纳综合费用。

2.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典当物契据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在典当贷款期内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典当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处置,不得对房屋进行翻建、修建、扩建;抵押物如有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其它抵押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当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典当期内,乙方必须缴交有关部门对典当房地产所征收的有关税费,并保障该房地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如遇国家征地拆迁,应与甲方重新签订典当抵押合同。

4.典当期间,乙方如发生当票遗失或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办理挂失手续和承担手续费。挂失前该典当物被他人赎走,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承诺声明:本合同抵押典当物一旦发生绝当,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房屋拍卖金额不足甲方本息及综合费用时,拍卖价不足部分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偿还责任。

第四条乙方须向甲方提交的契据证件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

2.抵押房屋地理位置平面图、抵押房屋设计平面图、抵押宗地平面图;

3.产权所有人(土地使用权人)身份证、共有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或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

4.甲方要求的有关其他证件。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期还本付息并缴纳综合费用,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偿还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在典当期满不办理赎当或续当手续,甲方有权按绝当处理。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说明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登记单位各持一份。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房地产交易管理机关登记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约日期: 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伍』 代理房贷一般的手续流程是怎么样的

贷款买房指购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楼宇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业务。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
买房是需要一定经验的,以一个买房老手和一个新手为例,他们关注的内容就是不同,选择的楼盘品质也肯定不一样。但无论老手和新手,大家都面临如何买到好房子的问题,都需要熟悉买房流程。
流程一:看楼
首先,购房者应该去现场看房,重点关注楼盘有无预售资格。在检查楼盘有无预售资格的流程里,重点是查商品房预售证,如楼盘是否没有预售证就公开进行内部认购、是否把预售证挂在售楼部显眼处、预售证是否过期等。房屋质量方面,建议到现场查看有无墙体裂缝、漏水、渗水、偷工减料、管道渗漏等问题。
其次,购房者应该上网查发展商资质,查验所选购的住房是否已被抵押、查封。如果选购的住房是由房地产中介公司代理销售的,应了解该公司是否具有房地产中介资质等。
流程二:买楼
首先,购房者应慎签认购书。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的预约合同,是独立合同。签认购书时常会引发一系列纠纷,具体表现在购房者要收回定金,而发展商却不一定会退还。因此,为避免过多的麻烦,购房者在决定买房,可以向发展商提出看正式合同样本,在觉得正式合同可以接受的情况下,再签署认购书,以免被套牢。
其次,购房者要看认购书是否能保证公平。认购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房屋基本情况(含房屋位置、面积等基本情况);价格计算;签署契约的时限规定。大家要看清楚其中内容是否有违反平等、公平的原则。
最后,房款必须支付到监控账户。购房者应将房款支付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指定的银行监控账户上,不要直接交给开发商或者中介。房款可以采取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具体如何分期,可以由双方约定。比如购买者可以留15%的房款,其中10%可以在出卖人交付使用之前支付,5%的房款可以在预售人交付商品房房地产权证时支付。
流程三:正式签约
标准格式的购房合同文本并非不能增删、也不能更改。消费者在签购房合同时有权利仔细琢磨合同的条款细节,对其中不满意处提出改动要求。同时,购房者还应注意格式合同中的空白待填处,要懂得把许多保障自己权益的细节填上,并规定达不到条件应承担的后果。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文本,下面将合同中经常出现的六种“不公平条款”之处一一列出,对照此程序,消费者见招拆招,可做到明明白白签约。
1、列明商品房情况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是标准合同第三条的内容,消费者应留心其中填空处所填的条款,其中特别注意列明自然层数和层高几米。
2、房屋面积计价方式
房屋的合同价款一般按实际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计算,合同中应列明面积出现变化时,楼价的变更及退房的条件。
3、交房日期条款
因建设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为逃避自己的责任,常常在交房上大做文章。一是只注明竣工日期,没有交付使用日期;二是交房日期极其含糊;三是既没有竣工日期,也没有交房日期。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年×月×日”,同时,还要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需承担的责任。
4、关于装饰、设备标准、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的承诺
现在有不少房地产纠纷都是由于货不对板而引起的。首先把交楼标准详细写进合同。双方应在合同中用明确的条款来加以规范交楼的标准,如赠送装修、家电、橱柜等,应注明赠送的品牌和数量或加“不能低于样板房的标准”的字样,避免使用某些开发商在售楼广告中所用的高档、豪华、进口等词语。
其次,将规划写进合同。如游泳池和会所不得向外营业、泳池的面积等都要写清楚,尤其是要求发展商不得主动提出把原规划的花园改变用途,其他承诺的配套也应列明。
5、关于产权登记
取得房产证是买家最关注的事情。在签订合同时,建议买家勿接受发展商“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房产证,不退房,只支付××违约金”的类似约定。购房者最好在合同中约定:如因开发商的原因造成购房者不能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购房者有权提出退房,开发商应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退还房款,并赔偿经济损失。
6、保修责任
说到保修责任,购房者最好在合同中注明“保修期限不能少于法律规定的期限”。

『陆』 贷款买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很多购房新手虽然有一颗想急切买房的心,但是在贷款买房的流程方方面面都有很多不了解的事情。今天,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贷款购房的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步:准备买房
1、明确需求:区域位置、单价、面积、户型;
2、做好预算:根据手头积蓄,以及贷款额度,确定房子总价。
第二步:看房选房
1、搜索、比较
上权威的房地产网站(如房天下)搜索楼盘,比较位置、价格、容积率、绿化率、交通便利性、物业服务、交房时间、周边配套等,初步筛选,同时查询开发商资质。
2、实地看房
首先:查看“五证两书”
“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其次:实地考察
主要包括:看沙盘、看户型图、样板间或现房。
最后:看周边配套
除了看超市、菜市场、购物中心、公交地铁站、公园、银行、学校、医院等场所;更要看附近有无化工厂等污染源。
第三步:认购签约
1、签约认购书
填写个人信息——签订认购书——支付定金——保存收据
认购书的内容一般包括:房屋基本情况;房屋价格计算方式;签署契约的时限规定;付款方式等。
2、签订正式购房合同
双方就《商品房购房合同》条款进行协商——签字确认,盖章——支付首付款/全款——保存发票。
签约时要带好以下资料:定金收据;本人身份证原件,已婚者需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或户籍证明原件;收入证明原件;私章。
第四步:办理贷款
1、确定贷款金额及年限;
2、贷款方式: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或者组合贷款;
3、贷款流程
(1)公积金贷款
贷前咨询——贷款申请——贷款审批——订合同——房屋价值评估——办理担保手续——贷款发放——按期还款——提前还款——还款结束,办理撤销抵押登记;
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文件;首付款发票;家庭收入证明;购房合同;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商业贷款
选择贷款银行——申请贷款、提交材料——银行初审——签订贷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手续——银行审批、放款——按期还款——提前还款——还款结束、办理撤销抵押登记。
贷款所需个人资料,包括: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原件(已婚者需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或户籍证明原件;收入证明原件。
第五步:收房验房
1、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验收;
2、带好材料
包括身份证,《商品房购房合同》、发票等,请上工程方面的专业人士,仔细验收。
3、签署《房屋验收交接单》,领取钥匙,交首期物业管理费。
注:顺序不能乱,一定要先验房、后交费、签文件。
第六步:办理产权证
我国部分地区已用“不动产登记证”取代了“房屋所有权证”和“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因此,过户需要办理“两证”还是“一证”,请咨询当地房管局。具体流程是:
1、确定开发商已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收房入住的两三个月之后);
2、领取并填写产权登记申请表,交开发商盖章;
3、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4、提交申请材料
5、收到通知书后,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领取房产证。

『柒』 贷款买2手房需要什么手续,流程是什么

二手房商业贷款的流程是这样的:

1、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后,到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凭身份证原件领借款合同的贷款支付凭证回单。

3、在取得《贷款承诺书》并就所抵押的房屋办理保险后,即可持资料及《贷款承诺书》、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等有关法律性文件,并办理公证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买房者已婚,需夫妻双方一起前来。

(7)房产抵押贷款样板扩展阅读:

二手房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身份证原价及复印件(复印件买方两份;买方一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买方两份;买方一份)

3、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买方两份;买方一份)备注: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系民政部门开具)

4、工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和个人银行流水账单(连续六个月)。(工资证明表格银行有样板可以到贷款银行索要)

5、买卖双方签订的经房产交易部门出具的评估报告。

7、买卖双方各自在贷款银行的银行卡及复印件。还有首付款交易记录(首付款最好在银行转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最后就是新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老房产证、土地证复印件一份。

『捌』 按揭房从银行拿出来的样板

一般来说是在自己手里,银行只保留他项权利证,具体要看各银行规定。

1.银行按揭贷款房产证是否在银行手里具体要以贷款银行的具体政策而定。
2.一般在贷款买房办理产权证明时,是会发放三个证明的,一个土地证、房产证还有一个他项权利证明,他项权利证明会抵押在银行,两证还是在购房者自己的手上。
3.2010前办理的抵押贷款,房产证应该在银行抵押着的。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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